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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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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介绍

分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药械监管三类

一、医疗保障

EMR: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电子病历记录 病历与电子病历。病历是医疗机构在特定时间,对门诊、住院患者临床诊断治疗过程的系统、规范记录。健康档案与病历有区别,但更有联系。病历是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档案对病历的信息需求,并非病历的全部,具有高度的目的性和抽象性。电子病历,即电子化的病历,是记录医疗诊治对象健康状况及相关医疗服务活动记录的信息资源库,该信息资源库以计算机可处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能够安全的存储和传输,医院内授权用户可对其进行访问。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HIS: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医院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贮、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CIS: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临床信息系统

临床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医护人员的临床活动,收集和处理病人的临床医疗信息,丰富和积累临床医学知识,并提供临床咨询、辅助诊疗、辅助临床决策,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为病人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象医嘱处理系统、病人床边系统、医生工作站系统、实验室系统、药物咨询系统等就属于CIS范围。

LIS:Laborary Information System,实验室信息系统

检验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临床检验室的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查询,并提供分析与诊断支持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

检验信息系统的作用就是将临床检验过程中的信息用计算机进行采集、传递,减少甚至消除工作中的差错。可减轻检验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并使检验信息存储和管理更加简捷、完善。

LIS是HIS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将检验的实验仪器传出的检验数据经分析后,生成检验报告,通过网络存储在数据库中,使医生能够方便、及时的看到患者的检验结果,从现在的应用来看,LIS已经成为现代化医院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LIS的工作流程是:通过门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工作站提出的检验申请,生成相应患者的化验条码标签,在生成化验单的同时将患者的基本信息与检验仪器相对应;当检验仪器生成检验结果后,系统会根据相应的关系,通过数据接口和检验结果核准将检验数据自动与患者信息相对应。

PACS: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

PACS是专门为图像管理而设计的包括图像存档、检索、传递、显示、处理、拷贝、打印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目标是提供一个更为方便有效的图像存档和检索工具。

它是应用在医院影像科室的系统,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日常产生的各种医学影像(包括核磁,CT,超声,各种X光机,各种红外仪、显微仪等设备产生的图像)通过各种接口(模拟,DICOM,网络)以数字化的方式海量保存起来,当需要的时候在一定的授权下能够很快的调回使用,同时增加一些辅助诊断管理功能。由于医疗影像设备接口类别众多,同时每天产生大量数据,所以如何在各种影像设备间传输数据和如何组织存储数据对于系统至关重要的。

RIS:Radioiogy Information System,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是放射科的登记、分诊、影像诊断报告以及放射科的各项信息查询、统计等工作的管理系统,RIS系统与PACS系统紧密相连,构成医院数字医疗设备、影像及报告管理的解决方案。

医学信息共享的医学数据交换标准主要有HL7和DICOM。

HL7:Health Level 7,定义了一套标准化的文本数据格式,用于文本数据交换;对医院和医学的常用信息的各种格式和操作都给了一个相应的编码。

DICOM:Digital Imaging Communication in Medicine,医学数字成像和通信标准,主要用于图像数据交换,以实现医学图像的共享。

医技部门:门急诊、病区以外的诊疗机构,如各种检查、检验,各种治疗以及手术、麻醉等机构通常称为医技部门。为这些部门配置的信息管理系统统称为医技信息管理系统。

CDSS,clinical decision support system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用于整合临床和患者信息为患者保健决策提供支持。 它们对帮助诊断程序,提出警告和注意、治疗意见/计划,信息检索以及图象的识别和解释是有用的。

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

药房管理系统分为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主要包括:库房管理、门诊业务、数据维护、数据查询。

药品字典是医院所使用药品品种的目录信息总称,是医院信息系统中所有有关药品信息的索引,是药品信息的入口。

药品字典的内容包括:药品目录、药品名称、药品价格、生产厂商等内容。

社区(community)

是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以全科医生及基础卫生机构为主体的,一种面向社区的定向卫生服务。

社区信息:自然环境信息、社会人文环境信息、社区资源信息。 卫生信息: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

CHIS:Community Health Information System,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是指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医学、公共卫生学知识,对社区卫生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共享、利用,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核心,以基于电子病历的社区医生工作站系统为枢纽,以全科诊疗、收费管理、药房(品)管理等为主要的功能模块,满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济管理、监督管理和公共卫生信息服务管理等基本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使用对象是城乡各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等。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是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区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是个“信息大陆”,则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就是一个个的“信息岛”,通过开放的体系结构,将众多的社区“信息岛”最终连接成为完整的“信息大陆”,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区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双向转诊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及危重的病人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患者返回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机构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其目标是为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双向转诊制是在社区首诊基础上建立的扶持社区医疗卫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少由于城市综合性大医院承担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而造成的卫生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需求萎靡、就诊量过少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与多媒体技术,同医疗技术相结合,旨在提高诊断与医疗水平、降低医疗开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保健需求的一项全新的医疗服务。目前,远程医疗技术已经从最初的电视监护、电话远程诊断发展到利用高速网络进行数字、图像、语音的综合传输,并且实现了实时的语音和高清晰图像的交流,为现代医学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外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已有4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只在最近几年才得到重视和发展。

