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xx化学有限公司 新订: ■ 替代: □ 起草: 年 月 日 颁发部门: 题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 4 页 第 1 页 编码:SC-105-2012 审核: 年 月 日 领用部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职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3.2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引用法规、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4.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内容: 5.1采购 5.1.1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即用即购的限量购入原则,尽量减少库存量,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控制危险品的中转环节。 5.1.2使用车间根据对危险化学品的需要和质量选择,车间主任申请采购,生产副总审批后报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对于有特殊审批规定的物品,在采购前应按规定报当地有关部门审批。 5.1.3对于外购危险化学品,供应部门在接到危险化学品审批许可证后应做到: 5.1.3.1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核; 5.1.3.2审批危险化学品申请单是否明确,并符合审批要求; 5.1.3.3审核所购危险物品质量与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5.1.3.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齐全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5.2管理 5.2.1危险品应归口保管,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浙江xx化学有限公司 新订: ■ 替代: □ 题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 4 页 第 2 页 编码:SC-105-2012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5.2.2危险品保管车间必须根据物品性质和库存条件,制定危险品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演练活动,并保持在异常状态下启动预案的能力,防止各种灾害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失窃、运输以及操作事故的发生。 5.3危险物品运输 5.3.1危险化学品运输一般要求由供货单位或供应商直接送货; 5.3.1.1采购人员持危险化学品计划单、购销合同或调拨单,到使用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购运手续; 5.3.1.2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5.3.1.3驾驶人员需持有《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并应由具备相应驾龄的司机担任; 5.3.1.4容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罐体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 5.3.2押运及装卸 5.3.2.1危险品押运和装卸应有专人负责,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能同车混装,也不能多辆车同时同地装卸; 5.3.2.2押运、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证,掌握所押运、装卸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等安全常识,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格按规定装载,并采取必要的封车安全措施; 5.3.2.3危险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适合危险货物性质的消防器材,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执行槽车装运有关规定; 5.3.2.4装卸作业不宜在夜间进行,必须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可靠的照明; 5.3.2.5专用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限速行驶,保持车距,车上应明显悬挂“危险”标识,并应根据季节和路况采取相应的防雨、防晒、防风沙、防冻及防滑等措施; 5.3.2.6行驶途径应该坚固、平坦,应尽可能的在坡度不大的沥青或水泥路面行驶; 5.3.2.7按指定的时间和道路行驶,运输途中停歇,要远离建筑设施及人口密集的地方。如车辆突然发生故障,不得从事有着火危险的修理,应进行换车或卸车修理。 5.4.危险物品储存 5.4.1入库验收 5.4.1.1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 5.4.1.2根据入库单验证核对品名与编号、来源、生产厂、规格及数量、批号、危险品标志、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及特别注意的事项和说明,以确定物品入库时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5.4.1.3入库时,必须保持包装完好、封口密闭。对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地点进 浙江xx化学有限公司 新订: ■ 替代: □ 题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 4 页 第 3 页 编码:SC-105-2012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行验收工作; 5.4.1.4易燃、易爆物品要避免曝晒在日光下,须隔绝火种与热源。在搬运操作中防止撞击、磨擦而引起的爆炸,有可靠的静电接地措施; 5.4.1.5对照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进行验收并存档。 5.4.2储存 危险物品必须分类隔离储存。种类不同的危险物品,分别就其性质及防火要求,按以下原则储存。 5.4.2.1对相互抵触并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不得同一库房储存; 5.4.2.2遇水燃烧和防雨、防潮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4.2.3凡是因物理、化学性质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保管的物质,要严格按照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并根据储存设施和环境条件与相邻库房保持心必要的安全距离; 5.4.2.4防冻要求的物质应在具备一定的保温取暖措施的环境下存放; 5.4.2.5经常检查危险物品的物理性能和形态,做好记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质量下降而引起的事故; 5.4.2.6对特殊物质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买岗位责任制,实行双人、双锁制。对于剧毒品实行“五双”制; 5.4.2.7储存危险物品的库房,必须落实季节性预防措施。如防汛、防高温、防冻、防霉变、防自燃、防挥发、防渗漏、防潮解溶化等。 5.4.3危险物品的使用 作业人员在使用危险物品前,必须凭证签发,应根据危险物品使用的有关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确认。 5.4.3.1作业人员是否具有使用危险物品的资质,是否了解所用危险物品的性能、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5.4.3.2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选用合适; 5.4.3.3场地是否具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5.4.3.4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5.4.3.5初次使用或变更补充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运送现场时,都应有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供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危险化学品跟踪管理制度,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其中的 浙江xx化学有限公司 新订: ■ 替代: □ 题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共 4 页 第 4 页 编码:SC-105-2012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规定; 5.4.3.6根据危险品的使用环境和可能性危害因素,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设立必要的隔离措施; 5.4.3.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5.4.3.8危险化学品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必要的善后处理措施; 5.4.3.9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防污染处理和健康检查; 5.4.3.10对使用过的物料,器具做好清洁和回收处理,消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素; 5.4.3.11剩余物料处置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5.5危险物品的处理 废弃的危险物品不允许擅自处理,必须有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处理。有特殊报废处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和协助下按规定处理。 5.6危险物品的使用记录 危险物品的储存,消耗和废弃数量,应由危险物品供应、仓储、使用车间负责人认真核对后分别记录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上,放射性物质和剧毒品,感染性物品等有特殊要求的危险品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