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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大赛方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2011年百里杜鹃普底乡中心小学

“祖国好·家乡美”主题系列活动--“在党旗下成长”诗文

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在党旗下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8月 三、活动对象 全乡各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步骤

1、活动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6日)。

各学校少先大队做好前期宣传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在全乡学校全面启动“在党旗下成长”诗文大赛,营造活动氛围。

2、活动实施阶段(5月6日—7月30日)。

(1)各学校少先大队组织好本地比赛,“六一”期间完成校级评比,并于6月20日前将小学组各前3名作品(稿件上请注明 “在党旗下成长”诗文大赛参赛作品)报送到中心小学少先大队。

(2)“七一”期间完成乡级评比。乡级评比各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指导老师(限一人)获指导老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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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小学少先大队于7月30日前将前10名作品报送至教育局参加评比。

3、活动推广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中心小学少先大队将选送部分作品到团省委、团地委、百里杜鹃报等媒体登载,并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同时,各学校少先大队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形成总结于8月15日前报送中心小学少先大队。

五、相关事项及要求

1、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少先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校要聘请资深语文教师、文学专家等文学爱好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3、作品要求

(1)诗歌、散文、童谣必须由学生亲自创作,辅导教师加以指导;诗歌、童谣不超过30 行,散文不超过2000 字;参赛作品每人限1 篇,使用稿纸,字迹清楚,书写工整。

(2)作者在参赛标题下署名, 顺序为: 县、乡(镇)、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工作单位(每篇作品限1人)。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底稿自留。作者在参赛标题下署名,顺序为:县、学校、班级、姓名,在文章末尾注明学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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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基层学校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信息,为活动的广泛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信息简报、图片、总结报送至中心小学少先大队。

200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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