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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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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必须获得两份合格成绩,才能毕业或授予学位。 (一)毕业实习成绩。它由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占60%)和日常表现成绩(占40%)两部分组成。

本科毕业生要结合选题,认真进行毕业实习,做好实习记录,并完成一篇结合专业特点和生产实际,内容丰富并具有专业技术内涵的毕业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报告给出成绩;同时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总结实习中遵守实习规定、实习态度、坚守实习岗位、实习完成情况和收获等,由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实习期间的表现,负责给出日常表现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评阅成绩:答辩成绩=2:8。

若学院规定有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学院可重新确定三部分的比例,必须在教务处审核备案。

实习成绩和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必须重修,时间为半年。

资料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

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诚信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有关图纸、程序等。

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要存档电子版,要求按顺序整合为一个文件。

2.论文(设计)工作附件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附件材料顺序为:封面、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定表、成绩评定和学院意见表、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等。

学院可根据学院要求增加材料、调整材料顺序。 (三)毕业实习材料

毕业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

电子文档上交

论文、论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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