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辨认伪书的方法

辨认伪书的方法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辨伪的方法

简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法:

1.要熟悉各个时代的刻书特点,如:版式刀法、字体、纸张等。书商作伪

一般都是局部的,只要把握一个时代的整体特点,不管其局部如何作伪,也可以识别。

2.要详审内容,就名物章典、职官制度、人物事件等,查阅有关资料,进

行考证。书商作伪多半在形式上做手脚,对于内容则是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的,所以从内容入手,作伪则可以一攻即破。 3.同类版本的比较、对勘,是鉴定版本作伪的重要方法。

4.利用工具书,尤其是古籍书目。凡书名作伪、著者作伪、卷数作伪等情

况,古籍书目不可。

有了伪书,就有了辨伪工作。历代史家和学者对书的辨伪工作非常重视。刘向、刘歆校书时,就曾考定过不少古书的真伪及其时代问题,《汉书·艺文志》的作者班固将其融入自己的看法中保留了下来。《志》中从事实、文辞、时代等各方面对所录群书予以了大量详密的考察,并用\"作托\"、\"似依托\"、\"后世所加\"、\"似皆非\"等语,注明其中的伪作。宋代学者朱熹在总结前人辨别伪作的基础上,提出:\"精思明辨以求真是\"的思想和主张,是正确的,这对后代学者的辨伪工作,是有很大的启示作用的。明代学者胡应麟通过实践,写出一部辨伪专书《四部正讹》,在该书中,作者提出了辨别伪书的八种方法,“辨伪八法”。这八种方法是:

(1)\"核之《七略》,以观其源\"。即是说凡西汉以前的可疑之书,可用《汉书·艺文志》(因《七略》的大部分著录保留在其中)来辨证。

(2)\"核之群志,以观其绪\"。即是通过核对历代正史的艺文志或经籍志,可知道某书何时见于著录,何时无存,以考察其流传的线索。

(3)\"核之并世之言,以观其称\"。即是通过核对与某书作者同一时代人的著作,查看有无谈到或引用该书的地方。该书中人名、地名及一切名称与同时代著述是

1

否相同。

(4)\"核之异世之言,以观其述\"。即是核对后世的著作,查检其中有无引用或发挥该书的言论或观点。

(5)\"核之文,以观其体\"。即是从文体上加以核对,查检某书是否和所处时代的笔调相吻合。

(6)\"核之事,以观其时\"。即是从内容上加以核对,查检某书是否和所处时代的史事相符合。

(7)\"核之撰者,以观其托\"。即是核对作者,看其是否出于托古。

(8)\"核之传者,以观其人\"。即是核对传播者,查明首先传播书的是什么人。

近代学者梁启超在所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在胡应麟\"辨伪八法\"的基础上,又提出\"若干条鉴别伪书之公例,\"即\"辨伪十二法\"。现录于下: (1)\"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绝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十有九皆伪。\"如\"明人所刻《古逸史》,忽有所谓《三坟记》、《晋史乘》、《楚史梼杌》等书。凡此类书,殆可以不必调查内容,但问名即可知其伪。\"

(2)\"其书虽前代有著录,然久经散佚,乃忽有一异本突出,篇数及内容等与旧本完全不同者,十有九皆伪。\"如缪荃孙所藏明钞本《慎子》,篇数与诸旧本\"无一相符,其流传之绪又绝无可考……可定为明人伪作也\"。

(3)\"其书不问有无旧本,但今本来历不明者,即不可轻信。\"如\"晋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因来历不明,故后人得怀疑而考定其伪?quot;

(4)\"其书流传之绪,从他方面可以考见,而因以证明今本题某人旧撰为不确者。\"如\"今所称《神农本草》,《汉书·艺文志》无其目,知刘向时绝未有此书。再检《隋书·经籍志》以后诸书目,及其他史传\",殆可断言,\"其书不惟出神农\"。 (5)\"真书原本,经前人称引,确有左证,而今本与之歧异者,则今本必伪。\"如\"古本《竹书纪年》有夏启杀伯益,商太甲杀伊尹等事;又其书不及夏禹以前事……而今本记伯益,伊尹等文,全与彼相反,其年代又托始于黄帝,故知绝非汲冢之旧也。\"

(6)\"其书题某人撰,而书中所载事迹在本人后者,则其书或全伪或一部分伪。\"如\"《管子》、《商君书》、《汉志》皆著录,题管仲,商鞅撰。然两书各皆记管、商死后之人名与事迹,故知两书绝非管、商自撰。\"

2

(7)\"其书虽真,然一部分经后人窜乱之迹,既确凿有据,则对于其书之全体须慎加鉴别。\"如司马迁撰《史记》,明言\"讫于麟止\",\"今本不惟有太初天汉以后事,且有宣、元、成以后事,其必非尽为迁原文甚明\"。

(8)\"书中所言确与事实相反者,则其书必伪。\"如今本《道藏》中有刘向撰《列仙传》,其书《隋志》已著录。\"其自序云,'七十四人已见佛经',佛经至后汉桓、灵时始有译本,上距刘向之没,将二百年……即据此一语,而全书之伪,已无遁形。\"

