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告
2012年 第1号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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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201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陕西省201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1、小学、初中 (1)代收费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元/人次 40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农 村 学 校 (2)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1)代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 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陕价行发〔2011〕124号。 学生收取。 元/生学期 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行发〔2011〕79号, 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城 市 ①课本费 元/生学期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据实核收 学 校 省物价局、教育厅 ②初中毕业陕价行发〔2010〕40号, 升学考试报名元/人次 40 陕价行发〔2011〕124号。 考务费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2)服务性收费 城 市 学 校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0〕40号, ①住宿费 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陕价行发〔2011〕124号。 ②自行车保管费 元/生学期 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③伙食费 ① 非借读生学费 省级标准化高中800 城市普通高中350 农村普通高中200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2、 普通高中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1)事业性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①学费 元/生学期 ② 借读生学费 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 省级标准化高中加收1000 城市普通高中加收800 农村普通高中加收400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②择校生择校费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③住宿费 学 校 (2)代收费 ①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0.9万元;其他地市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0.6万元。具体按各地物价、财政、教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元/生3年 育行政部门确定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7〕121号。 ②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陕价行发〔2006〕120号。 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和借读费。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行发〔2011〕79号,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①课本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省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高一新生25,其他年级学物价局陕教体〔2009〕3号,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元/生年 生20。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95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③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元/生次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3)服务性收费 ①伙食费 ②自行车保管费 3、职业高中 基 础 教 育 公 (1)事业性收费 办 学 校 ①学 费 计费单位 元/生学期 文科700 理科900 收费标准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②住宿费 (2)代收费 (3)服务性收费 民 办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 学 校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陕价行发〔2006〕120号。 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同普通高中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元/生学期 社会保障厅 收取 陕价行发〔2005〕148号。
注: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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