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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

姓名:龚颖莉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指导教师:于惊涛

20091201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技术创新是树立企业品牌的基础,也是提升我国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制定符合本国本地区的技术创新政策已成为现代政府的新职能和新职责。由于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要素不同,造成各国技术创新政策存在明显差异。中国的技术创新政策起步较晚,但身为一个现实情况错综复杂的文明古国,并不能对别国技术创新政策仅仅进行简单模仿,且完善本国技术创新政策本身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因此,要相互借鉴与学习,就必须系统地对各国政府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建立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分析框架。本文在这一领域有益的探索、有针对性的研究,将为致力于提升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在现阶段具有突出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本文以国内外学者对技术创新政策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系统性和重点性相结合、个案研究与共性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首先在对现有文献检索与查阅的基础上,从技术创新主体、技术创新动力因素和技术创新政策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与评析,其后从制度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技术创新能力三个方面对政府技术创新政策进行研究,归纳出“制度驱动型”、“市场驱动型"和“创新能力驱动型"三大基本模式。最终,在对各个模式内不同国家创新政策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总结不同创新政策模式的适用条件。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以制度驱动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需要深入人心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明确的政府市场干预边界。以市场环境驱动技术创新活动发展需要良好的竞争机制、成熟的金融市场和发达的电子政务。以创新能力驱动技术创新活动发展需要企业强烈的创新意识和高效的创新服务中介。关键词:技术创新政策模式;制度环境;市场环境;技术创新能力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TheComparisonStudyontheModeofTechnologyInnovationPolicyAbstractInnovationiSthefoundationofestablishingenterprisebrandawareness,thekeytoenhancingnationalcompetitiveness,accordinglylayingdowninnovationstrategiesandpoliciesforspecificregionshavebeennewfunctionsanddutiesofmodemgovernment.However,thediversifiedelements,whichdisplayineconomy,societyandculturebetweendifferentcountries,haveledtoobviousdifferencesininnovationpolicies.Althoughtheinnovationpoliciesstartedrelativelylateinchina,anationwithlongercivilizationandmorecomplicatedcurrentinnovationpoliciesotherandsituation,wewouldratherrefineourprocessofinnovationpoliciesthansimplyimitatewhatothercountrieshaveachieved.Therefore,tosetupgovernmentalandanalyzingframeworkforinnovatingpatternrequirelearningfromeachresearchesacomparingthebetweendifferentgreatsensegovernments.Thehelpfulexplorationandpertinentresearch,whichhavewillprovideintheoryandapplicationvalueincurrentstage,bygovernmentsdecisiveevidencefortherelevantpoliciesandmeasurestakentowardimprovingourinnovationcapability.Thisarticlebasedhomeonatheoreticfoundationofresearchingachievementsfromresearchersaandabroad,adoptsthemethodsofcombinationofdemonstratingaanalyzingandcriterionanalyzing,acombinationofsystematicnessandcriticalityandstudiesandsimilaritystudies.Fromthebeginning,basedresearch,thearticleretrospectsandanalysesaonacombinationofcasecurrentdocumentretrievalandtechnicalinnovationmainbody,innovatingimpetuselementandinnovationpolicies.Thenitsumsupthreefoundamentalmodesincluding“institution-drivingmode”,“market—drivingthroughamode’’and“innovationcapability—drivingmode’’frominstitutionenvironment,markettheresearchofgovernmentalinnovationpolicyenvironmentandinnovationmodesfromothernations,acapability.Finally,afterconclusioncomparisonofdifferentinnovationofdifferentconditionsthosedifferentinnovationmodesareaccustoImedtoisreached.Throughimpressivetheresearchabove,conclusionsaredrawnasfollow:an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Innovationactivitieswithinstituionsrequireslegislationawarenessespeciallyin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whichdoesn’tonlytakegoodcareofourownproductionbutalsoavoidviolatingothers’achievementsthusinspirepeople’Screationandadefiniteestablishmentofgovernmenttointerferemarkets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Innovationactivitieswithmarketing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environmentrequireswell—developedmechanism,maturefinancialmarketanddevelopede。commerce.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Innovationactivitieswithinnovatingcapabilityrequiresanaccurateinnovationawarenessofenterprisesandefficientinnovationserviceagencies.KeyWords:ModeofTechnologyInnovationPolicy;InstitutionEnvironment;InnovationCapability/蚰rketEnvironment;Technology.m.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作者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内容和致谢的地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其他已申请学位或其他用途使用过的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位论文题目:作者签名:邀应垫盔剑堑遮筮搓塞出筮珏窥塞超蓟日期:丝仝年j上月互L日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大连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知识产权的规定,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有权保留论文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题目:作者签名:导师签名:亟应这本剑堑邀筮搓盛出筮盟究墼燮!§鱼虽l盘日期:芝缨仝年业月址日日期:—三竺互年—卫月立L日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绪论1.1选题背景及意义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一体化、技术变化速度不断加快,市场竞争与国际竞争越发激烈。技术创新是树立企业品牌的基础,也是提升我国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是国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制定符合本国本地区的技术创新战略和政策已成为现代政府的新职能和新职责。由于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要素不同,造成各国技术创新制度也存在明显差异。中国的技术创新政策起步较晚,但身为一个现实情况错综复杂的文明古国,并不能对别国技术创新政策仅仅进行简单模仿,完善本国技术创新政策本身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因此,要相互借鉴与学习,就必须系统地对各国政府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建立政府技术创新政策和创新模式的分析框架,从理论上讲,将有助于弥补国内外在该研究领域的不足,完善和发展技术创新理论及政府创新管理理论;就实践讲,将有助于选择与制定促进政府技术创新的有效政策措施和创新模式。本文在这一领域有益的探索、有针对性的研究,将为致力于提升我国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在现阶段具有突出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1.2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1.2.1研究内容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论文选题的依据及意义,提出研究目标和内容,并介绍论文的结构。第二章,综述国内外学者在技术创新政策方面的己有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技术创新主体、技术创新动力因素和技术创新政策三个方面,以此为后续的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型的建立提供理论参考与学术支撑。第三章,“制度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研究,通过对英国与德国的案例分析,说明了“制度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第四章,“市场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研究,通过对美国与韩国的案例分析,提炼出“市场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特征以及适用条件。第五章,“创新能力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研究,通过对日本与芬兰的案例分析,说明了“创新能力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结论部分,根据上述章节研究成果,对本论文的研究内容与所得结论作以简要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的不足,展望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可能与方向。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1.2.2技术路线图1.1技术路线示意图Fig.1.1TheTechnicalRouteofThisPaper1.2.3研究方法(1)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由于创新问题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和研究中,以技术创新理论为基础,围绕研究技术创新政策选择这一主线,将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一2一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合的方法。因此,本论文在论及发达国家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时,主要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而在阐述技术创新政策的涵义和特性时,本文将采用规范分析方法。(2)系统性和重点性相结合。本文对政府技术创新政策的研究采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具体体现为在全局上研究创新政策模式的运行机制,在具体分析上研究创新政策各种模式的系统构成。这样,从整体到局部,形成一个大的系统之下的各个及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使论文的分析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同时,本文注意了研究的全面性与突出重点问题的结合。政府技术创新政策纷繁多样,有着多元化的创新模式,如果全部归结到研究框架中显然不现实。因此,本文对政府技术创新政策从制度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以及技术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研究,对创新模式的研究着重于三大基本模式。(3)个案研究与共性研究相结合。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方法,在探讨不同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时,将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希望对我国的自主创新模式能有所启示。此外,本文中还将采用案例分析方法。针对不同模式,各选用两个国家的创新政策作为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实现个案研究与共性研究的有机结合。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2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综述2.1技术创新相关理论2.1.1技术创新主体(1)企业家主体观点Phillips将Schumpeter的观点区分成两个时期,一战前的早期Schumpeter侧重于企业家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n3。学者傅家骥则认为企业家是技术创新的倡导者和实施者,企业家的主体作用贯穿于从技术创新观念的产生到创新实施整个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嘲。本文认为,他们真正想要强调的是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就像在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许多优秀的领导人的作用和影响尽管不可忽视,但只靠他们又不足以引发整个革新活动。技术创新的过程有许多环节,至少包括新技术的研发、新产品的销售与改进,而这些只靠企业家一人显然无法完成。在市场经济中,需要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一系列过程,因此,本文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离不开优秀企业家的推动.但唯有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真正的主体。(2)多元主体观点我国学者张钢提出,技术创新主体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市场和金融机构等多种要素组成的多元组合技术创新系统∞1(参见图2.1)。郭晓川则在多元主体的基础上。把这个主体系统划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主体。认为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是直接主体,政府、市场、金融机构是间接主体“’。本文认为,技术创新需要各个机构、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协同,包括作为能动因素的人(包括企业家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人员)的参与和努力。但这些机构、部门和人只有将自己的力量共同施加予企业——这个承担创新任务的最活跃、最积极的核心要素身上,它们的作用才能够有效地发挥出来。一4一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图2.1多元组合技术创新主体模式mg.2.1TheModeofDiversityCombiningTechnologyInnovationSubject(3)对技术创新主体理论的述评成熟后的Schumpeter,明确提出“生产者”即创新者的观点Ⅲ。MarquiS晦1、Roberts∞3和Tiwss口1也分别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与之相对的是VonHippel提出的“使用者是创新主体”的观点阳1,但仍然可视为将创新主体认定为企业家,因为他所谓的“使用者"事实上是下游厂商,其“使用”创新品的目的仍然是为生产服务。本文将技术创新的主体限定为企业。因为技术创新能力不仅仅在于能产生技术创新的科研成果,更重要的是科研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力,转化为产业化应用和市场开拓。企业具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产业化应用和市场开拓的先天优势,有直接面向市场并了解市场需求的灵敏机制,有实现不断持续自主创新的条件。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对手互相竞争的是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都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但企是市场利益最大化。