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本厂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厂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厂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厂部统一安排,登记造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不允许厂外闲杂人员在我厂留宿过夜。
4、未经允许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热水棒等高功率电器,改装电器。
5、消防栓、消防水等消防器材,非紧急状态不得私自使用。 6、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违者罚款。
7、未经厂方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如有发现,罚款200元。 8、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照价赔偿。
9、各房间员工必须爱护清洁,各自对房间与相应空间保持清洁,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当日值日生必须按时值日,否则罚款。 10、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10: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10: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厂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1、晚上10:3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请尽快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2、宿舍钥匙,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多配制,钥匙遗失应报告厂部负责人重新配置,费用由遗失者自负。宿舍橱柜钥匙亦是。
13、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各自妥善保管。未经物主同意,任何人不准私看、乱翻、挪用他人物品。
14、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15、在宿舍区不准高声喧哗、打闹、追跑,关门动作要轻,不准乱窜寝室或有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6、员工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违者罚款。 17、员工离职或退住时,应做好财产、固定设施、房门钥匙等物的移交,并确保对象无损坏,在宿舍管理员签名或盖章确认下方能结算工资或者退住。
18、住宿员工应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本条例与员工手册、厂规厂纪互为补充。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北京北车轨道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丰润区分公司 20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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