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采购需求
一、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②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5家;
二、建设、运营内容
1.1建设、运营内容
(1)建设内容包括:①河道疏浚及修复工程;②煤矸石治理工程;③水质在线监测系统;④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⑤建成煤矿污染治理教育基地。
1.2合作期限及建设计划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项目建设期以《PPP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2)建设计划:工程总体为 2 年示范,5 年建成。工程建设期分为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总工期为 60 个月。
1)主体工程进度按“一矿一策、先期示范”的原则实施,具体如下:
先期示范项目
①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凯里市大风洞镇青杠林村龙洞泉污染治理工程、下院桥头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万利-青杠坳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3个试点先行开展。其中2019年12月31日完成凯里市大风洞镇青杠林村龙洞泉污染治理工程;2021年12月31日完成下院桥头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万利-青杠坳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②煤矸石堆场污染治理工程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猫山、老屋基沿公路两侧、锐达洗煤厂及桃子冲4处煤矸石治理示范点。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的24处煤矸石治理点。
2)后期治理项目
在总结“一矿一策、先期实施”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实施剩余的18个矿井水污染治理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警示教育示范基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使矿井酸性废
水、煤矸石堆场淋溶水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减 排目标及河道生态修复目标,使煤矿酸性废水排放量大幅度减少, 在上述目标实现及地方针对鱼洞流域水污染其他综合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使鱼洞河受污染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流域水功能水质目标要求(根据黔东南州水功能区划鱼洞河流域为二级水功能区域,水 质目标为 III 类),河道生态得以修复,河道水变清、岸变绿,流域 水功能基本得到恢复。
1.3公共服务内容
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应对建成建筑、治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对废水处理的 11 处井口工程、大风洞镇龙洞泉等治理区域的持续治理服务,对已完工的工程提供专业的运营、养护与修理服务,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保证治理区域的水质标准。 具体包括:
①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即 11 处井口工程的维护;
②河道水质的持续监测,监测水质标准应达到要求;
③煤矸石渣场或堆存点的持续维护;
1.4投资概算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2502.46万元。
三、评分办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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