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室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运行维护三所的工作,维护所部安全,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和规范,特制订本制度,有综合管理组队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一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交时应清点值班室物
品,进行记录;禁止空岗、脱岗、饮酒、擅离职守、留宿他人。
第二条 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工作,对值班区
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填写值班记录。
第三条 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按流程及时报告,
不得延误、漏报,做好值班记录。禁止私人占用值班室电话。
第四条 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
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
并及时处理给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上报请求协助处理。
第六条 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事做好登
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不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严禁在室内
室友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 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床
上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
知当事人,不得延误、丢失。
第十条 维持好大门出入秩序。大门口禁止任何人放置物品,严
禁乱涂乱画。指引车辆制定停放,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单位,禁止外来人员在单位内大声喧哗,闲杂人员劝阻离开单位,无理取闹人员报告上级,情节严重者可报机关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大门钥匙,前了解常用工具的
良好使用情况,不得丢失或损坏,并及时转交下一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后应认真检查办公室、库房、厨房、车
棚的门、窗是否完好,水、电是否关闭,库房内有无火情,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
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责一切责任。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时间安排:8:30—16:30为日间值班,16:30
—8:30为夜间值班。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规定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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