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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阻隔系统设计规范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一般规定 ······································································ 5 4 总平面设计 ··································································· 6 4.1 总平面布置 ································································ 6 4.2 总平面图绘制 ····························································· 7 5 工程阻隔带设计 ······························································ 8 5.1 防火线、生土带设计 ···················································· 8 5.2防火沟设计 ································································· 8 5.3防火墙设计 ································································· 8 6 防火林带设计 ································································ 9 6.1防火林带选设 ······························································ 9 6.2 防火林带宽度 ····························································· 9 6.3防火林带结构 ······························································ 9 6.4 防火林带树种选择 ····················································· 10 7 组合阻隔带设计 ···························································· 1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1 附:条文说明 ··································································· 11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先进化轨道的需要,全面发挥林火阻隔系统的功能与作用,提高林火阻隔系统的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改建、扩建的林火阻隔系统设计。 1.0.3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以森林防火理论、森林生态学、地植物学为指导,以维护森林安全、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为理念,针对当今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与趋势,促进森林防火工作由被动扑救向主动预防转变。

1.0.4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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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林火障碍物 forest fire barrier

林区内,能阻隔林火蔓延的带状障碍物或屏障。 2.0.2 林火阻隔带forest fire obstructing belt

林区内,所有由人工开设或自然形成的,规格符合规定标准,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的障碍物或屏障。

1 自然阻隔带 natural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belt

由一种自然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水体、沟壑、沙丘、石滩、森林等。

2 工程阻隔带 artificial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belt

通过人工措施,由一种无生命的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防火线、生土带、防火沟、防火墙等。

1)防火线 fire line

按一定线路,在规定宽度范围内通过清除地表上所有植被措施后,未经翻起新土能有效阻隔地表火与林冠火的带状空地。

2)生土带 newly-dug soil fire line

按一定线路,在规定宽度范围内通过清除地表上所有植被措施后,经翻起新土能有效阻隔地表火与林冠火的带状空地。

3)防火沟 fire trench

经地表向下挖掘,能有效阻隔地下火蔓延的沟渠。 4)防火墙fire wall

由土、石等垒砌而成,能有效阻隔地表火与林冠火蔓延的工程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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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带。

3 生物阻隔带 biological obstructing belt

林区内,通过人工措施,由生物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防火林带、防火草带等。

4 组合阻隔带 combined obstructing belt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火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 2.0.3 林火阻隔网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network

林区被林火阻隔带分割切块后,形成的多个各自封闭又有联系的阻火网。

1 地上林火阻隔网 ground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network 由能有效阻隔地表火和林冠火蔓延的各种林火阻隔带形成的林火阻隔网。

2 地下林火阻隔网underground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network 由能有效阻隔地下火蔓延的各种林火阻隔带形成的林火阻隔网。

2.0.4 林火阻隔网密度density of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network 一定区域内,所有地上林火阻隔网或地下林火阻隔网的周长之和与林地面积之比。

2.0.5 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control area of forest fire obstructing network

一个林火阻隔网内的林地面积。 2.0.6 水平结构 leve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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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林带内的树种在平面空间的分布形式。 2.0.7 垂直结构 vertical structure

防火林带的树冠在垂直空间的分布形式,分乔木型结构、乔灌型结构等。

1、乔木型结构 tree-type structure

由高度、生长速度基本一致的乔木树种组成的林冠层。 2、乔灌型结构 tree and shrub-type structure

由高度、生长速度基本一致的乔木树种和高度、生长速度基本一致的灌木树种组成的林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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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3.0.1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以批准的林火阻隔系统可行性研究或规划为依据,明确设计范围的地上或地下林火阻隔网密度、最大控制面积,以及各类林火阻隔带的工程量。

3.0.2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符合森林防火功能的要求,因地制宜,发挥林火阻隔系统的防护、生态、景观、生产等多种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效果。

3.0.3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以保护原有森林生态环境为原则,林火阻隔带建设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宜原地保留。 3.0.4 林火阻隔带的宽度设置应在保证防火效果的前提下,考虑节省工程量和土地的占用。除防火沟、防火墙、位于林内的防火林带外,林火阻隔带的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国界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不得低于50米,北方林区不得低于100米。省界、县界、乡镇界,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边界的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不得低于20米,北方林区不得低于30米。

2、林缘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不得低于20米,北方林区不得低于30米。

3、林内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不得低于20米,北方林区不得低于30米。

3.0.5 当林火阻隔带阻止了野生动物的迁移时,应设置动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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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置

