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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露天矿山领导带班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 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

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领导带班入坑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发包方)、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承包方)。 第三条

本制度中带班领导范围为: 发包方:矿山经理、矿山主管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 第二章领导带班 第四条 带班规定:

(一)矿山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10次,其它带班领导每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14次。

(二)每月对带班领导的姓名和班次在项目部会议室公示,并接受 员工对其带班情况的监督。

(三)领导带班按照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大明山项目部员工值班方式,执行全天一个班次(08:00-12:00;13:00—17:30;)带班,做到班班见领导。

(四)带班领导因公出差、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带班时,须提前联系其他带班领导换班,并汇报项目部,做好沟通,带班领导需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换班原因。

(五)凡带一班的领导,在带班结束后,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双方项目部办公室联合编制下月领导带班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报送项目部备案。 第五条 带班领导职责

(一)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并要对生产现场中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本班应该注意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并在《大明山项目部带班领导工作记录》接班栏里签字。当班领导带班结束时,应对采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三)各班的带班领导每班需参加一个队的班前会,督查当班职工的出勤情况和班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情况。

(四)深入生产现场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在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第六条 领导带班档案管理:

(一)带班领导及时将带班的时间、巡视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相关情况的具体内容详细地登记在《大明山项目部带班领导工作记录》中。

(二)项目部查看上班领导带班记录,对记录中尚未处理的问题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带班记录和处理结果进行梳理,并记录于《大明山项目部带班领导工作记录》中。

(三)调度指挥中心设专人管理《大明山项目部带班领导工作记录》《大明山项目部领导带班档案》,存档。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领导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委会在每月安全例会中通报。 第八条

根据考核结果对带班领导进行奖惩: (一)未按规定带班、缺班者,处500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履行好带班职责,带班记录填写不规范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4年10月11日起实施。

大明山项目部带班领导工作记录 日期 带班人 带班 工作 情况 职务 存在 问题 和注 意事 项 现场问题整改: 班组长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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