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同意将邛崃市临邛镇天庆街132号附1号门市约4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从事餐饮经营,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2013年10月6日起至2016年10月6日止租期为3年。租期满后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二、租金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一次性先付给甲方第一年租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
三、在租用期间内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剩余租金。
四、在租用门市经营期内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气)以及其它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在租期内乙方有权转租、但须通知甲方协商后乙方转租给其他人。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都应自觉遵守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经济合同的相关条约处罚外,还应承担对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如遇规范拆迁。甲方须退还乙方剩下房租。乙方应管理好甲方房屋各种设施,乙方进屋进修来修去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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