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医院查对制度

一、 临床科室在工作中应按下列要求查对:

㈠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㈡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㈢清点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㈣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药液有无变质、沉淀、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㈤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要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规定作生物学试验。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袋)内余血保留1小时后方可处理。 二、 手术室应按下列要求查对:

㈠ 接伤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㈡ 术前,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

㈢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纱布块、纱布(棉花)棉球和器械数。

㈣ 凡手术留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查对科别、姓名、部

位、标本名称。

㈤ 用药与输血应按临床科要求进行查对。 三、 药剂科应按下列要求查对:

㈠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㈡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 检验科应按下列要求查对:

㈠ 收集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㈡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㈢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㈣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检验员签名、登记与否。 五、 供应室应按下列要求查对:

㈠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收器械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