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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思考题 (201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理学》课程复习思考题(1-3讲)

一、概念

1、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法制体系 3、立法体系 4、法律体系 5、法学体系 6、法系 7、英美法系 8、大陆法系 9、法的历史类型 10、依法治国 11、法学 12、法理学 13、法

14、法的作用 15、法的渊源 16、法的效力 17、法的时间效力 18、法的溯及力

19、法的效力等级(位阶)

二、问答

1、法理学的知识体系是对哪五个基本问题的回答?

2、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包括哪七个方面的内容?

3、法学教育在培养高素质公民方面的功能有哪些体现? 4、法学教育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方面的功能有哪些体现? 5、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与联系。 6、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7、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8、两大法系的特点 9、两大法系的优缺点

10、两大法系的区别及发展趋势 11、我国指导性案例的性质及作用 12、法律演进的基本规律 13、法律演进的途径 14、法律发展的趋势

15、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特点

16、西法三大主要法学派的观点、理论价值、理论缺陷 17、法的特征

18、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19、法的作用的分类、特点 20、法的局限性的表现

21、法治的代价有哪些表现? 2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23、法的分类有哪些?

24、确定法的对象效力的原则

25、历史上世界各国有哪些确定法的溯及力的原则? 26、确定法的效力等级的原则

三、理解分析

1、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共产党宣言》: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4、西方法律格言:“法律不强人所难”。

5、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马克思

6、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

7、霍姆斯(20世纪,美国大法官):“法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8、“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 9、“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10、司法女神的“蒙眼布”与包公“三只眼”

11、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12、“理论都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长青。” ——歌德:《浮士德》 13、善学者尽其理。 ——荀子《大略》

四、写一篇文章,向同学们推荐一本书。

《法理学》课程复习思考题(4-7讲)

1、法的要素的概念、特征 2、关于法的要素的几种理论 3、法的各要素在法中的地位 4、法律概念的含义、特征、作用 5、法律概念的分类

6、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 7、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8、法律规则的种类

9、法律原则的含义、意义、特征、作用、分类 10、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 11、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特点 12、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规则

13、法律中的技术性规定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14、法律部门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15、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7、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

18、20世纪初期美国的霍菲尔德关于权利的四个方面的意思 19、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学说有哪些

20、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如何理解他们的含义

21、如何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核心范畴(调整机制) 2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和区别 2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 24、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 25、权利滥用的含义及构成 26、权利滥用的后果及启示

27、法律意识的含义、结构、作用 28、法律行为的含义、特征 29、法律行为的分类 30、法律行为的结构

31、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素、分类

32、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33、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特征、种类 34、法律事实的含义、分类

35、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36、法律责任的本质 37、违法、违约的含义 38、违法的构成要件 39、法律责任的种类 40、法律责任的功能

41、法律责任的归结及归结原则 42、法律责任的承担

43、法律责任竞合的含义、特点、归责适用 44、免责的含义及情形

分析理解:

1、现代的权利概念强调利益和自由,而不是规范或可能;义务概念强调“应当”而不是制裁;权利和义务概念越来越包含着人类对自由的永恒追求,对生存的根本关怀,对人的意志力和理解力的指导。

2、“权利是用来伸张的,否则就只是一张纸。”

3、社会需要的是保障自由实现的法律,而不是受法律限制的自由。社会与其去追求那些被限制住了的自由,不如去追求限制权力干涉自由的法律。

4、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

5、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6、由相对空间承担的权利一旦被置于绝对空间中,权利预示着被强制和限制。

7、权利的对人界限主要指的是相对权的界限,相对权在实现的时候如果要求对世的范围,相对权会随而变为零。

《法理学》课程复习思考题(8-13讲)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 3、党的十八大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论述。 4、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

5、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6、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

7、立法、执法、司法含义及关系,各自遵循的原则 立法的含义:

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 2、法治原则 3、民主原则 4、科学原则

执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正当性原则 4、效率原2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责任原则 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价值准则,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第一,要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法律修养和业务素质。

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第三,要进一步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第四,司法机关树立公正司法理念,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 2、司法法治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把案件的审理和案件的判决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以此作为适用法律的前提,要求司法机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处理民事、刑事等案件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以法律规定作为审理案件的唯一尺度。 3.司法平等原则

第一,法律统一适用于全体公民,而不以公民在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方面的任何差异而有所区别。

第二,司法的目标是实现公民依法享有的同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 第三,司法过程中,公民诉讼权利平等。 4、司法责任原则 5、司法独立原则 第一,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第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干涉。 第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司法独立应该包括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两方面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不可分割的含义。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一些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在其制定的司法独立国际标准中,往往是把法官独立作为司法独立的核心内容来加以理解。

8、我国的立法体制

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①最重要的国家立法权即立宪权和立法律权属于中央,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国家的整个立法权由中央和地方多方面的主体行使。 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位、地方人大及政府所立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效力上有级别之差,即多级并存。 ③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有类别之差,即多类结合。

9、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

10、人权对人的价值

1、人权是人的利益的度量分界。

自己:利益-利己性——度量分届-无害于人 2、人权是人关于公共权力评价的道德标准。 国家:道德-批判性——道德标准-善待于人 3、人权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共同尺度。

社会:和谐-求同性——共同尺度-平等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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