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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工作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督办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网络化管理体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并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办工作是保证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的措施与监督手段。

第三条 督办工作要力求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对于督办事项,要求随时跟踪掌握实际情况,防止遗忘和遗漏。

第二章 督办范围

第四条 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条 重要和重大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情况。

第六条 计划、法规等落实情况

第七条 年初制定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第八条 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分解目标,列出细目。发放各部门。

1、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重要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督办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3、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督办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4、问题复杂,难度大的事项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各部门配合行政办公室办理。

第十条 严格登记审批手续,不露项,不虚报。

第十一条 需要不同部门共同办理事项,按部门责任划分共同办理。

第十二条 严格按时限办理,对未按期办理事项向主管领导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办理事项结束后,简明准确形成办结报告。领导签批后存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不办理、推诿责任、虚假办理等部门和个人按情节追究责任。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逐级负责,上级负责下级。

第十七条 各部门设立一名督办员。

第十八条 加强上级和各部门联系,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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