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人员执业承诺书
天津市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我叫 ,身份证号码为 , 学历,自 年 月 日开始从事食品检验工作,至今已有 年的从业经验,现已取得 职称。在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中,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现承诺只在本所执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不在外兼职食品检验工作,并做到: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并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不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对出具的检验数据负责。
2.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保证进行回避。
3.不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4.保证认真学习业务,努力达到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专业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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