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一、 设有专职工程师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与保养。

二、 工程师负责日常水质监测与记录,监测的标准符合

YY/T1269-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设备常规控制要求》。

三、 水处理设备的砂滤、活性炭、树脂、反渗膜等需要按照制造商

的规定或者根据水质监测结果进行更换。 四、 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 每天检查设备各个关键部位及地面、应无明显漏水现象. 六、 制造商每年对水处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监测,

包括报警功能模拟、电气检测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七、 所有监测结果应记录保存。

八、 透析用水的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100cfu/ml,内毒

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0。25EU/ml,干预水平是最大允许水平的50%,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九、 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

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透析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15)相关要求。

十、透析液的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超过

50cfu/ml给予干预措施,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2EU/ml,干预水平是最大允许水平的50%。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入口.细菌、内毒素检测全年覆盖每台机器。

十一、透析液电解质每月检查一次,全年覆盖每台机器。 十二、透析浓缩B液细菌数<100cfu/ml,内毒素<0。5EU/ml。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