这决定了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强大内在动力,因为在市场竞争日益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这是由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1。在市场经济中,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企业追求的激烈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掌握乃至创造新技术,才能在竞争中占领主动的领先地位,获得最大程度的利润。因此,对于高风险高成本的技术创新活动而言,企业有能力承担风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险,也最有动力承担创新风险。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使其主动贴近市场,前瞻地掌握市场发展所产生的潜在需求,寻求技术与市场的最佳结合,让研究开发的目标更具针对性,从而具有了其他各类创新机构与组织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企业能做到既关注自主创新技术的先进性,了解产品开发和大规模生产的技术难点,又考虑其自主创新的可行性和经济性,把握产品的市场需求并严格控制成本。2.1.2技术创新动力因素(1)早期各国学者提出的各种技术创新动力机制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按照其生产要素及外部环境因素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又形成不同的模型。中外学者对此进行了许多探讨并形成了一些企业创新动力机制的理论模型,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以下几种:①技术推进模型。这一模型的出现,源于早期的创新理论(参见图2.2)。包括Schumpeter在内的经济学家认为,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都会引起技术创新活动n引。这一理论模型认为,技术创新是由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而产生的,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是驱使技术创新活动得以产生和开展的根本动因。图2.2技术创新的技术推动模型Fig.2.2The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PushedbyTechnology②市场需求拉引模型。美国经济学家Schmooklet认为,专利活动是追求利润的经济活动,它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制约。技术创新是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追逐高额利润的经济活动(参见图2.3)[IH。图2.3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拉动模型Fig.2.3The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PulledbyMarketDemand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此后,一些学者又作了一些研究工作来支持市场需求拉动说。Marquls、Myers在1969年抽样调查了五个产业的567个创新项目,得出3/4的技术创新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只有1/5的技术创新是以技术本身发展为来源的(参见表2.1),他们由此得出结论:在创新中,需求与技术相比,是一个更重要的因素n射。表2.1技术创新来源Table2.1ResourceofTechnologyInnovation创新目的技术能力市场需要生产需要行政总计创新数12025716921567所占比例(%)2145304100③技术推动——市场拉动综合作用模型(参见图2.4)。这一模型是在综合前两种模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强调二者的配合与协调,认为企业既要寻找技术上的可能性,即技术支持,又要确定市场机会的存在与否,即市场需求支持,技术创新活动是在这两方面的支持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图2.4技术创新的技术推动一市场拉动综合作用模型F谵.2.4TheModelofTechnology111novationPushedbyTechnologyandPulledbyMarket④技术规范——技术轨道模型。这一模型是英国经济学家Dosi在批评分析“技术推"和“市场拉"这两种模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n引。Dosi认为,根本性创新会带来某种新的观念,这一观念一旦模型化,就成了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就固化为某条技术轨道;一旦形成技术轨道,持续创新就会在这条轨道上涌现。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⑤N—R关系模型。这一模型是日本学者斋腾优提出的,他认为技术创新的动因在于社会需求(Need)和社会资源(Resource)间的矛盾或“瓶颈”。技术创新主体要从N—R关系中发现技术创新需求,把握技术创新的机会,制定技术创新的行动计划和战略,分析达到目的所要求的技术、市场和创新资源等,并筹集创新所必需的创新资源(参见图2.5)[14]oN-R关系模型和市场需求拉引模型类似,都是从社会需求入手,认为需求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因,技术创新活动是对社会需求的一种适应。1.~…………………IL...............。...............。................:图2.5技术创新的N-R关系模型Fig.2.5TheN—RRelation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⑥行政推力动力机制模型。这种模型是由行政推动力的作用而引起的技术创新机制。可以表示为:国家计划一部门计划一科研单位研制开发一企业试制一产品推广(参见图2.6)。这种模型存在于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n朝这种模型表明:在技术创新出现不利因素时,可能行使行政推动力会起到更有效的激励作用。图2.6技术创新的行政计划推进模型Fig.2.6The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PushedbyAdministrativePlan一8一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除了以上几种较著名的模型外,西方的一些学者们也从另外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动因进行探讨。Rosenberg则认为,诱导技术创新的因素有三种:技术发展不平衡、生产环节的不确定性和资源供给的不确定性。这三种较典型的诱导因素均是生产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和障碍。这种障碍形成了一种压力,诱导人们围绕这些障碍进行创新n引。以上几种形式的动力机制模型在不同程度和不同的角度上对技术创新的动力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但这些模型都是从创新的外部因素强调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并未对创新主体进行研究,因此未能全面对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进解释。有鉴于此,学者们对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得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研究的新进展①创新纯收益最大化模型。这种模型认为,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其追求的目标就在于创新“纯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是否进行技术创新以及创新动力的大小,直接取决于企业对技术创新“纯收益”的预期。具体讲,是取决于企业对创新收益、创新风险、创新成本的预期或估算。②期望理论模型。期望理论模型是借鉴心理学家VroomV.H.的期望理论,所构建的技术创新动力模型。该理论认为: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及收益滞后等特征;.企业在面对滞后且不确定的市场收益时,不得不对与创新决策有关的经济、科技等变量的未来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出理性选择。只有当创新成功概率较大、预期收益较高时,企业才会进行技术创新。n刀③E-E模型。该模型认为技术创新活动不但受创新的外界环境影响,还与企业家密切相关(参见图2.7)n81。在该模型中,科学技术研究、试制生产、市场销售和满足市场需求等四个环节构成了技术创新链,而各种环境因素和企业家因素与这四个环节相互作用,使得技术创新得以实现。这一作用过程中产生的新观念、新技术、新需求又构成新一轮创新被引发的基础。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技奉I謦力图2.7技术创新的E-E模型Fig.2.7TheE-E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④EPNR模型。这是一种综合动力机制,它吸取了各种动力模型的合理化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改进和综合。EPNR综合模型中的要素包括:企业、政策、需求、资源。该模型所描述的动力机制是:在外部环境的压力和追求最大效益的内在驱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当企业在对环境的辨识和评估中意识到资源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或不适时,其就会产生技术创新要求n∞。因此,该模型实际上包含了科技推进、市场拉动和行政推力这三种动力模型(参见图2.8)。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图2.8技术创新的EPNR模型Fi92.8TheEPNRModelofTechnologyInnovation(3)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理论述评与启示通过对上述各种机制模型的叙述,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大类型:一类是从外部因素来构造的动力模型,第一部分所列举的几种模型可以归入此类。一类是从主体的需要角度建立的动力测度模型,如创新纯收益最大化模型、期望理论模型。另外一类是综合性模型,上述E—E模型和EPNR模型便基本考虑了影响技术创新动力的诸因素。考虑企业技术创新外部因素并以此构造的技术创新动力模型已在前点评。至于企业创新内在动力的分析,学者们从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根据主体对行为的选择,对需求的满足程度等来建立主体动力模型。这些分析模型的共同特点是充分关注内在需要的测度,并注意到创新的风险性特点。此外,还有学者从期望理论中受到启发,建立了创新动力机制的期望学说,从主体内在对创新收益的预期和影响创新成功的概率来探讨动力的产生及大小。可以说,这些较为典型的从主体出发的创新动力模型从另一个视角提供了人们分析创新动机的途径。但是由于一定的创新活动必然是在内在动机的基础上,受外在环境的制约而产生的,所以对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研究必定要包括主体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综合性的动力机制分析模型,把企业自身、市场需求、政府政策、各类资源、企业家等各种要素结合在一块,是各要素互相作用、影响的综合性作用机制。这些分析模型,基本上都考虑了企业的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之间的关系,把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技术创新对主体内在要素和对外环境的反馈效应有机地联系起来(参见表2.2)。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表2.2技术创新机制模式综评表~~\类型Table2.2TableofComprehensiveAssessmentofTechnologyInnovationModels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模式第一类型外部因素类型模式(1)技术推动模式第二类型主体因素类型模式(1)创新纯收益最大化模式(2)期望理论模式第三类型综合因素类型模式(1)卜吨模式(2)EPNR模式(2)市场拉动模式(3)技术推动与市场主要包括拉动综合作用模式(4)技术规范——技术轨道模式(5)行政推力动力机制模式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供重要部门企业的研发部门企业决策层应商、销售商、高校、公共研发机构等各外部实体地理后果大多数创新活动发生在企业的中心区域技术、市场、主要考虑因素资源等外部方面创新活动在地理空间上扩散技术、市场、资源及企业主体等多方面全面考虑了企业技术简评的本质方面来研究没有从技术创新考虑到技术创新的本质方面创新的内在因素与外在环境及其之间的联系企业主体方面2.2技术创新政策英国著名学者Rothwell在20世纪80年代曾对创新政策下过如下定义:所谓创新政策是指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结合,它是一个整合的概念啪1。法国创新政策专家Gaudin认为,创新政策与解决当今世界最重大的经济问题最密切相关,人们还未广泛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还未完全理解创新的本质和政府对促进创新的作用,他认为创新政策应包括如下几个框架:支持创新者、技术文化和减少创新障碍【2l】1987年,英国学者ChristopherFreeman认为,一国的技术创新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出发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推动技术创新的制度与政策陇1。20世纪80年代初,OECD组织的科技委员提出,发展创新政策的目的是要“把科技政策与政府其他政策,特别是经济、社会和产业政策,包括能源、教育和人力资源政策形成一个整体"。∞1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研究所的罗伟等人的定义与OECD的定义基本相同,即“把创新政策看作是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紧密相关,包括能源、教育和人力资源政策的整合,而将科技政策与工业政策中有关推动创新的部分作为创新政策的核心”。暖引依据政策学原理,任何政策都应由政策主体、政策对象、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四部分构成。以此为设计框架,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政策的特殊性为内容,本文将技术创新政策定义为:政府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产生和发展,规范创新主体行为而制定并运用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与措施的总和,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3政府技术创新政策的作用机制研究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政府技术创新政策的研究框架;从制度、市场环境和技术创新能力三方面来分析技术创新活动对政策的需要,以及政策对技术创新活动的影响。3.1制度层面的技术创新政策制度是“调节个体或团体之间关系与互动的一系列共同习惯、常规、惯例、规章或法律’’,它通常是自发形成的,没有特别的目的性,可以被进一步细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专利法、银行规章等)和非正式制度(如风俗习惯、传统、社会准则等)嘶1。好的制度选择会促进技术创新,不好的制度选择会将技术创新引离经济发展的轨道,或扼制技术创新。创新活动中存在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巨大差距,这使得个人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倘若产权制度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因此,技术和知识存量只是决定了产量的上限,而实际产量还要受制度的约束㈨。制度对创新活动的驱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制度能减少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作为创造性活动,具有未知的特性,是一个投入创新资源以换取不稳定回报的过程。而制度能通过建立各种规范减少人们行为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表现在几个方面:技术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资金不确定性、信息不确定性以及其他方面的不确定性(参见图3.1),因此,需要各种制度的支持。例如,建立完善的融资体系,可以降低企业资金不足导致创新失败的不确定性,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圆圈园圈困Fig.3.1一网图3.1技术创新不确定性分析TheAnalysisofUncertaintyofTechnologyInnovation(2)制度能控制冲突,调节企业内部之间及与外部的合作。如果社会没有制度对冲突进行规制,则让个体或团体之间进行合作将非常困难。企业合作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有重要作用凹1。无论是强联系还是弱联系,对团队层面的创新绩效都有互补作用乜町。而在联合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矛盾。例如不同的公司可能对于机遇和挑战的解决方案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并且外界环境的变化与预期情况不符例。冲突的解决取决于准则、已经建立的合作习惯、合契约等各种制度因素。因此,制度的建立能有效地重新分配变化的成本、补偿冲突过程中的受害者并且支撑创新活动的高比率增加啪1。(3)制度对技术创新具有激励作用。制度构成了社会的保护和激励结构,其中最重要的要数产权制度。正是较为有效的产权界定,带来了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改善与扩张,进而导致专业化和势动分工的增进。交易成本随之上升,这刺激了组织创新和市场的再度扩展。正是产权、组织和市场因素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激励,并最终带来技术进步、经济成长和社会变迁啼¨。3.1.1知识产权政策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政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国家根据法律通过授予知识产权人一定时期的独占权来鼓励智力成果的创作活动,它的法律效用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了一种有利的制度氛围。“一套鼓励技术变化、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激励机制,仅仅随着专利制度的建立才被确立起来Ⅲ1。’’企业的本质在于追逐利润,而技术创新之所以需要政策干预的~个重要原因是创新收益的非独占性,因此,技术创新需要政府运行知识产权政策,建立专利制度来保护其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成果,企业才有投入资源进行艰苦持续创新的动力。图3.2表明了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知识产权的制度级环境可以通过减少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外部性,降低创新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来增加创新者的预期收益,也可以通过赋予创新者独占性垄断权的激励来鼓励技术创新投入,从而促进创新的技术实现并进入市场,最终获得收益。