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OFEDUCATIONALINSTITUTEOFJILINPROVINCENo12,2010
Vol26TotalNo240
普遍语法在语言习得中的问题研究
齐媛媛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00)
摘要:本文分别分析了普遍语法在母语习得及二语习得中的作用,并试图讨论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作用的不充分性,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普遍语法框架下二语习得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了二语习得的研究。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逻辑问题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0)12014403
一、普遍语法在母语习得中的作用
普遍语法是在观察儿童母语习得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它的研究是由 语言是怎样习得的!∀这一问题所引发的。语言是一种具有抽象规则的复杂体
系,其中还包括许多不规则的现象,但是我们知道儿童竟然能够在他的身体和智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就能顺利地掌握一门语言,并且我们发现儿童在不同的环境中能够习得不同的语言。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能认为在儿童的大脑中存在一种普遍的遗传的语言机制。这种普遍存在的语言机制能够使儿童在短时间内顺利地掌握他所处环境下的语言。
1所有身心健康的儿童,无论地域种族,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都能以大致相同的时间和顺序,用大致相同的精力习得一种语言,这说明人的语言机制没有差别,某种人类所有语言共有的普遍特征是存在的。这种普遍性就是语言共性,而这种语言共性是由人的生物特性人的遗传基因决定的。儿童在语言习得过程中,即使没人纠正他们错误的语言,或他们听到成人讲不合语法的句子,都不影响他们对母语句法结构的参数设定。因此,儿童习得语法的过程不是一个自觉的学习过程,而是一个下意识做选择的过程。
2我们知道,外部语言的输入是儿童习得语言的基础。然而在儿童习得语言的初期,他们所获得的语言输入是相当贫乏的,有限的。儿童语言习得初期以口语输入为主,但输入者的口语输出有时会受到诸多阻碍,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输入甚至是有缺
收稿日期:20100625作者简介:齐媛媛(1984
陷的,如输入者由于某种原因,会说出带有口误或语音语调不准的句子,有些复杂的句子儿童可能根本没有听到过,但他们的理解能力却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所有身心健康的儿童在3岁就能够掌握语言的主体结构,5岁左右就能够理解复杂的语法差异,尽管他们在会话中话题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但只要能够接触一定量的正语料,就可以习得语言。并且无论母语习得者的语言文化背景是什么,儿童都大致需要相同的习得阶段才可以掌握特定的语法属性。最后都可以在一定的阶段成功获得母语语言知识。
3对词素习得和语法习得顺序的研究同样支持了普遍语法在母语中的存在。根据词素习得的实证研究,我们发现儿童习得语法词汇的速度虽然各不相同,但是习得顺序是相似的。以英语习得为例,我们的习得顺序一般是:一般现在时,ING形式,介词短语,名词复数形式,所有格,冠词,规则变化的动词过去时,不规则变化动词的过去式,系动词等。
我们如果假设没有这样天赋的语言知识,则很难解释在这种刺激如此贫乏的条件下,儿童是怎样习得如此复杂的语言的。儿童的语言知识是受到人类普遍原则的制约的(Chomsky,1986).而这些原则是是来自于生物遗传的天赋的一部分,只要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进行激活就可以呗运用,不需要后天的学习。所以我们说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是就是参数确立的过程。一旦参数值被确定,普遍原则系统
),女,吉林梨树人,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44就被激活,转换为具体语言的规则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儿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顺利掌握语言的原因。
二、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
普遍语法已经广泛被用于母语习得,并深刻的影响着二语习得的研究。许多学者把普遍语法理论应用于二语习得,并试图建立起理论框架。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成人二语习得者们接受的语言输入更加贫乏,但在给予足够的时间,加上积极的态度,许多学习者获得了成功。因此,在成人二语习得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王文斌,2001)。许多学者认为UG具有普遍性,应该在二语习得中起同样的作用,可用来解释二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近年来,普遍语法在二语言习得过程中起多大的作用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直接可及假说。持这一观点的人(Flynn1984,1987Krashen1981)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能够直接完整地运用普遍语法,而且可以在不必参考母语参数值的情况下重新设定参数,他们认为二语习得等同于母语习得,二者的任务相同,都是按照普遍语法允许的值重新设置参数。他们体察第二语言输入中的恒定属性,激作用的那部分普遍语法原则,学习者的语法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Flynn认为 在第一语言习得中所显示出来的基本的语言官能,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同样至关重要。!同时他还给出了三个理由:第二语言学习者与第一语言学习者一样,能够在语言输入的基础上习得并未教给他们的语法知识;并且他们也拥有结构依赖性知识;最后他们同样具有无限的目标语生成能力。Flynn(1990)以母语为日语的英语学习者为研究对象,发现他们可以成功地从日语的中心语后置参数设置成英语中心语前置的参数。由此看来,Flynn认为学习者能够掌握与母语特征完全不同的第二语言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继续发挥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有些学者(Schachter1988b;Bley-Vroman19)发现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并不是完全起作用,于是便提出了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不起作用或间接起作用等观点。
2.不可及假说。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不起作用。在他们看来,成人的第二语言习得与儿童的母语习得有着本质的不同。第一语言习得者凭借的是语言习得机制,而二语习得者使用的是学习策略。极具有说服力的是 根本差异说!(fundamentaldifferencehypothesis)和语言习得
临界期一说。19年Bley-Vroman提出的 根本差异说!,完全否定了普遍语法对成人第二语言习得者的作用,认为普遍语法在母语习得中已经被赋
值并且具体化,而二语习得者是依靠一般学习策略来习得语言的。Clashsen和Munysken(1986)通过观察母语为德语的儿童和母语分别为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土耳其语的儿童习得德语的情况。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不起作用,只有母语习得者需要语言学的理论来解释,而二语习得者需要认知理论来解释。Johnson和Newport对一路美国的儿童习得英语的关于临界期一说的研究同样也证明的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不起作用的说法。
