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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侵权970万案例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假冒商标侵权970万案例

案例1

明知是假仍售假罚款还难逃刑罚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原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某一小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假冒耐克注册商标运动鞋10万双、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运动鞋9万七千双,并从电脑中提取了发货单。

经查,吴某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擅自通过微信等多种方式以260元至680元不等价格售卖鞋子,截至查获时吴某销售金额970多万元,已涉嫌违法犯罪。莆田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送门。2019年10月,荔城区人民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20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的查处,警示违法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谋取高额非法利必将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

案例2

侵权又拒缴罚金来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在荔城区胜利北街一地下室,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黄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方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运动鞋。黄某现场承认其店内所售960双“adidas”商标运动鞋为假冒商品。

经查,黄某销售的“adidas”商标运动鞋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1千万元。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发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当事人拒绝缴纳,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强制执行。

【典型意义】

违法老赖逃不掉!该案的查处,警示商标违法经营者,千万别侵权还心存侥幸,想一赖到底。市场监管部门会想尽办法,一查到底。拒不缴纳罚金的,坚决移送,由强制执行。如强制执行无果,还有“黑名单”等着。

销假车

案例3

售假获利970余万侵权被罚1000万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2日,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荔城区黄石镇

某村民房一层、二层由当事人郑某某经营的鞋店进行检查,发现待售的标有“乔丹”注册商标运动鞋9600双。

经查,郑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2020年5月起擅自在黄石镇从事鞋类商品销售。截至被查处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违法经营额为970万元,其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1千万元。

【典型意义】

不法之财贪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商标侵权的坚定决心。面对这类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从严从重打击,防止侵权商品流入市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案例4

生产加工假名鞋移送没商量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某一鞋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正在加工9600双标有“vans”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当事人谭某现场无法提供“vans”注册商标授权许可材料,也无法提供营业执照。

在案件调查期间,谭某在第一次询问调查后无法联系,涉案鞋类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无法查证且没有标价,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价格

鉴定,认定价格为970万元。谭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将其移送机关进行处理。

【典型意义】

法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由于涉案人员不配合调查,案件查办难度加大。执法部门通过价格鉴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追究了制假者的法律责任,该案的查处,提醒广大经营者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不可存有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

案例5

多次运输假名牌从重处罚敲警钟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下店路的一有限公司分公司,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队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揽收标有“耐克\"CONVERSE\"PUMA及图\"adidas\"等注册商标运动鞋。

经查,该公司为牟利,在明知所揽收的物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下,承揽了该侵权运动鞋并提供快递及物流服务。因当事人曾因相同违法行为在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960万元。

【典型意义】

此案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侵权商品的生产、仓储、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该案的查处有利于增强物流公司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输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两年内两次运输假名牌的行为从重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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