4.1.1 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厚的林区,总平面布置应按地上林火阻隔网、地下林火阻隔网,实行分类布置。

4.1.2 总平面布置方案,应根据设计范围的林火阻隔带现状,以及地形地势、森林资源、水系、居民点、道路、墓地分布状况,经勘察、论证、比较后确定。

4.1.3 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类林火障碍物,并与其他林业工程相结合。

4.1.4 林火阻隔系统布局,南方林区应以生物阻隔带为主,北方林区应以工程阻隔带为主,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生物阻隔带、组合阻隔带合理优化配置。

4.1.5 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应根据当地火险区等级、自然条件、经营强度、人口密度、防火要求、被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经济条件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省级、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必须小于《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其他区域必须小于《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

2、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应小于所在县(区、市)前十年或前二十年每次森林火灾平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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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总平面图绘制

4.2.1 总平面图应以最近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林相图为底图,在大于或等于1:25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上绘制。

4.2.2 总平面图上应标注设计范围内原有的各类林火障碍物、居民点、物资储备库、墓地等。

4.2.3 林火阻隔带着色,应采用单线彩色分类型表示,自然阻隔带着天蓝色(R:135,G:206,B:235),生物阻隔带着绿色(R:0,G:255,B:0),工程阻隔带着棕色(R:128,G:42,B:42),组合阻隔带着黄色(R:255,G:255,B:0);现有林火阻隔带画实线,设计的林火阻隔带画虚线。

4.2.4 每个林火阻隔网内应标注编号、林地面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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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阻隔带设计

5.1 防火线、生土带设计

5.1.1 防火线、生土带选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防火线、生土带应设置在地势平缓、森林植被与地被物少、土壤瘠薄的林缘地带。

2、防火线、生土带不得沿陡坡、峡谷穿行。 3、林内不得开设防火线、生土带。

5.1.2 防火线、生土带宽度执行本规范3.0.4的规定。

5.2 防火沟设计

5.2.1 防火沟应设置在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厚,容易发生地下火的林内。

5.2.2 防火沟开设方向应垂直于主导风向,坡地时垂直于坡向。 5.2.3 防火沟规格应按以下规定设置:

1、沟深应达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的底层以下0.2~0.5米。 2、沟顶(沟面)宽度为1.0~1.5米。 3、沟底宽度0.3~0.5米。

5.3 防火墙设计

5.3.1 防火墙宜设置在林缘。

5.3.2 防火墙规格应按底宽80厘米、上部宽40厘米、高1.5米的规定设置。

5.3.3 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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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防火林带设计

6.1 防火林带选设

6.1.1 防火林带应设置在适宜防火树种生长的地段。

6.1.2 防火林带应在保证森林防火效能的前提下,根据培育目标进行设置。风景旅游区(点)宜设置景观型防火林带,山脚田边宜设置经济型防火林带。

6.2 防火林带宽度

6.2.1 国界、省界、县界、乡镇界,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边界的防火林带宽度执行本规范3.0.4第一款的规定。 6.2.2 林缘防火林带的宽度执行本规范3.0.4第二款的规定。 6.2.3 林内防护林带宽度南方林区不得低于10米,北方林区不得低于20米。

6.3 防火林带结构

6.3.1 每条防火林带应按垂直结构、水平结构分别进行设计。 6.3.2 防火林带的垂直结构应按防火林带所在位置的林火种类进行设置。山脊宜选择乔木型结构,其他地段宜选择乔灌型结构。 6.3.3 防火林带的水平结构应根据防火树种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和林带垂直结构要求确定,并符合以下的规定:

1 林木在地面上的分布应均匀。

2 在相同的立地条件下,乔木类防火树种的造林密度宜比其他防护林的造林密度小。

3 设置在山脊的防火林带,林带中间必须留有宽度4米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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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

4 设置在山脊、林缘的防火林带,林带行的走向宜与相应的山脊线、林缘线平行。

6.4 防火林带树种选择

6.4.1 树种选择除应执行GB/T 15776规定外,还应考虑6.4.2~6.4.4的要求。

6.4.2 防火树种应选择难以燃烧、抗火性和耐火性强、生长速度快、萌芽力高,能在本地正常生长的树种。

6.4.3 下层林木耐荫,与上层林木种间关系相互适应。 6.4.4 严禁使用外来有害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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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组合阻隔带设计