美国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的研究样本表明: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药品不能研究出来,65%不能利用,化学发明有38%不会研究出来,有30%不会被利用。英国最大的Glaxo制药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推出的特效胃药Zantal每年可产生10多亿英镑的销售收入,1997年其专利在美国的保护到期后不到半年,在全球的销售额就急降I/3口刳。图3.2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关系Fi93.2RelationshipBetween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ProtectionandTechnologyInnovation知识产权制度还可以使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专利制度要求专利申请人公开有关技术原理,在公开的情况下对发明创造进行法律保护,但保护的只是该核心技术的专利权,而不是对该技术二次利用的权利,这就为他人在该技术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和创新提供了基础,从而避免了开发同一技术的重复劳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是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的。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不仅能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从事更高水平的自主创新,而且能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造成的浪费,节约40%的科研开发经费和60%的研究开发时间,从而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媚副。3.1.2促进市场竞争政策国外的经济学家在研究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时,发现最有利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的是垄断竞争型的市场结构。他们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规模一般较小,缺少足以保障技术创新的持久收益所需的推动力量,难以筹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物资条件,同时也难以开拓技术创新所需的广阔市场,因此难以引起较大的技术创新动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机。在垄断统治的条件下,由于缺乏竞争对手的威胁,难以激发出企业重大创新的活力。而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既避免了上述两种极端市场结构的缺陷,又兼有二者之优点,因而是最适宜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的选择。处于高竞争强度的氛围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会面临着潜在竞争企业进入产业内竞争的威胁。行业内企业对潜在竞争者的市场进入一直处于观察和防备之中,并通过增强竞争强度来提高市场的进入壁垒。企业往往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尽早在市场上推出新技术或新产品,使企业能在下一轮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产业内竞争强度的提高不仅加大了企业间的竞争,最终还会带来新技术的创新。面对不断强化的竞争强度,企业经营者倍感创新的压力,为此就会不间断地积极为创新做准备,构建严密的研发体系,用于开发,创新高新产品,使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始终处于创新的竞争轨道上。针对众多的竞争企业和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威胁,企业通过开发出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来逐步提高市场的进入壁垒,因此,竞争强度不仅会影响创新的频率,而且也造就了市场上不断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由以上论述可以知道,在公平的竞争环境里,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和市场竞争的残酷性,驱使企业家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由此赢得竞争优势。但与此相反,在不公平竞争条件下,企业将倾向于利用自身的特权和等级优势,采取不规范的手段取得市场垄断和优势,谋取超额经济利益,而不是从事艰苦的技术创新活动阱3。这就需要政府运用政策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性,从而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创造和维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公平竞争政策是技术创新政策在制度层面的两个重要因素,本文中创新政策对制度的作用主要通过这两方面来进行研究。3.2市场层面的技术创新政策市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促进主要通过供给与需求来实现。由于企业本身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供给主要是针对各种资源,例如融资、人才教育等,通过改善技术创新相关要素的供给状况,从而推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而市场经济本质的是需求导向经济,通过需求信号来引导供给方的创新活动和生产活动,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避免创新资源浪费。因此,政策在市场层面促进技术创新,体现在创新供给政策与创新需求政策。创新的供给政策包括完善社会融资渠道、提供人力资源;创新的需求政策则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来体现。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鼓励和扶持国内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与此同时,一定规模的公共市场是对工业发展的必要刺激晒1。技术创新需求牵引系统,它是技术创新体系中最为复杂,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素之一。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这里的需求牵引指的是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或创新成果(产品或劳务)的需求。该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满足外部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需求。3.2.1政府采购政策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内,大多数政府都面临着来自商业、公会和国会议员要求利用政府采购来促进长期工业竞争力的压力啪’。1966年,经济学家Schmookler首次提出技术创新的需求引致假说,认为专利等发明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以追求利润为基本目标,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制约D¨。“需求引致假说"及其后续研究为分析政府采购促进技术创新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理论框架。一般地,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不仅来自于私人机构和个体消费者,也可能来源于政府公共部门。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政府采购了占GNPl5%甚至更多的商品与服务(美国技术创新经济学家纳尔逊认为政府采购的比例为3096—5096)b71。“公共部门对创新的需求很重要。有一部分公共服务需要创新性产品,涉及到的工业部门多数属于研究开发密集型,并且是为其他用户提供创新产品的供应者【∞】"o政府采购创造了巨额的市场需求,并通过以下几种机制驱动技术创新:(1)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首先,技术创新通常投入较高,市场风险也较高。技术创新的市场前景是不明朗的,市场的变化可能改变技术创新的未来收益㈨。依靠政府采购合同,企业技术创新获得了可预期的稳定市场,只要企业技术开发成功就能得到持续利润,从而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过程中与市场联系的诸多不确定性,也就是降低了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而且,获得政府采购订单的企业还可以向消费者传递产品质量高和信誉好的积极信号,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市场需求,从而更深层次低降低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其次,多数企业研发经费有限,如何将其使用在拥有较高价值和市场前景的领域十分关键。作为个体的企业技术创新决策者,由于存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无法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市场动态,容易导致创新的决策失误。政府采购则能使企业清楚确定政府所需要的创新产品的数量、质量、型号及相关技术要求,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明确了方向,避免研发投资的低效率,有效降低了创新决策风险。(2)扶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大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渐进创新,但在重大创新方面它们高度依赖于外部的创新者和小企业m1。Anthony在2008年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所做的报告中,对2002.---2006年专利数在15件以上的l293家美国公司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中小企业雇员人均专利数为26.5件,是大企业(人均1.7件)的15.6倍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与此相矛盾的是,中小企业面临着研发资金短缺、科技人员不足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创新活动开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可通过对大额合同订单的拆分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竟标提供机会,并依靠制定明确的招投标法规给予中小企业价格上的优惠帮助其获得采购合同,扶持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3.2.2风险投资政策技术创新的供给系统,这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支撑子系统。其基本任务是确保企业技术创新能够得到充足的资源供给,包括技术、信息、人财物等。技术创新供给方面的系统要求不仅包括资源供给的数量,也包括资源供给的质量,并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匹配和有效利用。作为一种供给层面的技术创新政策工具,风险资本较其他工具可能更为有效,因为任何一项技术创新都需要数量不等的投入,技术越复杂、预期效用越大,需要的初始投入就越多,靠政府购买和财政支持显然难以满足为数众多的技术创新。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其获利的特性决定它在决定支持技术创新上不仅要投入,更要回报,所以,对技术创新主体而言,如果没有技术上的实质性突破,它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样,投资主体和创新主体都会在具体的技术创新方向上进行慎重选择,而不会盲目进行技术开发。通过风险投资政策,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为技术创新提供激励和约束,这正好弥补了前面两种政策手段的不足。因此,“风险资本资助的创新在技术周期中占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H羽。"风险资本的兴起导致~种新型技术创新模型的产生m’。在传统的企业家创新模型中,单个企业家或企业家群体推动着创新过程;而在公司或有惯例的创新情况下,则由大公司组织研究开发过程并将大多数技术创新活动内部化。这些公司通过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活动保证公司处于新技术的前沿,并且促进了连续的技术创新浪潮的出现。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地与大企业、大学、金融机构以及各种各样的在创新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机构建立联系的风险资本家就成为这样一种扩大了的技术创新网络的核心。风险资本家在新企业形成过程中具备了将来自各种机构的人力与资源结合起来的独一无二的地位(参见图3.3)。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图3.3Fig.3.3创新制度框架中的风险资本VentureCapitalintheInnovationInstitutionalFramework3.3创新能力层面的技术创新政策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利用其拥有的各种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并实现创新成果的实力及可能性。技术创新的能力体现为创新主体自身进行技术创新的能力以及创新主体从外界吸收创新技术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成为推动技术创新的动力,是因为技术具有发展性和经济性。技术的发展性体现为新技术既是技术创新的前提,又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科学技术总在不断运动和发展,成为推动生产技术基础变革的强大动力;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往往会引起技术创新活动,便成为技术创新的发展源泉和推动力量。技术的经济性则体现为任何技术,都具有可被利用的内在特征,即使一时未被利用的新技术,一旦条件成熬,伴随着社会需求的出现,也会进入实用化阶段。与此同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总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并激发企业家力图通过其商业应用而获得超额利润Ⅲ1。因此,政策通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会起到驱使技术创新活动发展的作用。政策促进企业提高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政策直接对企业进行研发补贴所形成的企业研发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进行人才培训以提供企业研发所需的人力资源。而政策促进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主要是通过加强产学研联系达成的。综上所述,本文将不同国家的技术创新政策总结为三种作用机制:制度驱动型、市场驱动型以及能力驱动型(参见图3.4)。在“制度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中,政府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知识产权政策建立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促进市场竞争的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以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在“市场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中,政府通过风险投资政策推动市场供给,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推动市场需求,从而以市场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在“能力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中,政府通过研发补贴政策和人才培训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通过产学研联合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吸收能力的发展,从而以能力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图3.4技术创新政策的作用机制Fig.3.4MechanismofTechnologyInnovationPolicy一22—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无论是“制度驱动型”、“市场驱动型"和“能力驱动型”的哪种模式,政府的技术创新政策对技术创新活动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模式比较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比较不同国家创新政策之间的差异程度,并探索各种模式的适用条件,以最终实现借鉴与学习的目的。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4创新政策的“制度驱动型”模式4.1案例分析:英国与德国4.1.1英国与德国的政策描述(1)知识产权政策①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制度发源于欧洲,英国与德国对此均做出卓越贡献。英国在1623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垄断权条例》,“知识产权"的概念最早于18世纪中叶出现在德国。以案例法著称的英国反不正当竞争的规范可以追溯到15世纪H31,1896年德国制定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典式的反不正当竞争单行法㈨。两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欧盟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条约和协议对它们都同样适用。对于属于英美法系的英国,除了主要的判例法,它还制定了大量的成文法,以期适应知识产权的特点,对知识产权实现最充分的保护。英德两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严谨完备。近几年,两国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音乐、戏剧、录音、计算机软件等的原创作品都在保护的范围之内。另外,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基因、蛋白质、数据库等等,也都被列为英德两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在专利的受理方面,德国不仅是对产品、对制造方法的受理,而且对构思、对理念性的创造也授予专利权H51。英德两国扩大保护知识产权范围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创新者为自己的劳动获得经济回报,鼓励人们进一步创新。