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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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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

为适应数字化矿井建设的需要,尽快实现我公司办公的自动化、无纸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动化发文范围

1、所有矿发各类公文、办公信息往来、通知、通告、会议纪要、日报表等材料均通过办公自动化办理。

2、发文、收文、办公信息往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流转实现,日报表等通过办公自动化邮箱实现。

3、通知、通告、会议纪要等通过元堡矿内网主页进行发布。

4、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生产数据报表、政务公开、单位新闻等要及时发布到本单位的网页中。 二、管理办法

1、为保证信息的及时处理,要求各单位账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上班后、下班前及班分6次,定时登录田煤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查看信息并进行相应操作。

2、系统提供了公文流转的归档管理。发文单位应按需要,在文件办理结束后,将文件采用书面和计算机两种方式进行归档。

3、为保证紧急事务得以及时处理,信息发送者可采用电话及网站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接收单位。

4、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各类公文,在其原有文号的结尾加“(网发)”进行标注,用于区分传统文件。

5、各单位应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账号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密码,防止密码泄露。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各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能力,尽快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

7、使用过程中,没有及时利用网络收发信息,影响工作,对相关单位责任人除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外,罚款50元。

8、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反馈给信息中心,以便及时解决出现问题。

9、对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由矿信息中心制定相应的处理解决办法,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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