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 原发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情况 □ 营业执照正本 壹 个 □ 营业执照副本 _____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壹 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_____个 申请事项 □ 补领营业执照 / 登记证 / 代表证 □ 换发营业执照 / 登记证 / 代表证 □ 增加副本 □ 减少副本 □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申请核发 营业执照/ 登记证/代表证 情况 □ 营业执照正本 壹 个 □ 营业执照副本 _____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壹 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_____个 公告方式 (执照遗失填写)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告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报纸公告:报纸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公告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署: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承诺”填写说明: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其中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署。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营业单位,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及补领、换发营业执照;
适用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换发登记证或代表证。
2、申请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备选项的相应项目。
3、“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的“委托权限”栏应在相应的项目中勾选“同意”或“不同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签署,根据签署要求在“申请人承诺”栏中签署。
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副本的缴回营业执照副本。
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
企业遗失营业执照的,企业须在申请补领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无须提交本项材料。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的除外)。
注:
1.换发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代表证的,还需,还需缴回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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