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总结
XX供电公司 2013年06月13日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XX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贯彻XX公司和中国XX企业联合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公司开展的“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活动,XX供电公司开展了“XX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活动。对自2010年以来立项、在建的7个输变电工程(XX工程、XX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二、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①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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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
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
⑤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 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⑦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录。
⑧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⑨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执行情况汇总统计表)。 以上情况各工程均满足公司及项目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的要求,或按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成熟的经验
1.《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执行前,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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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建立健全强条执行组织,首先从组织形式上得到保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奖罚制度,并进行考核。
2.必须对“强条”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更加重要,促使参建人员熟悉掌握“强条”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培训和交底,做到学以致用,立竿见影。
3.各分部工程开始前,组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对现阶段工程所涉及到的“强条”规定进行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应“强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做到: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1.施工项目部对“强条”执行检查滞后于施工进度。改进的措施:分部工程过程中加强对“强条”执行计划实施检查,并记录成文,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提高参建人员执行“强条”的意识和水平。
2.施工项目部编制“强条”执行计划和“强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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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表,内容过于繁琐并记列一些本工程未发生的项目。改进的措施:“强条”执行计划及“强条”执行检查表的编制,应依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条款,与工程实际发生项目相对应。
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标准不全面、更新不及时,适用性有待加强。各工程项目有关方组织编制的标准清单以及方案、指导书等文件中出现的标准编号、名称普遍存在使用旧版《强制性条文》或标准的情况,有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却未被列入清单;部分单位的标准清单与具体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罗列过多的标准,重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位置不够突出。XX工程没有根据标准的更新进行及时修改、调整、补充。XX壶关110千伏东井岭输变电工程参建各单位未能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工程标准规范清单,且未及时更新。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单位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要求做好执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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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现场状况以及与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的情况,部分表格存在参加人员不齐全、签字不规范的现象。XX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无项目监理的签字记录和日期确认。
3.施工有关文件中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体现不够。不少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仅根据编制人员的理解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编入质量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章节,并未将强制性条文列出,影响了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严肃性;有的工程在总体方案中罗列大量强制性条文,但在分项工程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等细化文件中并无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具体措施,造成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的脱节。不少工程未在施工交底中明确具体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所对应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且有的交底记录并未体现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交底,存在交底记录不够规范的现象;部分勘察设计技术交底也存在记录不规范或者无记录的情况。XX工程安全交底会的主要内容及签到表不完全符合实际,编制的基础施工安全交底资料和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不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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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综合管理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实施等方面的总体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到有关检查活动中去,有效推动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对于强制性条文宣贯、执行等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重视标准的更新和学习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力量系统梳理工程所需标准清单,收集有关文本供工程检查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建立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发布跟踪制度,及时对标准清单进行更新,确保选用当前有效版本。专项整理出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强制性条文,除XX工程部分外还要查找包括建筑工程等其他有关专业部分,并确认有关标准有效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共同学习和执行,还应对施工单位逐级开展的相应条文学习贯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意综合、协调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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