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
地址:**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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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总经理
敬启者:
律师事务所接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人”)的委托,就贵司欠付委托人租金一事,特出具此律师函:
根据委托人的说明:
1) 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编号为[]《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委托人将贵司在以上租赁合同中指定的租赁标的物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提供给贵司使用,贵司应向委托人按期支付租金;
2) 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其作为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贵司亦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3) 但截至*年**月**日,贵司尚未支付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已到期租金人民币**元、延迟利息人民币**元,上述金额共计人民币**元;
4) 虽然委托人多次就欠租事宜与贵司进行沟通,催促贵司进行支付,但贵司至今尚未支付。
贵司拖欠上述租金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也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现,本律师作为委托人的委托律师向贵司郑重致意如下:
1)请贵司对上述违约行为给予充分重视,并在*年**月1日前付清上述所有拖欠租金及迟延利息;
2)若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清上述到期租金及迟延利息,委托人有权不经任何进一步通知立即采取任何租赁合同约定和法律赋予的救济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程序追索贵司支付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取回并处置租赁标的物,并要求贵司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费用。
对于本律师函所述事项,贵司可于收悉本函后与本所经办律师或委托人联系。
特此函告!
律师:
律师事务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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