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X同学警告处分的报告
学生处:
,男, 学号, XX学院200X级专业本科1班学生。
该生于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无故旷课累计达15学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议给予X同学警告处分。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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