预约挂号: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通过电话、网络等新形式开展预约服务来分流患者、节省时间。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预约挂号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利于患者进行就医咨询,提前安排就医计划,减少候诊时间,也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内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

作精心组织实施好。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体检系统,是将体格检查结果登记到计算机系统中的一种系统。而通过计算机系统患者可以建立起终身的体验档案,从系统可观察出患者一生的身体变化情况,并可预测下一步的身体可能的发展方向。因此体验系统在保健领域占有非常重要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公共卫生

EHR:Electronic Health Records,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与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文件记录)。电子健康档案,也称为电子健康记录,即电子化的健康档案,是关于医疗保健对象健康状况的信息资源库,该信息资源库以计算机可处理的形式存在,并且能够安全的存储和传输,各级授权用户均可访问。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是连接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是不同系统间进行信息整合的基础和载体。从业务角度看,平台可支撑多种业务,而非仅服务于特定应用层面。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以区域内健康档案信息的采集、存储为基础,能够自动产生、分发、推送工作任务清单,为区域内各类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提供支撑的卫生信息平台。平台主要以服务居民为中心,兼顾卫生管理和辅助决策的需要。

区域化卫生信息系统包括电子政务、医保互通、社区服务、双向转诊、居民健康档案、远程医疗、网络健康教育与咨询,实现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卫生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化应用系统。

区域卫生数据中心:指在一个相对逻辑集中或物理集中环境中,构建一个以存储和处理区域居民健康、疾病信息,医疗机构信息,以及面向公众提供各种卫生服务系统信息的数据中心。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卫生事件。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以资源数据库、方法库和知识库为基础,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系统、信息表示系统为手段,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控制功能的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是实现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时监测与预警、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是在卫生监督领域内,充分利用各专业知识,构建服务与本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使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形成规范、完善的信息数据的采集、交换、发布分散,卫生执法监督相关信息实现整合、交换和共享,充分利用各单位网络硬、软件系统建设资金和信息资源,还使卫生执法监督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及时、全面、可靠的信息数据,有效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管力度。

“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以日常监督工作为主,系统设置灵活,具有广泛的使用范围。采用领域模型、流程管理等先进的计算机软件技术,结合全面量化等先进的卫生监督管理理念,实现一套全国领先的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和发展性。

“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食品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卫生许可、日常监管、处罚系统、举报处理等子系统,该系统具备完善的统计查询功能,可生成国家所需要的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可实现与各市行政审批中心的许可管理程序对接。

MCIS,Maternal Child Information System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

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要求,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各主要阶段所产生的业务、 管理等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传输及交换,从而为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是妇幼保健机构对其服务对象进行长期、 连续的追踪管理和开展优质服务的基础,是妇幼保健机构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

HIMS Health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宏观: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各类卫生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

微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的工作目标和特点,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对各自管理和服务的对象进行综合管理 ,以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与水平的一套应用系统。

三、药品药械监管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目前电子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电子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

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系统(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是针对药品在生产及流程过程中的状态监管,现实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产品追溯和管理,维护药品生产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特药网络系统)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的生产、流通、库存等信息实行实时监控。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俗称“毒麻精放”)实行特殊管理办法。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的通用名指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简称:CADN),由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要用通用名称。其命名应当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不可用作商标注册。

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名称,具有专有性质,不得仿用。在一个通用名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

药品注册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同意其申请后颁发的批准证明文件。时效为五年。

批准文号: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是指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俗称“307”。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 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GMP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是世界各国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遍采用的法定技术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认证证书。

GMP的基本点是:要保证生产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保证药品质量的均一性;防止生产中药品的混批、混杂、污染和交叉污染。

GSP Good Supplying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制定并推行的药品经营企业质量保证体

系,对于规范企业药品经营条件和行为、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也可以这样理解: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的药师称执业药师,具体也分执业中药师、执业西药师。职称等级相当于医疗机构的中级职称,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从事中级职称级别的质量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国家规定的是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要求驻店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备注 1、“医疗机构”在原法第十六条及相关条款均称为“医疗单位”。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统一使用“医疗机构”这个术语。此次修改中一律将“医疗单位”改为“医疗机构”,使之规范化。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的任务主要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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