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 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编制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除尘器、排气筒的颗粒物、氨气逸出情况。 监测频次:对排放源每月定期监测,对附近居民住处的环境每月监测一次。
监测点位:对主要污染源进行监测和控制,污染源以除尘器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逸出的氨气为主要监测项以及公司厂区及附近居民点作为控制对象。
监测方法: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氨气监测仪、由专人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COD、氨、氮等. 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
监测点位:在厂区总排污口设一个监测采样点。 监测方法:由化验室检验并报告结果备案。 3、噪音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音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
监测点位:对各个生产车间主要噪音源进行监测;对公司办公区、生活服务区及附近居民点等噪音进行监测;对厂界四周进行环境噪音监测.
监测方法: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氨气监测仪、由专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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