3.间接可及说。间接可及说认为普遍语法通过母语知识而间接地起作用。成人二语习得者只能利用母语中已经被具体化的原则,当第二语言的参数设置与母语参数设置不同时,不能直接用普遍语法里缺省的参数值,其他潜在的未被具体化的参数无法通过普遍语法而完成。第二语言学习者之所以会造出与目标语不一致的句子,是因为他们发现当母语中没有这样适合的参数时,而求助于其他的一些学习机制造成的。Schachter是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她曾对很多国家的学习英语的人进行了调查,要求79名高水平的英语受试者对48个英语测试句进行语法判断。结论是受试者对呵护英语语法句子的判断准确率相当高,而对不合乎语法句子的判断准确率差异很大。由此可以得出:对于成年二语习得者来说,那些早已经在母语习得中已经被激活的原则和参数更容易起作用。
4.部分可及说。部分可及说的观点认为普遍语法只是部分地、非全部地起作用对二语学习者起作用。但与间接可及说不同的是,他们认为这种作用在方式上是直接的,而非间接的通过母语才能气作用。在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对所有语言起作用的原则仍然发挥作用,但不是所有的参数项都起作用。
三、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解释力的不充分性普遍语法对第二语言习得究竟有多大的解释力?以上所列举的四大假设给了我们四种不同的观点,可是我们究竟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认同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可及性?这还需要语言学家们的深入研究。可是在这个解释力问题上意见为什么会如此相悖?笔者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普遍语法假设是乔姆斯基针对儿童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而提出来的,因而我们把普遍语法直接
145应用于二语习得是不恰当的。因为母语习得与二语习得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第一,儿童通常能完全掌握母语,而成人二语习得这不能完全掌握第二语言。第二,儿童习得母语是无意识的,而第二语言习得是有意识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目的性。第三,第一语言习得是在大脑的初始状态下进行的,而第二语言习得是在大脑的稳定状态下进行的,在这种状态下,普遍语法已经转换为具体语言的语法。第四,语言习得的环境不同。母语习得环境丰富,输入量大,而二语习得的输入量明显少于母语输入,而且输入方式也不同。因此,用普遍语法理论来解释二语习得并不是完全合适和无懈可击。
2.普遍语法本身也是一个处于不断修正中的理论,这给普遍语法框架下的二语习得研究也带来了客观上的困难。尽管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被许多人认为是20世纪语言学界的一场,影响非常大,但是它的主要功能是描写解释人类语言系统的条件。在二语习得中,它只能用来解释习得的结果,而却不能解释是怎样习得的。而二语习得的过程和结果有时恰恰是不同的,甚至是相悖的,许多二语习得者通过努力学习并不能达到完全习得的状态。另外,作为一中语言理论,普遍语法解释了所有人类语言的共性,却忽视了在语言习得者在学习过程的心理变化及社会因素等产生的影响。而且其研究范围一直都在语言的句法结构上,语义、语音及其他方面一直没有引起普遍语法理论的重视。
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也存在着局限性。基于二语习得的普遍语法在实证研究上大多采取和母语习得一样的方法,即让习得者通过直觉来判断句子是不是合乎语法性。这样的研究假设似乎很有验证性,可是实际上通常得不出一个明确的结果。研究结果有时并不符合以上列出的四大假设,而是介于之间,所以很难判断其通达性。
四、发展趋势
在最简方案提出之前,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
的研究大多是在乔姆斯基的管约理论下进行的,研究的内容是二语习得是否能够通达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而随着最简方案的提出,人们力图寻求更
加精细复杂的解释,研究的焦点已经转移到参数设定的功能语类上。另外,我们应该将普遍语法的研究视角与心里学和认知心理学相结合,在以往的实证研究中,我们多数依靠被试者的直觉判断来得出结果,而忽视了其心里因素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其研究结果往往缺乏可靠性。
国外的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已进行了许多年,而在我国却处于起步阶段,许多研究理论尚未成熟。自从乔姆斯基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普遍语法理论以来,这个理论就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所以将其应用于二语习得的研究也必然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我们不可否认普遍语法的强大生命力,它在二语习得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深刻地影响了二语习得的研究,我们必须深刻地意识到普遍语法理论的优势和局限,将其与认知理论相结合,拓宽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范围,走出研究困境,寻求解决二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参考文献]
[1]戴曼纯.二语习得研究的生成语法新范式[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6:444450.
[2]唐晋湘从中国英语学习者习得英语反身代词看第二语言的句法习得[J]外语研究,2004(6)
[3]贾冠杰.JiaGuanjie对第二语言习得和普遍语法研究的再认识#第二语言习得中普遍语法的历史回顾∃评析[J]外语学刊,2006(2)
[4]叶青.YEQing第二语言习得中普遍语法的可及性 根本差异假说!引起的反思[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6,20(1)
[注释]
∀根据Chomsky,生成语法理论研究始终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展开:(1)人类语言知识是由什么组成的;(2)语言是怎样习得的;(3)语言是如何使用的。这三个问题就是语言的本质、来源和使用。
ResearchontheApplicationofUniversalGrammarintheLanguageAcquisition
QIYuanyuan
(JilinUniversity,Changchun130000,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thefunctionofUniversalGrammarinMother-tonguelearningand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Theauthormakesanattempttodiscusstheinsufficiencyof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Onthisbasis,thearticleproposesthetrenddevelopmentof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undertheframeworkofuniversalgrammar,whichfurtherpromotesthestudyof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
Keywords:UniversalGrammar;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logicalproblem
14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