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诚信公约
(十要十不准)
一、要尊重和爱护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和辱骂、岐视学生;
二、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准搞题海战术、频繁考试和将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三、要认真备课,不准重复使用旧教案上课;
四、要认真批改作业,不准要学生代替批改;
五、要认真辅导后进学生,不准利用节假日或晚上办各种收费补习班和对本班、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六、要遵守收费纪律,不准自立名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推荐教辅读物、文具等物品;
七、要尊重家长,不准指责、训斥家长和要求家长提供服务以及变相索取财物;
八、要仪表端正、着装整洁得体,不准在工作时间浓妆艳抹和穿袒胸露背、过短、过透的衣裙;
九、要言行举止文明,不准在办公室、教室走廊大声喧哗和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呼机;
十、要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自觉遵守公约教师签字:
中小学
2017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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