这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积极性,促进整个国家更广泛和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成果,使之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和其他社会效益,推动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2006年,德国与英国的专利申请量在欧盟各国中居前两位川(参见图4.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全欧洲德国英国法国波兰66,625瑞士奥地利瑞典爱尔兰荷兰西班牙圃丹麦捷克比利时芬兰匈牙利斯洛伐克爱尔兰葡萄牙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拉脱维亚卢森堡立陶宛斯洛文尼亚坩璧嚣摩纳哥爱沙尼亚申请数图4.1欧盟各国专利申请量Fig.4.1EuropeanPatentApplications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功能是确立一种“产权”[47]o英德两国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的严谨,尤其体现在成果权益保护方面完善的法律条款。对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英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国政府为了推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速成果转化和开发以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已将由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原归属国家所有改为归项目研究机构所有(剑桥大学、曼城理工大学等实行研究人员拥有知识产权),并修改《文职人员管理法规》允许科学家在产业化过程中获益H8I。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包括研究人员在内研究机构的利益,维护其知识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成果加快开发应用并且加强了本单位保护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德国则在1957年颁布了雇员发明法。该法兼顾公司与个人的不同利益,界定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规范了企业和雇员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及收益方面的责任、义务和补偿方法“钔。它适用于企业和国家科研机构,有效解决了雇员与企业之间在发明权归属方面的纠纷,德国企业内部因此形成了企业和雇员双赢的创新推进机制。在成果的权益保护与利益分配上,它侧重于对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保护与奖励,极大地激发了雇员的发明热情,为雇员进行发明创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德国每年90%的专利申请为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雇员发明,德国每百万职工创造的专利数名列世界前茅H副。②知识产权服务英德两国之所以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便捷高效的服务不容忽视。英德两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能都比较广泛统一。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商标、版权、外观设计四个领域都归英国专利局管理,德国专利商标局的职责范围也包括专利与实用新型、商标以及外观设计。作为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它们一直给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1852年,英国专利局成立,距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2006年,英国专利局(UKPO)明确了其未来10年目标之一是“成为支持创造的卓越中心”啪1。2007年,为了真正反映知识产权服务的宽广领域,英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知识产权局在各类项目的审批和保护程序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细则,尽可能公开透明,甚至对如何处理各种项目都有量化标准陋¨。英国申请专利,商标和设计注册的程序十分简单,官方网站向所有人开放,各种申请程序、表格以及收费标准都可以查到。英国还不断推出新的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降低服务费用的措施。2008年,英国启用商标申请快速程序服务,此项服务将促使知识产权局在保证高质量的同时以更高效的速度处理商标申请嗽1。2009年,英国知识产权局推出两个每周更新的免费专利数据库——有效专利数据库(LoR)和失效专利数据库(NIF),它们能帮企业获得更好的创意和更多的机遇㈣。同一年,知识产权局审议关于商标费用和服务的新政策,旨在简化商标的申请程序并降低申请成本,这些措施预计每年将降低超过70万英磅的申请费用嘲1。英国政府并将推出一套加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快的专利审查程序,为所谓的“绿色专利”——即那些基于对环境保护有贡献的技术而产生的专利提供更为便捷的审查服务。这套程序可以让有益于环保的技术在9个月内得到授权㈨。德国专利商标局迄今也已有130多年的历史,它是世界上第三大国家专利局。它每年大约受理发明专利申请5万多件,实用新型申请2万多件,外观设计申请7万多件,商标申请近5万件呻1。德国专利局在专利文献及非专利文献收藏、审查自动化方面发展很快。它收藏了PCT规定的最低文献量,审查员全部采用自动化检索,因此审批速度较快,目前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在递交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一般只需2年左右即可授权。1995年一2006年,德国的专利申请量与授予量总体均呈增长趋势(参见图4.2)悯。2005年,德国专利商标局受理的专利申请同比增长1.7%,专利商标申请同比增加7.6%。这表明德国专利商标局在欧洲对于经济和技术发展起到了,并且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德国专利商标局的服务,尤其是其高效率、低收费的授予知识产权的服务,对于德国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企业与投资者来说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嘟3。图4.2德国1995.2006年专利申请与授予变化趋势Fig.4.21995-2006ChangeTrendsofGermanyPatentApplicatioinandGrant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服务效率,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必不可少。英国十分重视对专利、商标、版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对进入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人员都要求较高。例如,英国对版权及著作权许可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求较高。英国版权得及著作权许可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机构的职能是要广泛联系出版商协会和作者协会,收集国内外信息,把版权的使用权出售给学校和科研院所,根据再版数量的情况,把收取到的费用分配给版权所有人。因此,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求管理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尤其是在办理许可证和国际许可证的签发上,只有经过严格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才能进入这一机构啼71。德国专利局对审查员的资格要求也很严格,要求必须是理工科大学本科毕业生,至少在企业或研究单位工作5年以上.并经过2年系统的法律及审查培训后,在专利局实习3年才能成为正式的审查员。为了便于积累资料和经验,保证审查质量,德国专利法规定,审查员是终身职务、不得解雇H引。目前,德国专利局拥有一大批熟悉本行技术、审查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审查员。(2)公平竞争政策知识产权最终的价值目标还是通过鼓励创新以维护和促进技术创造领域的公平和效率,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竞争秩序、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价值目标一致。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往往起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功能,它通过赋予权利入反不正当竞争权,对侵权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限制腩町。经营者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谋求市场竞争力,就必须依托健康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如果行为人既侵害了知识产权,也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规则,它就将同时受到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尤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仿冒行为就是其中一种典型。全球国民经济每年因假冒和仿制品而承受的损失为两到三千亿欧元,全球每年因其失去二十万个工作岗位隅91。作为一种违反了商标法,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公平竞争的角度,认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因此也对此加以禁止“71。“假冒”是英国侵权法理论的古老概念之一,它的基本含义是以冒名顶替的手段达到牟利的目的。但是,如果有人虽然没有亲自误导公众,但是为别人提供了误导公众的手段,该人的行为同样构成假冒。例如,在英国的Marks&Speneerv.one案中,被告“OneinhinAbiiilionMillion"(中文是“百万里挑一")是一家专门将知名的商业标志抢注为域名并开价出卖或出租的公司。该案的五位原告都是遭遇被告抢注的著名企业,他们以假冒和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而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支持原告的起诉,判决假冒和商标侵权成立。在本案中,虽然被告自己并没有使用抢注的域名,但如果哪个与原告毫不沾边的企业从被告手里购买或租用到与原告名称或商标相同的域名并使用,仍然会产生误导公众的结果。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后~种类型的假冒。由此可知,在英国虽然没有可以直接援用的成文法,但英国就“假冒"形成的深厚的判例法基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础仍然可以成为打击域名抢注和司法解决域名抢注纠纷的有力武器呻1。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英国法律对假冒侵权责任采取严格责任的形式,即无论被告是否有主观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假冒的客观结果,被告即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应该承担停止继续侵权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竞争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条第9款规定了反仿造条款,不仅可以禁止完全相同的假冒和模仿,类似的模仿也可能通过这一条受到禁止。尤其是,如果驰名产品的声誉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即使消费者根据价格知道仿造品不可能是正品,仿造行为仍然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某咖啡连锁店曾经卖过假冒劳力士手表。尽管购买者知道在这种店里不可能购买劳力士手表,但法院仍然认为反仿造条款适用,并以此为依据禁止该咖啡连锁店继续销售假冒手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同主观过错也没有关系。不论侵权人是否故意,或者仅仅粗心过错,甚至坚信他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都无法改变其行为的不正当性。因此,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领域起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呻1。4.1.2英国与德国创新政策的对比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与德国在制度方面的创新政策有许多相似甚或是一致,但两国的侧重点仍然有所不同。(1)英国注重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英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犯罪对技术创新和社会的危害,对知识产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比如,对侵犯版权和商标行为刑事处罚包括:对于即席判决,一般判以6个月以下的监禁,并征收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起诉案件,则可判以lO年以下徒刑,且罚金数额不限。英国还因此率先提出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①制定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战略由于英国公司每年因假冒商品所造成的损失已达100亿英镑并使人们丧失成千上万个工作机会阳¨,2004年,英国专利局制订打击英国国内知识产权犯罪战略计划,以遏制假冒和盗版行为。该计划为所有参与打击假冒和盗版、为致力于促进知识共享而协同努力的机构制订,要求政府不同部门、产业界利益相关者、政策制定者以及执行机构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并且通过年度国家执行报告的推行监督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其后,成立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IPCG),其目标是给予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以战略性和策略性的指导,提供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办法、促进各方在此问题上有效合作。IPCG的成员非常广泛,尤其是警察局也参与其中,这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m别。②参与打击严重有组织犯罪署(SOCA)工作英国知识产权局在“打击严重有组织犯罪署”项目理事会中起着重要作用。该署已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勾画出英国严重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状况,指出了知识产权犯罪对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威胁,并通过其项目理事会收集相关涉足人员及其运营方式的信息。③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英国知识产权局与贸易标准制定机构和南威尔士警察局携手工作,共同阻止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在伙伴关系框架下,一些来自贸易标准制定机构和南威尔士警察局的工作人员参与了英国知识产权局有关国家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战略特定项目制定工作。这些项目旨在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尤其就在起诉侵权者时如何利用《犯罪收益法》程序获取应得利益对执行人员和企业进行培训。与警察署和贸易标准制定机构的合作,有利于帮助其组建地方相关组织,着重解决如何应对知识产权犯罪的问题哺31。④开发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情报数据库为了更好地执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英国专利局开发了名为“TellPatTM’’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情报数据库(IPCrimeIntelligenceDatabase)。在短短9个月时间内,TellPatTM数据库就收集了高达500000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例,成为英国情报官员、警察局以及贸易标准机构作为其应对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数据库。为了有效利用该数据库,英国专利局在全国范围内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成员、贸易标准组织官员以及警察人员进行培训。从2006年开始,英国海关也加入了这一计划哺引。(2)德国德国十分注重根据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企业特点制定和调整相关法律。他们善于针对本国的强势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不急于对弱势领域给予知识产权保护。例如,德国拥有世界一流的制药工业,于是他们实施了对药品的专利保护期限在20年基础上延长5年的规定;而考虑到本国软件业和商业方法上与美国的差距,他们不盲从美国,至今对计算机程序和商业方法不给予专利保护。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德国实行了适用于小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另外,德国‘专利法》还规定了发明专利实际审查请求提出期限为7年嘲3,由于该期限长于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因而有利于德国企业根据申请专利的产业化进程和前景,确定最佳的专利申请和市场保护策略。4.2“制度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适用条件4.2.1深入人心的法律意识英国政府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强,并且通过长期的宣传和工作使其深入人心,如有学者认为,如果一项研究成果是你的发明、你的技术,那么它也是你的责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任。如果你想以此牟利,那么你必须确认你的成果得到保护。这种观点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获得科学界的普遍重视№51。