(9)\"两书同载一事绝对矛盾者,则必有一伪或两俱伪。\"如\"《涅槃经》佛说云:从今日始,不听弟子食肉。\"而\"《入楞伽经》佛说:'我于《象腋》、《央掘魔》、《涅槃》、《大云》等一切《修多罗》中,不听食肉'。《涅槃经》共认为佛临灭度前数小时间所说,既《象腋》等经有此义,何得云'从今日始'且《涅槃》既佛最后所说经,《入楞伽》何得引之?是《涅槃》、《楞枷》,最少必有一伪,或两俱伪也。\"

(10)\"各时代之文体,善有天然界画,多读书者自能知之。故后人伪作之书,有不必从字句求枝叶之反证,但一望文体即能断其伪者?quot;如\"东晋晚出《古文尚书》,比诸今文之《周语》、《殷盘》、截然殊体。故知其绝非三代以上之文。\"

(11)\"各时代之社会状态,吾侪据各方面之资料,总可以推见崖略。若某书中所言其时代之状态,与情理相去悬绝者,即可断为伪。\"如《汉书·艺文志》有《神农》二十篇,其中有\"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这种情状\"决非神农时代所能有\",故《汉书·艺文志》\"自注云:六国时诸子托诸神农\"。

(12)\"各时代之思想,其进化阶段,自有一定。若某书中所表现之思想与其时代不相衔接者,即可断为伪。\"如\"今本《管子》有'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此明是墨翟、宋钘以后之思想,当管仲时,并寝兵,兼爱等学说尚未有,何所用其批评反对者。\"

以上胡应麟的\"辨伪八法\"和梁启超的\"辨伪十二法\"即是前人辨伪经验的总结,又是其本人在多年辨伪实践中的至深体会。可供我们读古书、鉴别史料时借鉴使用,并根据新的情况和需要加以发展。

3

辨伪成果的利用

历代学者在辨伪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可以说是硕果累累。如何利用这些成果来为我们今天治史服务呢?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辨明的伪书。辨别伪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摒弃之,而是要正确地利用它。近代学者陈寅恪说:\"以中国今日之考据学,已足辨古书之真伪。然真伪者,不过相对问题,而最主要能在审定伪材料之时代及作者而利用之。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贵,如某种伪材料,若迳认为其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之真产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伪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①张舜徽在《广校雠略》一书中也说:\"学者如遇伪书而能降低其年代,平心静气以察其得失利弊,虽晚出赝品犹有可观,又不容一概鄙弃。\"如辨清楚《内经》不是黄帝所作,而是秦汉时成书的一部总结中国古代医学成就的著作,其学术、史料价值就会极高了;《列子》为晋人张湛伪作,用它来研究先秦思想是不行的,但辨明其伪托者及年代后,它便可成为研究晋人思想的重要资料了。再如,《孔传古文尚书》是伪书,但其中《孔传》作用在于解释经文,经文本来是人人都可以解释的,人们之所以把它称为伪《孔传》,是因为作伪者伪托孔安国所作。辨明了这一点,《孔传》仍不失为有用的注解。因此今天我们阅读《尚书》,还要用它作为重要参考,它对词义、文义的解释,也是今天我们研究古代汉语的重要参考材料。

二是要掌握并使用一些前人重要的辨伪著作。前人辨伪的书著有很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书辨伪的:如《古文尚书疏证》,清代学者闫若璩著,全书共有8卷。该书引经据典,把《古文尚书》和《孔传》的作伪证据详密地罗列出来,析为128条,极有说服力地论断《古文尚书》及《孔传》是伪作。这部书是研读《尚书》的重要资料。《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近代学者王国维撰著。全书分上、下两卷。作者对《今本竹书纪年》所记史事,\"一一求其所出,始知今本所载,殆无一不袭他书。\"该书可作读《竹书纪年》的重要参考书。《列子伪书考》,近人马叙伦撰著。该书\"举证二十事\",说明\"其书必出伪造\",是辨别《列子》真伪的一部力作。

一类是群书辨伪的:《四部正讹》,明胡应麟撰。收入中华书局铅印《古籍考辨丛刊》第一集,1955年出版。本书所论遍及经、史、子、集四部,辨别伪

4

书70余种,将所辨伪书按性质分为20类,并提出\"辨伪八法\"。该书是一部重要的群书辨伪专书。《古今伪书考》,清姚际恒撰著。收入中华书局印行的《古籍考辨丛刊》第一集,1955年出版。本书分经、史、子三部,辨别伪书90余种,每书多采前人成说,间有自己的见解。后来,黄云眉又撰《古今伪书考补证》,1959年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对姚书进行了较系统全面的补证,使用时,二书可互相参考。《伪书通考》,张心澂撰著。1957年由商印书馆出版。本书将《诸子辨》、《四部正讹》和《古今伪书考》三书拼合起来,以书名为纲,对前人的考辨全录或节录,遇到不同说法,也分别收录,并注明出处,最后以按语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本书分经、史、子、集、道藏、佛藏六部,共辨书1105种。全书后附书名著者索引,便于检阅。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