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
本人向院党委及全体干部职工承诺:
l、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2、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
3、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4、自觉遵守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
5、自觉遵守科研职业道德,不弄虚作假、非法谋利。 6、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不以任何形式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利用职务之便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参加公款高消费的娱乐、境内外旅游和健身活动。 9、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以上个人承诺,请院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予以监督。
承诺人: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
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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