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开工建设前的程序
国家批准铁路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
1。列入规划. 首先就是这条铁路有列入铁道部,国家发改委的规划。由地方政府的计划委员会或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
2。设计单位招标(铁道部)再由铁道部组织设计单位招标。
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由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开展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方案研究)。设计单位给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铁道部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会,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和有关管理部门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下达正式审查意见。
5。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相关公司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6。项目建议书批复(国家发改委立项)主持机构根据审查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对项目立项,给出建议书批复。
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主持机构再委托勘测设计单位开展外业初测和可行性研究。
8。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审查初设、环境保护部审查环评、国土资源部审查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还要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会。铁道部审查初设、环境保
护部审查环评、国土资源部审查用地可行性。
9。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再由相关的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铁道部或发改委)(铁道部和地方发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下线路,国家发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上线路)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并根据评审意见下达正式批复意见。
11。进行开工、奠基、建设动员大会等仪式,铁道部和省市,进行开工、奠基、建设动员大会等仪式。
12。初步设计批复(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再由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初步设计批复主持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意见,委托勘测设计单位开展现场定测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后,政府主管部门就要组建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由建设单位委托勘测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
13。工程施工招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可根据设计提出的工期建议,确定工程各类标段,实行工程招投标,同时上报开工报告,
设计完成交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14。征地、动迁(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进行征地、动迁等建设施工准备工作并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做好征地、拆迁及其它准备工作。
15。进场正式开工(施工单位)其中第11至第15的顺序可以是调整的。第6项目建议书批复(国家发改委立项)是基础。然后施工单位进场正式开工。
1、 预可行性研究是编报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2、 预可行性研究为投资决策阶段。
3、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最终决策的依据。
4、 初步设计是项目建设的依据:
5、 施工图是工程实施的依据。
6、 施工图与初步设计同为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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