生产部全体员工:
20xx年x月x日下午总装工段上装员:赵、王、陈、佘四位同志在完成各自岗位工作后,拒不服从工段长的统筹安排,擅自脱岗,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集体荣誉感,不以集体利益为荣。
为严格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对以上四名同志不服从组织安排,集体荣誉感淡薄,无视组织纪律性的错误,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取消5月份评优资格。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