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术前手术医师、护士、麻醉师应再次查对患者的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二、手术前接患者时应根据手术通知单与病历资料一起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科别、床号、诊断、手术名称和术前用药、术中备用的特殊药品或者特殊耗材等。
三、手术中切除病灶或器官时,应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切除手术。 四、术中输血遵照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术中用药遵照临床用药查对制度执行。 五、凡进行体腔或者深部组织手术,应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由手术护士签字确认。
六、术中切除或者留取的标本应与标签、病历、病理申请单一同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等基本信息以及标本的名称、部位、数量,及时送检。
七、术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由手术护士签字确认。
八、患者送回复苏室、病室或者监护室时,交接双方应再次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生命体征、用药情况进行查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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