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581100DFL15-3-2011
耗能设备管理
代替:581100DFL15-4-2008
代替:581100DFL15-8-2008 1 1.1 1.2 2
目的和范围 目的
规定耗能设备评定标准、分级与确认程序和耗能设备的管理要求。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车身厂耗能设备管理。 名词定义
2.1 重点耗能设备——按公司标准一般分为三级:公司级重点耗能设备、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及一般用能设备。
2.2 能源管理点——指用能单位(班组)设立责任人对设备、设施的用能点(开关、控制柜、阀门等)所进行的日常监控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装备管理科负责 3.1.1
全厂耗能设备的管理和重点耗能设备的统计、分级确认及上报。
3.2 用能(生产)单位负责
3.2.1 执行能源管理各项标准,建立能源管理点台帐,检查和治理“四漏”,杜绝人为浪费。 3.2.2 合理安排、组织生产,建立健全重点耗能设备用能管理制度,控制耗能设备的空耗浪费。 3.2.3 设立兼职能源管理员,督促、检查本单位耗能设备的管理及监控使用情况。
3.2.4 以公司“能源管理评价标准”开展能源管理日常工作,对重点耗能设备实施重点管控。 3.2.5 对耗能设备能源使用状况进行测算、分析、总结。 4 管理程序
4.1 重点耗能设备评定标准
根据商用车公司重点耗能设备的规定及我厂具体情况,重点耗能设备确定标准如下:
4.1.1 额定蒸发量4t/h以上(含4t/h)的蒸汽锅炉; 4.1.2 蒸汽加热在3t/h以上的加工设备;
4.1.3 额定功率50kw以上(含50kw),额定温度<600C的电热设备; 4.1.4 以煤为燃料500t标煤/年,重油为燃料油1t/h,煤气50m/h的加热炉; 4.1.5 使用蒸汽3t/h的蒸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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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1.6 50kw以上的各种交流电机设备; 4.1.6 100A以上的直流用电设备;
4.1.7 使用额定功率250kw以上(含250kw)的各种熔化设备。 4.2 耗能设备管理及标准
4.2.1 公司级重点耗能设备:额定蒸发量10t/h以上(含10t/h)的锅炉,负荷容量在1000kw以上(含1000kw)的各种用电设备。
4.2.3 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额定蒸发量4t/h以上(含4t/h)的锅炉,负荷容量在150/kw(含150/kw)的各种用电设备,以煤、燃料油、燃料气为燃烧热源的各种加热设备。
4.2.4 普通级耗能设备:除公司级和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标准以外,其余部分耗能1kw以上用能设备或装置。
4.4.5 耗能设备各生产班次必须指定用能管理责任人。节能管理责任人的培训工作由公司能源部门或装备技术管理部负责,逐年建立持证上岗制。普通重点耗能设备班组要设兼职用能管理员,其培训工作由工厂能源管理部门(装备科)负责培训工作,逐年建立持证上岗制。
4.3 重点耗能设备分级确认
4.3.1 公司级重点耗能设备,由公司装备技术管理部负责监控管理。
4.3.2 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由工厂能源部门负责监控,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4.3.3 普通级重点耗能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监控管理。
4.3.4 重点耗能设备由工厂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核上报公司装备技术管理部确认。确认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4.3.5 工厂(普通)级重点耗能设备由用能单位申报,每半年修订一次,装备管理科留底存档。
4.4 普通耗能设备用能管理
4.4.1 三级重点耗能设备耗能定额由装备管理科与有关部门一起根据设备技术参数确定,并严格进行管控和考核。对于公司级、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耗定额报装备技术管理部审核备案。 4.4.2 普通重点耗能设备班组要设兼职用能管理员,其培训工作由各单位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工作,逐年建立持证上岗制。
4.4.3 耗能设备(设施)实行“能源管理点”的方式进行管理,杜绝“四漏”现象和人为浪费。 4.4.4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耗能设备用能管理制度,制定重点耗能设备能源消耗定额、责任人,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
4.5 重点耗能设备用能管理
4.5.1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重点耗能设备台帐,并实施单独(三级)计量;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率、检测率、周检率必须达到公司要求。
4.5.2 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月实际生产状况,合理组织生产,科学用能。对公司级重点耗能设备最低负荷率必须达到70%以上,对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最低负荷率必须达到60%以上,对普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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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耗能设备负荷率必须达到50%以上。最低负荷率由装备管理科与生产组织部门协商确定。 4.5.3 公司级、工厂级重点耗能设备各生产班次必须设用能管理责任人,其培训工作由公司能源部门或装备技术管理部负责培训,逐年建立持证上岗制。
4.5.4 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三级《重点耗能设备生产运行用能记录》,监督操作工人每班如实记录设备生产作业状况和能源消耗情况,以提供日、周、月能源消耗统计分析数据。
4.5.5 公司级、工厂级普通级重点耗能设备能源每班次要认真做好耗能记录,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公司级、工厂级统计分析报表,上报公司装备技术管理部(与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一起),纳入各单位能源KPI指标考核。
4.5.6 用能单位要结合装备管理方法,编制重点耗能设备自主保全标准指导书及计划保全指导书,以保证重点耗能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耗能控制在技术标准内。
4.5.7 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重点耗能设备技术档案,按设备管理要求详细记录重点耗能设备运行状况、修理维护、故障分析处理、事故分析处理、节能技改等技术情况。
4.5.8 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技术改造、更新、大修计划,要根据历年重点耗能设备能源消耗状况数据统计、分析及技术现状提出,其申报、审批、实施、竣工等相关工作程序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对重点耗能设备的新增、大修和改造前后必须进行能耗测试。
4.5.9 重点耗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设备大修项目方案设计中,重点要突出节能新技术应用,以降低能耗为目的确定计划方案与实施。
5 附件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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