即便如此,英国政府仍然不遗余力地利用各种机会巩固和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例如,英国知识产权局利用世界知识产权只提升创新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展示其如何影响日常生活,积极开展“英国知识产权局意识日’’活动以及各种论坛、研讨会、培训班:正式启动旨在激励青少年创新的“CrackingIdea’’活动;发行“我的知识产权"手册,向企业简要介绍知识产权所涉领域,以及帮助企业明确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发行“我的理念——是商业吗?一手册,向企业就如何合法保护创新理念提供基础指南;开办“知识产权观察"电子免费月刊,汇总最新知识产权新闻、英国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相关评论、媒体刊登的知识产权信息以及知识产权事件和展览的详情。同样的,德国人法律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非常强。从专利局的国家官员,到研究所研究人员、大学的教授,直至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无不对自己工作领域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及如何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获取自己需要的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了如指掌。正是由于这种“创造力的保护是社会前进的护身符”的精神,使德国的各种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受到鼓励,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创造力,发明可以得到鼓励和奖励,而不必担心自己的成果为他人所窃用,因而形成了一种以发明为荣,发明有利的社会氛围,促进了德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德国的竞争力名列世界前茅的重要原因。另外,德国的民族秉性强调遵守规则。他们认为秩序是生活的一半,规则和秩序是不可缺少的。在科技成果保护方面也同样体现出规则与秩序的作用。4.2.2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明确市场失灵的存在,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理由,但政府同样也存在“失灵"的现象。政府干预市场是为了避免市场垄断和消除垄断的负效应。但由于个人私利、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政府规制也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没有限定在清晰明确的边界之内,政府非但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使相对有限的资源往使资产增值的方向流动,反而会破坏市场原本的机制功能,破坏市场的竞争性,导致市场成本上升而效率下降,最终会压制创新。因此,不适当的政府规制非但不能促进技术创新的发展,反而会庇护低效率,阻碍技术创新。所以,必须明确界定政府对市场干预的边界,在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不应去做本来应当由市场去做并且实践已经证明市场能够做好的事情,以免破坏市场的公平性与竞争性。政府干预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减少副作用,增加有效性,才能真正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最终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5创新政策的“市场驱动型"模式5.1案例分析:美国与韩国5.1.1美国与韩国的政策描述(1)风险投资政策①税收优惠在税收政策上,这些国家都给予风险投资业以优惠政策。风险投资者是否对高科技产业投资,取决于他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和投资风险的权衡。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的代价时,风险投资的“介入"才会有充实的理由。由于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政策,因此,各国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私人风险投资的发展,将风险企业的所得税率从1970年的4996调整至1980年的20%。具体作法是:风险投资额的60%免除征税,其余的40%仅课以50%的所得税。这一措施的实施,使美国风险投资在80年代初期大约以每年46%的幅度激增删。韩国1998年颁布的《风险企业特别措施法》规定,凡被评为风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法人税前7年全免、后3年减半的优惠;注册税和所得税lO年间全免。此外,对于从事创业投资业的人才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对在韩国国内创业投资企业工作的外国专家给予5年的所得税减免∞71。②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的一种无偿的补助。政府对风险企业的补助主要体现在:R&D经费经过l亿美元的联邦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每年拨出法定比例的R&D经费支付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1987年至1993年,联邦政府部门共为该计划提供了大约25亿美元的资助。美国国会于1992年和1996年改进和加强了企业投资计划,并不断增加给小企业署的拨款,如1996年增加667万美元,比1995年增加72%。金大中总统亲自主持召开韩国政府第一届全国中小企业代表大会,提出筹措l万亿韩元的风险企业投资基金,对企业从过去的融资、直接支援为主改为投资、间接支援为主,以公共基金为启动基创业资金上的支持。1999年,韩国政府修订了《培育高科技企业特别措施法》,计划对创办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者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并利用世界银行提供的4000亿韩元的贷款为创办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提供启动资金侧。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③政府担保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的存在,政府能够率先将款项投入该行业,必然是有利于早期的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等到以政府资金所培育的企业已进入发展期、成熟期,这样也就会带动一些新的投资者的介入,使更多的资金流入到这一行业。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银行向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普遍选择了政府担保的手段,主要考虑银行在积聚社会闲散资金方面的独特地位,并且银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现实。早在1953年,美国就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承担对高技术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担保,贷款15.5万美元以上的提供90%的担保,贷款在15.5万美元至25万美元的提供85%的担保。199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个法案,该法案规定,银行向风险企业贷款可占项目总投资的90%,如果风险企业破产,政府负责赔偿90%,并拍卖风险企业的资产。小企业署的贷款额也从1991年的34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109亿美元。由于1992年小企业计划的修订,银行对小企业投资兴趣增加。从1993年5.43亿美元增到1996年9.72亿美元嘲1。1986年12月,韩国政府推出了“有关新技术金融支援法规",发展金融机构,建立技术信用担保制度。1999年,韩国中小企业厅向“技术信用保证基金”出资100亿韩元,作为风险企业投资的保证金旧1。信用担保制度避免和减轻厂风险投资的后顾之优,它既能使风险投资中的股票购买者能分享到一定的利润,又不至于使其在投资失败后承担全部损失。特别是,政府信用担保可以通过少量的政府资金投入带动大量民间资本流向风险投资业,因此政府担保在国外被称为风险投资的“放大器"。国外的实践表明,其放大倍数在10一15之间啷1。(2)政府采购政策美国是最早认识到政府采购可以作为有力的工具刺激市场技术创新的国家,也是运用政府采购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最成功的国家。而韩国是实行政府采购较早的亚洲国家。1966年,韩国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和国内采购、重点工程采购、对企业需要的重要原材料的采购。作为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政府采购制度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两个国家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技术创新都产生了重要作用,使政府采购成为拉动技术创新需求、推进技术创新活动发展的有效工具。①建立起严格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美国是较早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之一。1933年,美国制订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采购货物或签订公共工程委托合同时,原产地制造比率必须超过50%。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中,如果本国供应商的报价比外国供应商的报价高出幅度不超过6%,那么项目必须优先交给本国供应商。只有在美国商品价格高于外国价格25%的情况下,才能向国外采购。此法案经过几次修改,目前规定的差价为:非军用物资的货物采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购价格可高出外国货6%,小企业和劳动力过剩地区的产品价格可高出12%,在国防部采购项目中,本国产品价格可高出50%。美国的其他补充法案都严格遵守《购买美国产品法》的精神,如,1761年颁布的《联邦政府采购条例》规定美国商品是指使用美国原材料的成本不低于50%的产品。1991年美国的《道路运输效率法》规定,各州接受联邦运输部补助采购包括车辆等大众运输机械时,60%以上必须是美国产品,且车辆最后必须在美国国内组装。1992年克林顿上台不久,明确提出把消除阻碍民间创新积极性的政府规章扩大到军事领域,对国防采购制度进行大规模的改革,并在1994年通过了采购合理化法。‘701韩国对外经贸政策始终采取“限入奖出"的策略,在政府采购方面更是坚持以国内产品、工程和服务采购为主的政策。因此,在韩国的政府采购中,只要国内有同类的产品,且符合用户的要求时,一般不允许对外采购,即便通过国际招标程序完成的政府采购也仅占全部政府采购的一小部分。1997年,韩国加入了WT0的《政府采购协议》,虽然按照协议修改了本国有关政府采购法令的若干规定,逐步开放了本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内市场的保护政策,其主要方法是通过对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的额度进行限制。韩国政府通过小招标金额,将大部分国外有意图的招标者排除于政府采购市场之外,达到了促进本国企业以创新致胜的目的。H¨②重视对高新产业的支持美国政府采购政策已成为支持高科技产业政策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联邦采购条例》里有专门针对技术成果采购方面的内容,《购买美国产品法》等政策促进了西部硅谷地区和东部128公路沿线高技术产业群的迅速发展。在20世纪中期,美国的航天航空技术、计算机和半导体技术主要是靠政府采购推动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94年4月,美国政府决定在5年内重点扶持5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发展,其中一个主要政策就是:在此期间,政府将耗资90亿美元,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美国政府对高技术的采购不仅份额大,而且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并优先考虑由本国厂商供应。美国通过各种名目的技术壁垒,提高外国高新技术产品的价格成本,削弱它们的竞争力。作为重要的市场购销活动,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鼓励和扶持国内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韩国政府推动高新技术发展的一个颇具成效的做法是通过立法的强制力对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如,《科学技术促进法》、《科技振兴法》以及以总统令形式发布的《政府合同法实施细则》和以总理令形式发布的《关于特定采购的《政府合同法》的特殊实施规则》等。韩国法律规定,科技部等长官为扩大新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技术产品的销售,可采取要求国家机关及地方政府等机构应优先采购高新技术产品。法律还规定,对尚处于市场发展早期需重点扶持的本国高新技术产品,在性能相近的情况下,即使价格高于国外同类产品,政府仍应优先采购。1983年公立学校率先购买当时价格昂贵的5000台国产计算机成为推动韩国计算机产业发展的原动力。目前政府采购国产软件的份额更是占到国内市场的“半壁江山’’嘲。此外,政府也要求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国产的装备或其他产品口∞。③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案》要求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优先考虑小企业,通过提高买价幅度达到12%对其给予照顾。美国法律还规定,联邦政府每年应向小企业采购金额至少达到23%,并通过联邦小企业局帮助企业就具体采购目标与政府协商、监督政府的采购比例是否达到法定目标,这对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美国产品购买法》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国外报价中,只要本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其报价不超过外国供应商报价的12%,则优先交由本国供应商采购。同时,美国地方政府也通过以下优惠计划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的报价等信息;降低政府采购项目标的的要求,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坎:制定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目标。例如美国的新泽西州政府经过对企业的调查,发现中小企业有能力占有7%的政府采购份额,即在次年的采购计划中专门规定政府采购支出的7%必须支付给中小企业。这些优先购买政策和优惠计划极大提高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它们参与市场竞争"钔。韩国自1996年起就大力支持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当年韩国政府在国内的采购总额为42150亿韩元,其中26690亿韩元是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占国内采购总额的63%:工程采购合同总额为82420亿韩元,其中29120亿韩元是与中小企业签订的合同,占合同总额的35%口61。政府通过向中小企业大量购买商品和劳务,有力地促进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2005年4月,韩国中小企业厅宣布,政府优先购买中小企业开发的产品,同时积极推进修改《中小企业振兴和产品购买促进法》。这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打开政府采购市场的销路,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得到政府更好的扶持【73】o5.1.2美国与韩国创新政策的对比(1)美国与韩国运用风险投资政策促进创新的对比美国与韩国主要都是运用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府担保等方式对风险投资进行政策扶持,但两国的支持模式有所不同。①风险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包括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和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公司。前者由专业基金经营机构发起,面向社会集资,并接受多种管理机构的监督,投资者可通过董事会参与管理,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中的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主要的风险资本提供者,提供给风险投资公司99%左右的资金,普通合伙人是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者,出资比例极少,一般只占1%左右。在美国,最典型的风险投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这是因为美国的风投资金主要来源各大机构,如社会养老金、保险金等,并且在税收方面不将有限合伙企业视为纳税实体,从而避免双重征税。另一方面通过有限合伙制将人才资本与货币资本结合成有机的统一体,它的管理模式具有专家优势、规模经营、风险分散、科学决策等诸多优势。不仅迎合了风险投资的特征,也适合美国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政策,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最有效组织形式.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公司控制的资本额占风险资本总额的80%左右H引。韩国风险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两类,一类是政府政策性的投资公司,即新技术支持金融会社,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拥有的资本和准备金、向国内和外国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发行有价证券。新技术支持金融会社包含4家投资公司(参见表5.1),它们原先都是政府成立的高科技投资公司,投资范围是产品流程革新的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的商品化、新技术转让和应用推广等。1986年12月,财政经济部制定的《新技术事业金融支援法》将此四家投资公司定为新技术事业金融会社,并统一了它们的名称和业务范围。1993年,这4家公司的总资金为l160亿美元,其中政府贷款占35.2%,企业债务融资占34.6%口"。一类是公司制企业,如中小创业投资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民间资本,它还掌管和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这是因为相对于英美,韩国政府介入经济的比重较大,同时韩国也具备相应的条件来解决政府直接投资的效率低的问题。《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和《有关新技术金融支援法规》等让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走上正规。韩国的政府和企业界为发展风险投资密切合作,政府的投资与民间资本相结合,共同设立了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还鼓励外国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与韩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合作建立公司。