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关于2012年度
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员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加快技能人才开发步伐,积极开展员工职业技能鉴定与技师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员工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鉴定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技师考评工作实际,就2012年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
(一)工种、等级、条件
1.工种、等级
采煤工、巷道掘砌工(含巷修工)鉴定等级为初、中、高级工;矿井维修电工、采掘电钳工、煤矿机械安装工、液压支架(柱)修理工、主提升机司机、电机车司机鉴定等级为中、高级工。
2.申报条件
(1)初级工
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通过初级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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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工
①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的人员;
②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
③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1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的人员;
④参加集团公司职工技能大赛,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
(3)高级工
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的人员;
②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人员;
③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的人员;
④在国家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六名、在省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被命名省级以上技术称号的人员;
⑤参加集团公司职工技能大赛,取得名次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按大赛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鉴定工种范围的人员,可对应上述条件进行申报相应的等级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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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符合鉴定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照片4张(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矿经管科报名。矿经管科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 山东煤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呈批表 》,并缴纳培训费、鉴定费。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携带申请鉴定人员材料到集团公司安全培训中心鉴定站报名。教材由鉴定站统一订购、集中发放。
(三)费用
培训、鉴定费用分别按鲁价费发〔2003〕92号文和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初级工和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150元、300元;鉴定费: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为160元、180元、240元)。员工参加鉴定的培训费、鉴定费(高级工鉴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住宿费,单位报销列职教经费。
(四)培训
为确保鉴定质量,调动员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各单位要对参加技能鉴定的员工进行鉴定前培训。凡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员工,须参加鉴定辅导培训,鉴定前培训主要采取业余自学、脱产及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时间:7月至9月业余自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业余自学时间不低于300课时;初、中级工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6课时,高级工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8课时;集中培训时间培训由安培中心鉴定站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证培训效果,须编制各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培训内容,组织专业教师按要求备课、授课,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做到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培训人员“四落实”。对培训班要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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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定
员工技能鉴定由安培中心鉴定站统一组织,具体鉴定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份。为确保员工鉴定考试、考核客观公平,公正,考试、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技师考评
(一)工种范围
巷道掘砌工、采煤工、矿山地质工、钢缆皮带操作工、煤质化验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现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高超技艺,能够独立解决本生产操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方面成绩显著;
4.具有传授技艺、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单位推荐,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破格参加技师考评:
(1)在国家级技术比赛中取得前六名成绩或在省级技术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或在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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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举办的技能大赛中取得本工种第一名成绩的;
(2)被命名为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称号的;
(3)近两年来解决两项以上关键操作技术或生产工艺中重点难题,或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有所革新并取得技术革新成果和明显经济效益的;
(4)具有本工种(专业)较高技术理论水平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论著,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并对本工种(专业)生产或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有指导作用。
凡破格参加技师任职资格考评的人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并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准。
(三)费用
参加技师考评人员的考评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350元,考评费350元);培训费、住宿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3〕92号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评费、教材费个人自负,培训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程序与要求
凡符合技师申报工种范围、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技师考评。各单位根据《技师任职资格考核、评聘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技师考评程序要求,认真对申报技师考评人员做好考核、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集团公司安培中心鉴定站对申报者的学历、资历(力)技术等级和相关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各单位评议、考核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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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鉴定站组织考评前培训。培训采取业余自学与集中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业余自学时间不少于40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为12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培训教学计划后,鉴定站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2012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鉴定站将合格人员的成绩连同所有规定材料上报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参加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所列鉴定工种进行认真排查,对凡未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组织进行职业资格鉴定,逐步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二)单位新招聘人员按规定需持有资格证书的岗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制度,使新招聘人员具备一定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实现素质就业。
(三)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上级已逐步把就业准入、持证上岗制度纳入监督检查的范围,集团公司也将员工技能培养、执行岗位准入标准作为考核的内容。为不断满足现代化矿井对员工技能的需求,逐步培养一职多能、一岗多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积极鼓励员工技能多样化成才;同时,对员工潜能开发和技能水平的提升,是实现“一职多能、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必要手段。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
注:山东煤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呈批表、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推荐评审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德勤绩能定量考核表、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推荐评审技师任职资格人员民主评议表、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推荐评审技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简表、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推荐评审技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山东煤炭特有工种技师任职资格人员考核及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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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要求、申报技师任职资格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等可登陆邮箱******************(密码3126342)下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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