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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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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法人委托书; □2、填写《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单位 公章; □3、计划立项批文:根据不同要求,均由区计委、市计委、市经委、南宁地区计委下达(若无计划批文的,申请办理开工手续时必须提供)。应为当年有效批文; □4、《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若为新征土地未办好土地证,须付《建设用地规应划许可证》及附图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的复印件; □5、拟建设地块附路网的地形图一份(1:500或1:1000,在规划局三楼附楼提勘测管理处购买); □6、我局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带原件备核及磁盘):新征地的建设单位、学校、有我局审定总平面的单位都需备送; 交□7、绿地率证明:由市绿委到各单位进行核定,出具有关证明(葛村路3号园林局); 材□8、建设加层扩建项目,需设计部门出具结构、抗震方面的鉴定书; □9、特殊项目:根据要求需提供相关单位意见(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料 门、相邻单位、相邻住户等意见)。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邮编 委托经办人 电 话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 区 路 里 号 地下 建筑层数 地上 栋 数 建筑总面积 投资(万元) 请补充相关单位意见(以“□”内打“√”为准) □绿委意见书 □相邻住户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书 □土地部门意见 □消防意见书 □房产部门意见 □环保意见书 □设计部门意见 □卫生防疫部门意见 □其它 □相邻单位意见 相关 单位 意见 (公章) 2(盖章) (盖章) (盖章) 初审 审核 会签 签发 注:1、请建设单位按比例将拟建工程项目外框尺寸,标注在地形图上,并标识周边现 状已有建筑,标出它们之间的上距尺寸及层数。 、以上各项必须如实填写。

3、建设性质指新建、扩建、加层、改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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