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10:00(二)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三)会议表决方式:记名投票(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文彬先生
(六)公司已于2011年4月23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人,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181.6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7181.6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7181.6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数7181.6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7181.6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山山公司租赁关系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股数7181.66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提出和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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