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编制: 日期: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第 1 页 共 6 页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基坑围护、开挖、支护特点:
见施工单位基坑开挖、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编制依据:
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2.2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沪建建[2003]第170号) 2.3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沪建建[1998]第796号) 2.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2.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2.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2.9 《基坑开挖、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 2 页 共 6 页
3. 基坑开挖、支护安全监理流程:
施工 准 备 控 制 施工 过 程 控 制 下道 工 序 基坑开挖、支护方案审批 安保体系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资质审查 应急抢救方案 安全生产交底 进报、自查、报验、复验 施工机械设备审核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地下连续墙施工 围护施工监控 SMW工法施工 其它支护形式 开挖前条件检查 基坑开挖监控 开挖分段、分层监控 周边建筑物、管线监测 支撑安装、轴力施加 支撑架设监控 支撑置换节点监控 支撑体系安全巡查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 3 页 共 6 页
4.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控
4.1.1基坑开挖、支护方案须经专家评审,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措施,符合有关规范、规程。
4.1.2 承担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经国家机关审核批准的有效资质。 4.1.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 4.1.3.1 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抢修方案是否编制准确落实。
4.1.3.2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对参加施工人员按工种、岗位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交底。
4.1.3.3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事前审报。审查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起重机械是否具有有效安全检验单和合格证。
4.1.3.4 现场对进场设备进行复查,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发现有缺损,责令整改,经复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1.3.5 审查机操工是否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机械、指挥挂钩、电焊工、架子工等是否持有效安全技术操作证。
4.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控 4.2.1 围护施工过程监控
4.2.1.1 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应审查成槽设备是否经指定机构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
4.2.1.2 成槽机工作时地基是否平整坚实,主机行走、停放是否安全可靠。 4.2.1.3 审查钢筋笼吊放入槽是否有专项吊装方案,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4.2.1.4 钢筋笼吊放入槽时,审查起重机械能否满足吊物重量。吊点是否合理,索具是否完好,平面行走的路面是否通畅,对入槽过程进行安全监理旁站,认真监控吊装入槽过程。
4.2.1.5 SMW工法施工时应重点检查履带式三轴钻机的安全设施是否可靠,地基是否坚实平整。重点监控主机行走不应离开路基箱。
4.2.1.6 装接主机的电缆线须有专人照管,过通道处需穿地下管埋入。 4.2.1.7 “H”型钢插入地层时应进行安全监理旁站,要求参照钢筋笼入槽过程。
第 4 页 共 6 页
4.2.2基坑开挖、支撑架设过程的监控
4.2.2.1 严格按照施组方案,分层、分块、限时挖土,严禁超挖,放坡不大于1:3。
4.2.2.2 施工中严格控制基坑边堆放建材、机具。挖土机、起重机械、运土车辆距基坑边应不小于1米,以避免产生过大集中荷载,造成基坑围护变形。
4.2.2.3 遵照“开槽支撑,随撑随挖”的要求,在开挖第一、二道支撑时,土层暴露不超过16小时,第三、四道支撑土层不超过8小时原则,及时架设支撑并施加预应力。
4.2.2.4 支撑安装前按基坑宽度进行预拼接时要检查支撑同心度和各部焊缝质量。检查牛脚、斜撑支座焊缝是否合格,施加预应力后对连接螺栓复拧紧固。
4.2.2.5 吊装支撑必须拉好缆风绳,吊机回转半径内禁止有人作业或站立,不得超远,超重吊装,严禁斜吊。
4.2.2.6 督促施工方当基坑达到2米深度时,坑边应立即架设护栏,上横杆距地1.2米,下横杆距地0.6米,立杆间距2米,下设0.18米,宽挡脚板,并围上密目安全网,并落实专人检查维护。
4.2.2.7 基坑开挖后,围护支撑上禁止行走,不得堆放重物,对支撑上垃圾清理必须落实有效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4.2.2.8 防止基坑变形应制定监测方案,专人巡测,分析成果表。根据变形情况调整施工计划,出现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2.3 督促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支护施工过程中,落实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4.2.3.1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技术规范》,选购合格配电箱和电器零部件,落实“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电一箱”的规定,督促电工做好日常巡视检查、维修及保养工作。
4.2.3.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高空坠落预防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正确带好安全帽、安全带。及时准确搭设安全通道和操作平台。
5.应急预案:
根据上述安全监理要点,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已制定的预案:
⑴ 工地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第 5 页 共 6 页
⑵ 工地管线保护应急预案 ⑶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⑷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⑸ 防台防风应急预案
所有预案均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材料、物资、车辆、联系电话、汇报制度落实。
第 6 页 共 6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