这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风险投资领域会导致“政府失灵",投资决策失误的问题。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表5.1新技术金融4个会社概要KTBKTAC1974.9.92743136KIFc1984.10.16130323525KDlC1982.12.74861095成立日自有资产总资本1981.5.1186431522投融资租赁/担保贷款投融资担保贷款投融资投融资担保贷款投资组合设立及运营管理担保贷款投资组合设立及运营管理资金支援形态付条件融资技术担保贷款投资组合设立及运营管理投资组合设立及运营管理②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同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政府修改法规,允许养老基金的5%进入风险投资,从而使法人机构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风险资本不仅取得了极大的发展,而且在其来源构成中,个人和家庭所占份额逐渐下降,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养老基金所占比重稳步上升。1984年,养老基金成为最重要的独立风险资本合伙基金的来源,提供了11亿美元的风险资本,占当年风险资本总额的35%。2002年,养老保险基金占美国风险资本构成的40%(参见图5.1)订81。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_葬老保险墓盘_共同基金-私人基金-田卦基金■捐赠・工业界日金融界图512002年美国风险资本来源部门分布Fi95.1Distribttfionof2002AmericanVentureCapitalSectorofOrigin而韩国风险投资的渠道之一是政府的援助贷款,1999年5月25日,韩国中小企业厅表示将本年度援助中小企业与风险企业的资金规模由原来的1500亿韩元扩大至7500亿韩元,该资金将主要以低息贷款的形式支援风险企业,其审查与执行由政府所属的技术信用保证基金、中小企业振兴工团与创业投资公司承担。韩国政府因此非常重视并鼓励来自民间与外国的风险投资。目前韩国共有风险投资组合96个.资金总额达9303亿韩元,其中37.5%,即3272亿韩元为外国人投资“…。(2)美国与韩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创新的比较综观美国与韩国运用政府采购来促进自主创新的实践,可以看出它们都成功地运用了政府采购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市场需求,帮助中小企业的新产品打开市场从而促进其发展技术色U新,最终保护和支持了本国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与此同时.两国根据各自的国情,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也存在~些差异点。0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同在美国,研发合同制是政府技术采购的一种重要形式,而韩国更加注重直接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技术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与政府采购有关的研究开发政策,主要是指与政府采购或者其他明确阐明的公共目标相联系的政府研究开发计划和研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究开发合同。二是直接的政府采购政策。美国非常重视研发合同制,在此基础上与直接的政府采购政策相结合。研发合同制通常是指政府机关(国防部、宇航局等部门)同有关科研单位(如工业企业的实验室)签订合同,按一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定购所需要的研究研制项目。合同制给承包合同的单位提供大量的科研经费和稳定的市场,有利于科研和生产的紧密结合,保证科研计划按时保质完成。而韩国基本运用的是直接政府采购政策。②政府采购的模式不同美国政府采购历史悠久,是当今政府采购最发达、完善的国家,也是实行混合模式的典型。半集中半分散的混合采购模式是政府采购部门负责部分商品、工程和服务,其他的则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的组织管理形式。作为联邦制的国家,美国的政治体制特点反映在政府采购制度上便自成两个系统:联邦政府采购和州政府采购,联邦政府采购基于采购性质的不同,明显地形成了民用部门和军事部门两大系统。当然,这两大部门的政府采购有着不同的立法体系和管理制度,其采购方法也有较大差异。混合采购制可能会同时获得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双重利益。集中采购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采购政策,有利于对高价值和高风险采购进行管理;分散采购则可以保持低价值和低风险采购的灵活性和采购速度。韩国一直实行公共市场集中采购制度,以统一国内外采购,配合政府各项经济计划,提高行政效率,消除以往各机关自行采购的种种浪费。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超过20亿韩元(约2000万人民币),各自治团体超过100亿韩元(约1亿元人民币)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工作由国家采购厅全面负责,实行集中采购唧1。在集中供应体系的运转过程中,政府采购由韩国供应局来管理,它由义务和自愿两类代理机构,部门和地方可以在某一起始价之下负责其自己的采购活动。集中采购制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形成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新机制。如果在实行集中采购的时候实行了这种机制,那么就绝对不是把原来多个分散主体的腐败行径变成一个集中主体的腐败行径,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制度创新。5.2“市场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适用条件5.2.1良好的市场机制(1)竞争机制竞争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举足轻重的一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若竞争充分就会促成低价中标,若竞争不是很充分,就会促成供应商预期较高的价格也可以中标。不仅如此,竞争不充分还会造成供应商间的“串通",即供应商通过内部协商,确定“中标"供应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商,由建该供应商报出高价,而其他供应商报出更高的价格,帮助该供应商“中标",然后由“中标’’供应商给予配合者补偿。这将使政府采购采购资金增加,浪费国家财政资源。最后,政府采购所扶持的新的甚至是刚萌芽的新技术,如果找不到更多的有一定实力的竞争对手,很容易导致受扶持企业的依赖性增强。因此各国政府采购成功地促进自主创新的设计中也都留出了竞争的空间。要保证政府采购的充分竞争,就要建立竞争机制。美国政府采购法~向强调“完全、开放的竞争"这一核心原则嘲】。为了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美国政府在采购中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技巧和程序,体现了采购的充分竞争策略。①小额采购。美国政府机构都希望小额采购程序简单易行、价格低廉。40年来,美国国会一直要求各级立法机构根据这样的程序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保证各级政府机构使用“采购卡"便能从地方买到价格合理(低于2500美元)的商品或服务。如果采购金额在2500-25000美元之间,各级政府机构一般采用“货比三家"式程序:买方基于自己对当地贸易的了解,对小额商品报出在竞争力的优惠价格(如果没有同种小额商品,使价格不具备竞争力,可以报价格有竞争力的其他商品),满足各级政府的需要,并根据电话联系时的三家报价发出采购定单。他们往往运用一些简单的技术,使合同签约各方展开激烈的商业竞争,最后才决定定货。这种方法既简单有效,又跟成本效益密切相关。它充分运用竞争的手段,使政府达到低价采购商品的目的。②大额采购。大额采购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一是公开开标的密封投标;二是协商采购。如果采购密封投标的采购方式,与政府签约的报价方一定是报价最低、最负责任的一方;该方必须满足采购的~切要求,投标一经开始该方不得重新更改投标。如果采用协商采购的方式,政府可以根据商品的质量对价格进行协商;只要报价方商品的质量可靠,政府还可以适当提高采购价格。由于协商采购这一方式不但灵活多变,而且可以保证各级政府机构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及高质量的服务,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选择这种采购方式。此外,在争取政府采购订单过程中,大型企业由于资金雄厚等因素,可能对采购信息产生垄断,并凭借其技术实力和专业化水平挤压中小企业,从而使中小企业在信息、报价竞争中处于劣势。为了帮助有资质的困难企业有效参与竞争,美国在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方面在法律上作了相关规定。小企业法第8(a)条款授权美国联邦小企业署SBA管理困难企业承接政府采购合同。SBA可以就供应、服务和施工合同同联邦机构谈判,然后将其分包给困难企业。(2>成熟的金融市场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二级市场己经成为各国金融市场的重要角色,而且也是风险企业的主要融资市场。二级市场的高速成长反过来也有利地促进了风险企业投资和风险企业的发展。这种迹象表明,风险企业与二级市场相辅相成,蓬勃发展。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尤其是美国NASDAQ上市条件比较宽松,为成立时间短、资本量小、风险高的企业提供了上市机会。高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的支持下有了相当成长之后,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在NASDAQ上市或通过产权转让、收购兼并形式收回风险投资和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美国NASDAQ市场是由全美证券商协会创建于1971年2月8日。目前,在该市场上市的公司数量位居全球证券市场之首,上市发行的外国公司数量,超过了在纽约证交所和美国证交所上市的外国公司总和。更为重要的是,它是高科技企业上市首选之地,被誉为美国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摇篮。1996年,韩国在场外交易中介室的基础上建立了二板市场(KOSDAQ市场)。政府采取积极支援措施,如增加综合电算系统及提供专门人才等方式,使KOSDAQ市场于1999年上半期崛起,有效地解决了有发展潜力的风险企业的资金短缺的问题。在韩国政府大力培育风险企业的推动下,正在寻求投资对象的民间资金纷纷涌进二级市场。从而使有发展潜力的风险企业通过二级市场筹集到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1999年下半年韩国二级市场全线飘红。1998年韩国二级市场平均交易量约为75万股,成交额不过55亿韩元(1200韩元约合1美元),而1999年的日平均交易则约为2307万股,成交额超过2303亿韩元陋刳。5。2.2发达的电子政务无论是为了坚持竞争还是为了提高运行效率,都必须建立起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政府采购具有垄断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及招标过程的不确定性,人们对这些特性的了解必须通过信息的观察、收集、整理、处置及传递,尽量地化解信息的不对称性。因此,政府采购和信息公开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系统。通过这个信息系统,无论是民众还是决策者都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得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以免某一个部门、地方因为信息不灵而导致决策失误。美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广泛采用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注重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有效保护,创新采购方式,流程公开、透明,管理模式专业化的,人性化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部门为用户服务的质量。美国的政府采购统一由联邦总署负责,联邦总署除了向联邦机构提供采购供应服务外,还负责联邦采购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更新和维护商机信息系统和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而不少州和地方政府也开始对政府采购的三个关键领域进行网络化采购的尝试: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低额度、高价位采购;高额度、低价格采购:低额度、低价格采购。“反拍卖、网上竞标、使用采购卡等新型采购模式的广泛应用,代表了美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最新趋势脚1。一电子采购改变了所有这些状况。设计合理的采购系统能帮助调研,使购买自动化,并加速了工作流程。公共事务管理部门(GSA)清楚地认识到电子采购的作用,通过它的web入口,管理着14000份合同和400万个项目。在线商品目录使购买者可以在不同的商家问对商品做出比较和选择。小宗购买时,经授权的联邦政府雇员可以下订单,系统就会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产生一份订单或形成一份电子传真;如果购买项目高于2500美元,系统会强制要求购买者比较和检测三个不同供应商的商品报价目录。m1这实际上是强化购买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以采购厅的电子采购为基础通过网络将韩国的公共部门、采购机构、授权的公司和电子签名的政府机构相互连接,在其网页上处理采购交易。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成后,韩国所有的政府采购市场参与者只要进入互联网,就能够在任何地方进行交易。1997年,韩国采购厅在韩国政府机构、采购厅、公司之间建成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1998年建成了商品网上交易市场,2000年建成了电子招投标系统2001年开放了电子支付系统。至此,韩国完成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建设。韩国采购厅在2004年建成了客户管理系统(C蹦),以便为每一个客户群体提供便捷的、个性化的服务。韩国将CRM称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革命提出利用该系统“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参与政府采购”。通过上述一系列连续不断的创新,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大大增强了服务能力。目前,韩国大约有3万个公共机构(采购方)和15万家公司企业(供应商)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站日均点击量达到10万次,在线文件交换量达到lO万件,所有这些工作在系统建成前都是通过邮递和人工完成的。统计显示,2005年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的交易额高达430亿美元,已经成为国际上最大的电子市场。嘲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成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采购系统提高了采购项目的透明度,降低了交易成本。韩国2005年一年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共节约交易成本45亿美元,其中企业节约的时间成本、金融交易成本以及交通成本为41亿美元,公共部门节约了4亿美元的成本。可见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是一个双赢的平台。此外,由于信息即时披露、在线自动交易,使得政府采购活动非常透明。由于电子投标十分方便,原来3万美元以下的自由交易合同现在也开始采用竞争性的投标方式,招投标参与者数量增加了3倍以上吣1。韩国政府通过各个网站向中小、风险企业提供产品、市场、经营等信息。还有由韩国中小企业厅风险企业局创业支援科运营的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创业信息中心提供创业步骤、创业资金的融资、创业培育中心、创业讲座等信息,为潜在的风险企业创业人提供充足的信息,避免了不必要的精力损耗,降低了创业成本。1999年2月创建的综合技术信息网提供政府各部门的技术支援政策,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国外相关机构的信息。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6创新政策的“能力驱动型”模式6.1案例分析:日本与芬兰6.1.1日本与芬兰的政策描述(1)研发补贴政策日本倾向于采用直接干预的方法来促进技术创新。日本政府比较偏好的技术创新政策手段主要有政府对民间研究开发采取的财政刺激政策,尤其是研究开发补贴。日本的研究开发补助制度在促进企业加快进行预订研究开发活动等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1968年,日本政府将战后开始实行的工矿业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改为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制度,主要针对在产业政策方面急需开发的重要技术、对技术领域和产业领域产生巨大波及效应的核心技术,特别是对那些提供补助金就有可能提高研究开发效率的技术开发活动给予了重点高额补助。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政府还设立了一些其他研究开发补助金制度,以向企业提供研究开发补助。其种类包括: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委托费、技术改善补助金、促进电子计算机开发补助金和民间运动机械开发费补助金、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委托费等。为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开发研究,日本政府专门制订了技术开发补助金制,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给予50%的资助,资助下限为500万日元,上限为2000万日元。政府还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1985年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提供5000万日元的补助金,80年代以来已达到lO.7亿日元。日本政府通产省1997财年技术开发政策重点中,在研究开发方面,设立了5.15亿日元的对构思阶段技术开发进行补助的制度。在推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方面,扩大对进行创造性开发的中小企业的支援,金额达到61.55亿日元呻¨。芬兰政府认为持续、可预期的研究资助不仅对于实现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目标至关重要,而且还会鼓励企业增加其研究投资。芬兰的技术创新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起开始迅速发展,其间经过几个发展阶段,但无论在哪一阶段,芬兰政府都采取了对技术创新的直接资助政策(参见表6.1)呻3。从上世纪80年代至本世纪初,芬兰每年R&D支出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参见表6.2)Isl]o政府对企业研发的直接资助,2000—2005年间增长了38.9%。