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位的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奎屯市乌孙小区54幢55幢楼负 二 层 1 号。 二、租金及使用时间,缴费方式
乙方租用该车位 (月/年),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 元整,(大
写: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当期租金。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在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与该车位相关的事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小区车库的遥控器一把,(乙方需为遥控器缴纳200元押金以防损坏),租赁期满乙方将遥控器退还甲方,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地下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缴纳相应的费用。乙方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
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乙方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乙方遇到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甲方: 乙方: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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