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与深圳医疗报销比例
【广州医疗报销比例】
一、 起付标准:
参保人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确定
类别 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400元 280元 400元 200元 800元 560元 800元 400元 三级医院 1600元 1120元 1600元 800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外来从业人员医保
二、 共付段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基金支付比例 类别 一级 医院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90% 93% 90% 72% 二级 医院 85% 89.5% 85% 68% 三级 医院 80% 86% 80% 64% 一级 医院 10% 7% 10% 28% 个人支付比例 二级 医院 15% 10.5% 15% 32% 三级 医院 20% 14% 20% 36% 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外来从业人员医保 注: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是指起付标准以上、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即:由参保人和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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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报销比例】
比较项目 综合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 药品 1 、普通门诊 个人账户支付;但综合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在绑定社康就医,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甲类 80 %、用,70%由个人账户支乙类 60 %支付 付,30%分别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保基金支付 在绑定社康就医,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单项价格 120 元以下支付 90 %,单项价格 120 元以上支付 120 元 800 元 800元 诊疗、材个人账户支付 料 年度最—— 高限额 8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一、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待 遇 门 诊 待 2 、门诊特检 遇 3 、门诊I 类 大病 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保同“普通门诊” 年度内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70%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90%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 70%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 “普通门诊”规定的 90 % II 类 4 、门诊输血 5 、门诊急诊 / 结同“普通门诊” 算医院转诊 1 、药品、诊疗、退休 95 %,其他 90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材料 2 、住院特材 住 院 3 、床位费 待 遇 4 、起付线 国产普及型价格90%;进口普及型价格60%,列入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 不超过 50 元 / 日 不超过 35 元 / 日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 5 、大病统筹基金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市内一级医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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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二级医院、三级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医院、市外医院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0%、70% “普通住院”规定的 90 %支付 6 、非结算医院住同“普通住院” 院急诊抢救 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转1 、转诊诊 转手续 住院转诊 诊 2 、未办转诊手续 比较项目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市内无需转诊,市外需办理转诊手续 由绑定社康逐级转诊 由结算医院逐级转诊 市内无需转诊,市外需办理转诊手续 在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在国内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综合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 无 1 、普通门诊(地门补药品、诊疗、材个人账户支付 无 诊 料) 待遇 2 、门诊大病 II 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类 二、地 住院待遇 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超基本医保基金限额 无 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无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90% 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无 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90% 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无 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综合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 无 无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三、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四、预防1 、体检、接种、少儿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保健待门诊 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遇 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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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综合医保退休人员可享受一次性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退休补助500元,并按月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补助20元,由市 社会保险机构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并划入其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的健康体检。 2 、退休补助
注: 1 、门诊大病第 I 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第 II 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
2 、住院特材: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内的特殊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单价在 1000 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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