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宿舍、校园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教室、寝室财产包括:多媒体、电子白板、课桌凳、黑板、书橱、灯具及开关、电闸、劳动卫生工具(簸箕、扫帚、垃圾桶等)、门窗玻璃、楼梯扶手、垃圾桶等所有属于学校的公共财产。
二、所属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对应楼道的电闸、门窗、文化喷绘等,教学楼内的卫生区域(包括楼梯)内的各种财产,例如门窗、扶手、电闸等,寝室对应楼道的电闸、门窗等,宿舍内的卫生区域(包括楼梯)内的财产,例如门窗、扶手、电闸等,餐厅内就餐区域内的财产,校园内卫生区域内的财产(体育设施、水管、垃圾桶、宣传栏、树木花草等等)
三、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四、所有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开学初由后勤总务处统一登记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承包管理使用。卫生区域内和教室、宿舍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专门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照价赔偿。
五、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和赔偿。
六、对正常使用损坏的设备(如扫帚、簸箕、多媒体等),均需由该班班主任写出报修单交到后勤总务处(多媒体报信息化办公室),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或补充。 七、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以及教室、宿舍等公共墙面,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八、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目处理。
九、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十、不得损坏线路设备和水管、水嘴。
十一、学校每个月1—3号由总务处检查一次(多媒体由丁凤哲主任检查), 汇总上交分管领导及政教处,并张榜公布。政教处实行扣分管理。 班级评比扣分标准如下:
1、损坏桌凳每张扣5分,损坏黑板扣10分。 2、电器开关、插座、日光灯等损坏一处扣3分。 3、玻璃、带窗框损坏、门上玻璃等损坏一块扣2分。 4、每扇门损坏扣2分,把手扣0.5分,丢锁扣1分。
5、多媒体人为损坏扣10分。
6、书橱损坏扣5分、班牌损坏扣2分。
7、卫生工具人为破坏扣1分,所属卫生区垃圾桶人为损坏扣3分。
8、楼梯扶手损坏扣责任班级5分。 未尽事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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