根据2006年政府战略报告,芬兰政府认为,如果在未来lO年要使R&D支出占GDP的比重增加到4%,政府在研发方面的资助应继续保持增长嘲1。此外,政府还通过免税的方式鼓励企业资助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开发活动。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表6.1芬兰技术创新政策的各个发展阶段Fig.6.1DifferentStagesofFinnishTechnologyInnovationPolicy1970年代R&D的投资水平低主要背景技术发展上的差距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大学主要目标技术研究中心企业1980年代1990年代来自技术的威胁和机会技术的竞争构建知识经济社会全球性的竞争中小企业大企业联合的风险投资公司工业产业集群全国领先企业直接的财政支持政府R&D机构的政策的主要类型财政支持直接的财政支持全国技术发展纲要直接的财政支持欧盟研究纲要欧盟研究纲要区域技术转移倡议集群发展纲要风险资本表6.2芬兰八九十年代不同年份R&D占GDP的比重Fig.6.2FinnishR&DShareinGDPinDifferentYears1995199719981999200020012002年份占GDP比198519901.551.9l2.282.713.013.233.403.413.46重(%)芬兰政府也十分注重对中小型企业创新活动的资助,如2005年芬兰10人以下的企业的创新资金中,来自于政府资助的比例为32%,10"--49人的企业创新资金的25.2%来自于政府资助。芬兰国家技术局(TEKES)是芬兰技术政策实施最重要的组织,它用于资助R&D的经费约占全国R&D支出的1/3。TEKES研发项目资助的一半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而且,TEKES在资助技术创新时,对于中小企业有一定的优惠。比如,要求大企业将受TEKES资助的研发项目的部分业务转包给中小型企业,2004年64%的受TEKES资助的大企业研发项目向中小型企业实行了业务转包。这一要求既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加强中小型企业吸收新技术的能力从而加快技术扩散【舳】o(2)人才培训政策为确保科技人才,日本正在采取包括科技体制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允许研究人员兼职其它研究工作,以促进研究人员的交流;为了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增加研究辅助、支撑人员的数量,使研究人员与辅助、支撑人员的比例达到欧美1: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1的水平,大学中达到l:0.5,充实研究支援体制;增加博士生的录用数量,2000年博士录用人数达到10万,同年在国立研究机构和国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名额达到l万,对引入国外科技人才也采取“放松限制,增加录用’’的正常;针对青少年中出现的背离理工科的倾向,日本着眼于加强科普宣传,通过举办大量生动有趣的科普活动等活动,培养青少年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志向㈣。除了保证教育人才的输送,日本的教育还很注重与产业的结合,注重发展各级各类特别是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高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从而为进行创新培养了大量的高级技术人才删。知识经济时代,培养信息化人才是技术创新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因此,日本采用多渠道培养信息化高级人才的政策,如加强学校的信息化专业教育,增设信息化相关课程,扩大培养高学历信息人才的范围,建立软件技术人才的资格考试制度和信息技术资格认定制度;完善吸引国外专业人才的机制,至2005年吸引国外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达3万名,为日本软件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基础:普及信息化知识,2005年实现因特网个人普及率超过60%,举办550万人次的信息化基础知识讲座,140万人次的信息技术职业培训,为7000所图书馆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配备电脑呻1;政府促进产业界与学界的人才交流,资助大学举办培育创业家的各种讲座,在风险企业中实施大学生就业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培育拥有专门技术、创新能力强,能适应风险变化的多元化人才。芬兰重视科学与教育的国策奠定了技术创新的基础。从20世纪60年代起,芬兰就把普及基础教育置于国家政策的重心。教育经费持续增加,在国家预算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重视教育使芬兰成为欧洲教育体系最完善的国家,而投资教育的巨大回报是芬兰技术创新能力的高速发展。芬兰的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制,只要通过考试,任何人(包括外国人)都可以进入大学学习呻1。政府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投资年人均为5100美元,高中及职业教育阶段为6500美元,大学则为11800美元。目前,教育经费已占GDP的7.5%以上,教育支出在国家预算中已占第二位。即使是几年前芬兰经济出现衰退时,政府预算削减的主要是军费开支,教育经费不减反增。高比例的教育投资使只有500万人口的芬兰拥有20余所大学,人均拥有大学和图书馆的比例居世界前列。近年来,芬兰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来吸三Jl#l-国学生到芬兰学习深造,以便F1后留在芬兰工作。这其中,又特别重视加强与亚洲国家的教育合作。对芬兰来说,教育不仅是加强本国公民的教育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的国际化来确保人力资源充足,研究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能够不断更新,这是关系到芬兰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2006年,芬兰政府出台的文化教育领域亚洲战略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结合实施教育和研发计划,扩大亚洲国家留学生的招收数量,未来数年将亚洲国家研究生和博士生人数增加3倍。芬兰劳工部还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一项有关积极引进技术劳动力的计划,专门在俄罗斯、乌克兰、中国和印度设立招工办事处,招募有技能的劳动力到芬兰工作。饽嵋(3)产学研联合政策日本拥有丰富的促进产学研联合的经验。二战以后,日本政府就开始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将产学研合作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先后颁布了《研究交流促进法》、《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产业技术力强化法》等相关法律,并强制要求企业和大学依照实施:建立了“省际基础研究"、“地域流动研究"制度,促进了不同区域之间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的联系,实现合作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配置;推出产业群计划和知识密集区计划,建立了19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知识密集区建设计划则遍布日本12个地区,预算规模约为每年60亿日元,实现知识成果溢出效应的最大化。嘲芬兰是世界上首个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国家,它的政策制定者把产业与科学的联系看成是全球技术创新竞争中的一个关键优势。芬兰政府建立了北欧地区最大的综合研究机构:芬兰国家技术局(TEKES)。TEKES把自己视为沟通科学与产业的桥梁机构。它设有一个指导小组,成员来自研究部门、产业界和政府。芬兰技术开发中心出资吸引和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大中小企业联合参与实施国家计划项目。高校、研究机构的项目必须要有企业参加,企业的项目必须要有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参加,才能获得中心的资金。大公司之间、大公司与中小公司之间,以及公司与大学之间的合作网络越多,TEKES的资助额度也就越高。据统计,每年有1600-2400家公司、700-900家研究机构参加TEKES的技术研发项目㈣。芬兰政府通过宏观指导和协调,促使产学研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的转化Ⅲ1。与OECD其他国家相比,芬兰大学与产业间的合作非常密切。根据第二次欧洲共同体创新的调查,1994—1996年,53%的芬兰创新性公司与大学签有合作协议,而欧盟的平均数字仅为7.5%。另据OECD的研究,就与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有合作协议的公司的份额来衡量,芬兰在OECD国家中居第二位。TEKES的项目就是由研究机构和公司一起设计并合作完成的。㈣6.1.2日本与芬兰创新政策的对比日本与芬兰的创新政策都注重从培养企业的创新能力入手,无论是通过研发补贴政策和人才培训政策来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是通过产学研联合政策来促进企业技术吸收能力的发展,日本与芬兰都存在许多共同点。但两国的政策仍有不同,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产学研联合政策上。(1)产学研合作计划的主体不同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日本与芬兰的产学研合作计划的承担主体都是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成立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一般会有项目合作的契约,但不以某种形式的独立机构存在,项目一结束,联合体就自行解散。但联合体分为大型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成立的联合体和中小型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成立的联合体。前者如日本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计划由日本通产省的电子综合技术研究所牵头,与富士通、日立、三菱、日本电气、东芝5家大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协会",设立共同研究所。后者如芬兰的技术发展中心国家技术计划,它们都是鼓励和重点资助中小企业的合作研究的。嘲1总的来看,在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产学研联合体中,以中小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成立的联合体居多。(2)科学园发展政策不同④科学园内布局不同日本的技术城是根据地区的地形特点把高技术工厂、研究所和住宅错落分布在有美丽自然风光的地区。于1963年开始建设的“筑波科学城”就是日本技术城兴建的渊源。筑波科学城的设想是一种扎根于科学技术和文化的新城市建设战略,具有产、学、住三种功能,拥有规模大、以研究为主的特点。在日本筑波,高技术公司和工厂是分散布局的。这些科学城或科技城都是规划建设的科学——工业综合体,又都是以城市形态出现的。而芬兰的科学园是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集中布局。图尔库科学园的内部区域划分为大学区、研究机构区和高科技中心,两大高科技中心、图尔库机械技术研究中心、赫尔辛基技术学院,图尔库大学、图尔库经济学院、Abohkade而大学、图尔库大学医院、图尔库科学园办公室相邻、生物谷、信息城集中于一起,彼此间的距离仅几百米,一些国际性的大企业Shering、GEHealth、OrionPharma等也都集聚于此。②科学园分布不同日本有许多科学城没有依托任何原有城市,而是平地起家。筑波科学城内的大学及研究院所就都是从其他地方搬迁而来或新建的,投资巨大,周期漫长,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但芬兰科学园的企业临近大学和科研机构布局,每一个科学园在建立初期,都尽力选址于已建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周围,空间上的邻近使企业可充分吸收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和知识外溢,增加各方的合作与交流机会,大学和科研机构也能根据企业需求及时调整教学和研究方向,保证教学能适应社会需求,并能吸引社会资金前来推动学校发展,使园区成为重要的技术创新区域。芬兰科学园的选址集中于大学和科研机构密集的都市区,在最北部的城市伊瓦洛和罗瓦涅米并无规模较大的园区分布,而大学与科研机构密集的赫尔新基首都区及其周围城市则集聚了众多园区。赫尔新基企业科学园、因诺波利科学园、欧坦聂米科学园等都集中在赫尔新基都市区,主要原因是该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区域已经集中了赫尔新基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赫尔新基大学、艺术学院等众多高等院校,以及芬兰技术研究中心VTT等芬兰众多的研究机构,还有芬兰国家技术局TEKES等创新中介机构,不仅为企业成长提供了完善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该布局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该区域的研究资源和高素质人力资源,使投入资金可发挥最大效益。③产业选择不同日本科学园建设的着眼点放在基础研究而不是工业应用技术上。尽管日本政府有意通过吸引私人公司入驻来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但由于日本的科研体制存在过分垂直化的倾向,相互割裂,难以形成有效的协同环境,致使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能力差了许多。筑波科学城是一个以高等教育和基础科学研究见长的城市m1。它的经验表明,仅仅强调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计划是先天不足的,除非有明确的具体计划,把政府研究机构和大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与地方工业基础相结合,否则大学的研究活动对创立新的创业中心所起的作用是#lld,的。重点建设研究与开发设施并不能自然导致经济增长。而芬兰科学园中产业选择则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重点研究领域一致。芬兰产业的发展并非在所有园区均衡发展,科学园构建者都通过充分考察和研究邻近大学的重点学科和专长领域以及当地科研机构的主要研究领域,据此选定主导产业方向,保证企业能够与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进行知识和信息的交流,并可在相关领域进行合作,且遵循了政府对该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此外,芬兰几乎所有大公司都在当地科学园中占有一席之地,加强了科学园、科研机构以及当地工业界的联系,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迅速转化。阳∞6.2“能力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的适用条件6.2.1企业强烈的创新意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技术创新活动最终需要靠企业来实现,在以技术创新能力为创新活动主要驱动力的模式中尤为如此。创新很可能带来巨大的沉没成本,或者短期内难以实现利润,因此企业即使拥有了创新资源也未必会自觉选择技术创新活动。此时企业的创新意识就成为最重要的推动因素。因此,在“创新能力驱动型”创新政策模式中,最重要的必需条件就是企业拥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日本的企业文化中,强调最多的是创新。创新思想被许多企业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理念之中。以日本西铁城集团平和时计株式会社为例,他们的革新文化是:创新,包括事业产品上的创新、工作方式的创新、思考方式和行动上的创新。创新文化使企业发挥出巨大的创新潜能,使企业获得高额的经济利益,也让员工提升了自己的价值。日本企业发明了盒式录音机、收录机、等新产品,还发明了全面质量管理、精益管理、看板管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理等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2007年日本工业产权的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日本发明申请量为408674件,是上年的95.7%,发明实用新型申请量达10,965件,是上年的96.3%;但授权量显著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自2000年来首次超过14万件,达141399件,增长15%,实用新型授权量为10591件,增长0.2%啪1。申请量下降的原因是近些年,日本诸多企业知识财产战略从以防守为主要目标的大量的专利申请、获权,转为以核心技术获得高质量的专利权,并从全球视野的申请战略出发,在日本国内申请中严格挑选后提交海外申请。芬兰的企业素有采纳新技术和扶植创新文化的的文化氛围。上世纪90年代初,芬兰受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的影响,遭受了一场严重的经济衰退。面对经济困境,芬兰的采取刺激投资的鼓励措施,以增加就业,促进消费增长。但投资的主要方向却不是传统的钢铁、建筑及机械等工业领域,而是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等与高科技相关的研发领域,目的就是克服以往传统工业经济的周期性,促进经济在以高新技术开发的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到2000年,芬兰经济不仅走出了衰退,而且实现了5.6%的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占到出口总额的20%,芬兰经济因此被世界银行及世界经济论坛等权威机构公认为知识型经济邮1。目前,芬兰每年的研发投入为57亿欧元,占GDP的比例已达到3.5%。其中,企业投入占71%%;人均用于产品研发的资金占世界第二位。2004年至2006年,芬兰有近60%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与创新有关的活动,包括产品创新、生产工艺创新、项目创新以及市场营销创新等。在信息技术行业,大约有74%的企业参与了与创新有关的活动。前不久,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欧洲创新排行榜”显示,芬兰成为最具创新能力的西方国家之一。嘲’6.2.2高效的创新服务中介创新中介机构是企业与大学的桥梁,它联结着政府、大学、企业与市场。它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性服务,在技术创新发展中起“凝合剂”的作用,是产学研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和芬兰正是因为拥有高效的创新服务中介,才能有紧密的产学研联系。日本建立了完善的官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日本政府层面的创新服务体系,即为科学技术厅下设的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通商产业省中小企业厅下设的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等,这些科技服务机构体现政府意志,其资本构成也主要来自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个层次是以各国立、公立的科研机构为基础的中小企业科技服务组织。