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四中七年级学风建设评比实施细则
一、 部门职责:
1.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营造出校园浓厚的学习氛围。
2.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
3.督促、开辟并积极组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能力培养和知识拓展的各种学习活动。
4.宏扬正气,鼓励上进,积极宣传学习中的好人好事,互帮互助;抵制舞弊、作假等不正之风,把抓好学风建设作为学习部经常性的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与教务处建立和保持联系,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工作的提高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2.每日检查各班学生早、中、晚到校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并把情况向教务处通报。具体考评细则如下:
(1)早、中、晚学习气氛浓烈,纪律优良,班级量化加0.5分,不好的班级扣除0.5分。
(2)课余时间吃东西、听音乐、玩各种游戏,每次扣除0.2分。
(3)自主学习铃响后,学生散漫不进教室或进去不就坐者,视情节扣0.5分左右。
(4)上课或上自习有大吵大闹或放学时有起哄现象者,视情节扣除0.5分左右。
(5)有在教学楼追逐打闹、拍球者、大声喧哗者,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分数。
靖边四中教务处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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