7.0.1 纳入林火阻隔系统的林火障碍物宽度达不到本规范3.0.4要求时,应设置其他林火障碍物,形成组合阻隔带。 7.0.2 组合阻隔带的宽度执行本规范3.0.4的规定。

7.0.3 穿越林内或林缘的道路不得作为林火阻隔带单独使用,应在道路的两侧或紧挨林地的一侧设置其他林火障碍物,形成组合阻隔带。设置的其他林火障碍物的一侧宽度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准铁路的风口险段不得低于40米,其他地段不得低于30米。

2、森林铁路的风口险段不得低于30米,其他地段不得低于20米。

3、高速公路不得低于15米,其他公路不得低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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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名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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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是预防林火蔓延,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和危害,促进我国森林生态环境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为适应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先进化轨道的需要,全面发挥林火阻隔系统的功能与作用,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3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以人为本的理念,分析与预测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与发展趋势,促进森林防火工作由被动扑救向主动预防转变。

1.0.4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涉及林区道路、水利、营造林等专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

3.0.3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资源。

3.0.4 林火阻隔带的宽度与防火效果直接相关。宽度越大,防火效果和阻隔作用就越高。但是,随着宽度的增大,林火阻隔带的工程量与土地占用面积也随之增加。因此,林火阻隔带的宽度设置应在保证防火效率的前提下,考虑节省工程量和土地的占用。

1~3 根据南方林区、北方林区的不同特点,规定了除防火沟、防火墙、位于林内的防火林带外的各类林火阻隔带的宽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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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设计

4.1 总平面布置

4.1.1 按森林燃烧的部位,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种类型,其中地表火与树冠火又称为地上火。由于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厚的林区,发生地上火后,还会发生地下火,总平面布置应按地上林火阻隔网、地下林火阻隔网,实行分类布置。

4.1.3 充分利用原有的各类林火障碍物,能减少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的工程量,是林火阻隔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

林火阻隔系统涉及林地面积大,常与林区道路、水利、营造林等林业工程密切相关,甚至相互交错,因此,需要彼此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相互协调。

4.1.5 本条规定了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指标要求。

1、本款参照现行的《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种类的分类,提出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其他区域不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本款是本条第一款的补充性规定,是根据我国南北各地每次森林火灾造成的受害森林面积千差万别的特点提出的,以便把森林火灾造成的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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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总平面图绘制

4.2.1 本条根据林火阻隔系统保护的对象是森林,并参考国家林业局2003年颁发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对林相图绘制要求提出。

4.2.2 设计范围内原有的各类林火障碍物,居民点、仓库、墓地等,是林火阻隔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总平面图上应标注。

5 工程阻隔带设计

5.1 防火线、生土带设计

5.1.1 本条款规定的防火线、生土带选设应遵循的原则,是根据防火线、生土带建设需要砍伐原有的林木,在地势较为陡峭的地段设置防火线、生土带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提出。 5.3防火墙设计 5.3.1本条规定是为便于施工。

5.3.2本条防火墙的规格,是参照山西省壶关县林业主管部门多年的防火墙建设实践提出的。

5.3.3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人行通道,体现了人性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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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防火林带设计

6.1防火林带选设

6.1.2在确保森林防火效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防火林带的景观、经济等效益。

6.3防火林带结构

6.3.1 防火林带的结构决定防火效果。每条防火林带应按垂直结构、水平结构分别进行设计。

6.3.2垂直结构不同的防火林带,能有效阻隔的林火种类不同。乔木型结构的防火林带仅能阻隔树冠火,乔灌型结构的防火林带具有阻隔地表火与树冠火的双重作用。因此,山脊宜选择乔木型结构,其他地段宜选择乔灌型结构。

6.3.3 本条规定了确定防火林带的依据。

1 为确保防火树种能充分利用营养空间、生长良好、冠幅浓密、

防火效能高,林木在地面上的分布应均匀。

2 防火林带实行密植,将导致防火林带过早形成高杆林。当防火林带的枝下高超过2米时,防火林带将基本失去阻火效能。为延长防火林带的有效防火年限,在相同的立地条件下,乔木类防火树种造林密度宜比其他防护林的造林密度小。

3 本款的提出,是为扑火人员提供安全通道。

4 森林火灾自山麓向山顶、林缘向林内蔓延,由于防火林带的行距大于或等于株距,为提高防火效能,设置在山脊、林缘的防火林带,林带行的走向应与相应的山脊线、林缘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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