第三个层次是民间的从事科技服务的组织,包括官方的、半官方的和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它们按照市场机制运作,能为各个行业或一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些特定行业的相关领域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主要业务形式是资金支持、技术转让、专利代理等。同本制定了以《科学技术基础法》为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技术创新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规定。如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分别是依照《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日本中小企业事业团法》而设立的,它们对日本企业的创新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芬兰技术创新的产业链中,高效与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应用基础研究,产品应用生产研发依靠的是企业,而V,rr则进行项目应用技术研发,它的目标定位是加强知识生产和知识应用领域的联结和贯通,是高校与企业的中间人(参见图6.1)删。除自身接受委托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工作外,Ⅵ盯主要工作还包括与其他学术机构和企业签署合作开发合同,为它们提供专业咨询、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等各种与技术创新有关的服务。图6.1Fig.6.1V1vr的功能角色定位FunctionalLocalizationofv11'为了具体实现与产业客户的对接,V]flr形成了专门针对客户的组织机制。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研究机构示意性组织,它根据顾客企业所需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以及所需的服务类型,将其细分为不同类别,再根据这些类别事先安排专家和研究团队,为企业提供包括预见与战略研究以及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内的创新服务。另外一个部门是V]rr组建的市场部门,主要包括开拓团队和市场操作团队。n删V丌的市场部门提供企业所需技术,而且深入挖掘企业的需求,从而提供包括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参见图6.2)。在选择具体项目的时候,Vrr着重强调的不是经济利益,而是国家创新系统与公司商业战略的互补,从而保证了研发项目与周围环境的严密契合。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r△…..-.创新理念的提出△产品和服务的开发△、VrI.r创预见与战略研究检测与咨询服务/新流程\Vn的功能市场、技术以及商业前瞻性研究图6.2产品开发服务R&D外包服务咨询服务、检测服务、认证、知识产权VTT创新流程与产业客户刨新流程之间的对接与互动Fig.6.2TheCorrespondencesandInteractionofInnovationProcessbetween、,,ITandlndustrialCustomers一52—大连理1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结论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运用案例实证的方法,通过分析各国的技术创新政策案例,对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进行了尝试性探索,并得出以下结论:1.总结了三个技术创新政策模式。通过分析英国与德国的案例,提炼出“制度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减少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外部性,公平竞争的环境则是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压力与动力,因此,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从制度层面驱动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由美国与韩国的案例,提炼出“市场驱动型"模式,指出,包括风险投资在内的技术创新供给政策,可以改善技术创新所需资源的供给情况,政府采购等需求政策,可以降低技术创新活动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通过需求来引导技术创新活动,因此,通过改变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政策,可以从市场层面驱动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通过分析日本与芬兰的案例,提炼出“技术创新能力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指出,新技术本身也是技术创新活动继续进行的重要动力,因此,通过提供企业研发所需的资金与人才资源和促进产学研联合,可以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吸收能力,从而从创新能力层面驱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2.分析了三个模式的适用条件。在对英国与德国技术创新政策的分析基础上,提炼出影响“制度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因素。并指出,以制度驱动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需要深入人心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创新成果,也避免侵犯别人的创新成果,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的创造力。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明确有利于减少政府干预的副作用,增加有效性,避免出现“政府失灵”,破坏市场原本具有的竞争性,从而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在对美国与韩国技术创新政策的分析基础上,提炼出影响“市场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因素。并指出,在对日本与芬兰技术创新政策的分析基础上,提炼出影响“创新能力驱动型"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因素。并指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其创新意识对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是最重要的推动因素,而创新中介对培养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起支撑性作用,是产学研联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时间、资料的限制,本文的研究是站在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进行研究的,虽然在文中也对影响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了分析,但从研究的角度来看,远远不能代表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政策动力机制的特征;其次,本文对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更多的是在分析各个影响因素对模式整体的影响,而对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关注不够,而这些因素之间相互的抵消或促进作用对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形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成和运作有较大的相关性,值得今后做进一步研究。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影响不同类别企业的技术创新政策展开研究,以更全面地反映技术创新政策模式的现状,也可以通过采取定量研究的方法,开展大样本的实证研究,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大连理T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1]Phillips,A.Technology1971.andMarketStructure[M].Lexington,Mass.,LexingtonBooks,[2]傅家骥等.技术创新一中国企业发展之路[M].北京: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2.[3]张钢.从创新主体到创新政策:一个基于全过程的观点[J].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17(6):27-34.[4]郭晓川.合作技术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30.[5】Marquis,D.G.The[6]Roberts,E.BAnatomyofSuccessfulInnovations[J】.Innovation.1969,9.theInnovationTechnology—BasedandFusfeld,A.R.StaffingManagementOrganization[J].Sloan[71Review,1981,spring,19—28.Twiss,B.C.ManagingTechnologicalInnovation[M].LongmanGroupLimited,1980.InstrumentsInnovation[8】VonHippel,E.TheDeminantRoleofUsersintheScientificPolicy,1976,5.Process[J].Research[9]黄少波.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6,24.[10]C.Freeman.The214.EconomicsofIndustrialInnovation[M1.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2:[11]J.Schmookler,InventionPress,1966.andEconomicsGrowth[J1.Cambridge,Mass,HarvardUniversity[121EdwinMansfield.Industrial1988,241:49—50,60—61.InnovationinJapanandtheUnitedStates[J].Science,[13]G.Dosi.Techn0109ical1982,11:156—179.ParadigmsandTechn0109icalTrajectories[J].ResearchPolicy,[14】[日]斋滕优.技术开发论——日本的技术开发机制与政策[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6.[15】李保民.关于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研究[J].科学学研究,1991,4:34-39.[16]D.C.Mowery,N.Rosenberg.TechnologyUniversityPress,1989.andthepursuitofeconomicgrowth[M].Cambridge[17]Vroom,VictorH.,KennethR.MacCrimmon.TowardScienceaStochasticModelofManagerialCareers[J].AdministrativeQuarterly,1968,13(1):26—46.[18]谢薇.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E—E模式[J].软科学,1997,1:21-23.[19】姜秀山,李伊松,卢山.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研究[J1.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杂志,1999,h31-33.[20]Roy25.Rothwel1.PublicPolicy:Tohaveortohavenot?[J].R&DManagement,1986,16(1):[21]ThierryGaudin.ThedefinitionofLtd,1985.innovation[M1.Innovationpolicies.FranvesPrinterPublisher一55—政府技术创新政策模式比较研究[22]ChristopherFreeman.TechnologyPolicyandEconomicPerformance:LessonsJapan[M].PinterPubLtd,1987.from[23]贾蔚文等.技术创新——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道路[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19.[24]罗伟等.技术创新与政府政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21.[25]EdquistC.Systemsofinnovation:technologies,institutionsandorganizations[M].NewYork:Pinter,1997,41—63.[26]王大洲,关士续.制度、技术和创新——技术创新研究迫切需要开拓的一个新视野[J].自然辩证法通讯,1996。6:4.[27]Gulati,R.Networklocationandlearning:Theinfluencecapabilities420.onofnetworkresourcesandfirmallianceformation[J].StrategicManagementJournal,1999,20:397—[28]Tiwana,A.Dobridgingtiescomplementstrongties?Anempiricalexaminationofallianceambidexterity[J].StrategicManagementJournal.2008,29:25l一272.[29]Dougherty,D.Interpretivebarrierstosuccessfulproductinnovationinlargefirms[J].OrganizationScience.1992,3(2):179—202.[30]王岩.论国家创新系统中制度的作用与特征[J].消费导刊,2009,8:119.[31]DouglassC.North.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M].Norton,1981.[32]李晓伟.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规律及其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17):2—3.[33]许倩.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驱动力[J].市场透视,2007,11:21.[34]郑友敬,刘满强.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与环境[J].生产力研究,1995,2:56.[35]RoyRothwell,WalterZegveld.Reindustrializationandtechnology[M].Harlow:LongmanGroupLimited,1985.[36]G.Houttuin.Demandorientedinstrumentsininnovationpolicy:Governmentprocurementandregulation.GerrySweeney:Innovationpolicies,FrancePinterPublishersLtd.1985.[37]杜伟.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工具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1。4:9—11.[38]RobertDalpe,ChrisDebersson,HuXiaoping.Theinnovation[J].ResearchPolicy,1992,21:251—263.[39]ReinganumJF.UncertainInnovationandthepublicsectorasfirstuserofPersistenceofMonopoly[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82,(73):741—748.[40]陈劲,王飞绒.创新政策:多国比较和发展框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95.[41]AnthonyFirmSiBreitzman,DianaHicks.AnAnalysisofSmallBusinessPatentsbyIndustryandze[Z].SBAOfficeofAdvocacyreport,2008.Kenney.VentureCapital—Financed[42]RichardL.,Florida,Martininnovationand一56—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technologicalchangeintheUSA[J].ResearchPolicy.1988.119—137.[43]蒋志培.知识产权历史一瞥[N].人民日报,2003,05.[44]反不止当竞争法的由米.环猎调查网.http://W胛.szufo.net/law/topic一28221.html[45]高颂山.赴德国学习考察报告[J].云南科技管理,2000,(4):55.[46]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Indicators2009[EB/OLl.EconomicStudies,StatisticsandAnalysisDivision,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Organization.2009,9.http://www.wipo.int/ipstats/en/statistics/patents/index.html[47]王烨君.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公益性保护[D].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7:5.[48]董乃菊,代琪.英国政府大力推进高科技发展[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6,2:78.[49]航天总公司专科及知识产权考察团.德国专利及知识产权考察报告[J].航天知识产权,1998,1:18.[5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文献部.世界重大知识产权事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l:77.[51]邓林.动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西方经验对中国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9,7:352.[52]英国知识产权局将推出商标中请快速程序新服务[EB/OL].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局网.2008-1-16.http://int.ipr.gov.cn/ipr/inter/info/Article.jsp?a_no=168529&col_no=1285&dir=2008Ol[53]李蓓.英国知识产权局两免费专利数据库上线[EB/OL].国家知识产权局网.2009-02-25.http://www.sipo.gov.cn/sip02008/dtxx/gw/2009/200902/t20090224_441983.html[54]英国知识产权局拟削减商标及专利费用[EB/oL].中国专利信息网.2009-03-I1.http://www.patent.com.cn/info/2009/0424/34.htm[55]英国承诺为“绿色专利”建立审查快行道[J].电子知识产权,2009,6:7.[56]江安东,刘振英.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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