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和全体人民群众: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旗安委办、旗应急管理局向全旗广大人民群众,向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付出辛勤劳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
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共同携手,发起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居民群众,请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不非法持有、私藏、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爆炸物品。
2.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4.注意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驶;不乘坐无牌证车辆、超载车辆,切忌搭乘农用车、三轮车;走人行道时,不要东张西望、看手机等。
5.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
6.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露,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7.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过期或者没有检验的食品。
8.遇到拥挤人群,要立即避让,不要奔跑,防止发生一些踩踏事故。
9.文明乘坐电梯,熟知电梯乘坐常识,不乘坐无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超载运行。
10.及时关注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要求,主动申报告知,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健康生活方式,及时接种疫苗,做好安全防护。
11.不实施一切户外用火及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立即向属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
如果您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企业职工,请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对生命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生产经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抢工。矿山、建筑施工等停产企业要认真做好停工阶段安全防范,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宿,做好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3.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和险情处置能力。主动向燃气用户和市民朋友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用气知识。
4.交通运输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明晰各工作岗位安全职责,规范经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5.企业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制止他人不安全行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各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切实将安全知识宣传落实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守安全。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杭锦旗“奋力谋发展、打好翻身仗,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杭锦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全旗人民群众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幸福平安!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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