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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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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精选7篇)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个⼈防疫知识

  1、勤洗⼿。使⽤肥皂或洗⼿液并⽤流动⽔洗⼿,⽤⼀次性纸⼱或⼲净⽑⼱擦⼿。双⼿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即洗⼿。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纸⼱、⽑⼱等遮住⼝⿐,咳嗽或打喷嚏后洗⼿,避免⽤⼿触摸眼睛、⿐或⼝。

  3、增强体质和免疫⼒。均衡饮⾷、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质量较差时,通风换⽓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尽量减少到⼈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6、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居家防疫知识

  1、要取消⼀切社会活动聚集,要劝阻重点疫区的亲朋好友推迟来访。  2、要常开窗,多通风,保持室内空⽓的流通。

  3、要做好⽇常家庭消毒,对门把⼿、桌椅、马桶坐垫等重点部位⽤75%⼄醇或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要讲个⼈卫⽣,饭前便后⽤流动的⽔、肥皂或者洗⼿液来洗⼿,咳嗽打喷嚏时⽤纸⼱或⼿肘弯曲遮掩⼝⿐。  5、要避免空⽓和接触传播,家庭成员要避免接触可疑症状者⾝体分泌物,不要共⽤个⼈⽣活⽤品;就餐时,公筷分餐,快进⾷,少说话,相互交流不宜近,避免握⼿和拥抱,拱⼿微笑讲礼仪。

  6、要严格做好居家隔离,外地返回⼈员要配合相关调查,准确报告实情、主动接受隔离;需要居家隔离、观察的,应尽量与家⼈分住所居住,条件有限的,要分房间居住,单间隔离,同屋居住的全部家庭成员都要带好⼝罩。

  7、要密切关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觉避免接触他⼈,佩戴好⼝罩后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全⼒配合治疗

  三、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在充满活⼒,⽇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想必许多⼈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烦恼吧,下⾯是⼩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发布之⽇起施⾏,⾄解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为⽌。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师⽣⾝体健康与⽣命安全的重要作⽤,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酒精等消毒⽤品,都有⼀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情况,防⽌应急防疫物资被盗⽤、揶⽤、流失和失效。

  ⼆、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作,加⼤防控物资储备⼒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得上,最⼤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定的专项经费⽤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量的防护⽤品:⼝罩、⼿套、护⽬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液、额温、电⼦体温计、消毒⼯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个星期使⽤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把额温、⼀个电⼦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  (⼀)发放使⽤原则

  (1)厉⾏节约。在⽬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科学使⽤、厉⾏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作,⼀律不得擅⾃改变、扩⼤使⽤范围和⽤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发放数量。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清楚,⼿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或者可回收利⽤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总务处。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预案》等⽂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作领导⼩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作,具体⽇常⼯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疫情防控⼯作专项⼯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20〕6号)要求,后勤保障⼯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援等。  ⼆、具体措施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教育厅联系,想⽅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联系⽆法通过常规采购⽅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的原则进⾏发放使⽤,物资发放建⽴台帐明确⼊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期与⼈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部门指定专⼈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可结合⼯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调配相关⼯作表单见附件4。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4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物资⼊库时应进⾏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需求领取并进⾏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关⼈员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员应坚持⽇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漏⾬等进⾏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即报 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严禁库房内吸烟、动⽤明⽕。严禁保管⼈员私⾃改装、私拉⽤电线路,私⾃拆装⽤电设施,以免造成⽕灾事故。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5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续,合理、合规使⽤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捐赠资⾦,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指导原则

  (⼀)坚持全区⼀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落实好上级统⼀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建⽴⽇报告⽇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报告、⽇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统⼀登记、统⼀管理、统⼀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线医护⼈员必需;优先保障、交通、市场监管、环卫、⽹格化排查等基层⼀线⼈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员必需(待窗⼝⼈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企业(项⽬)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可安排其他需求。  ⼆、具体内容

  (⼀)规范防控资⾦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会计中⼼设⽴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应确保专款专⽤,落实到防控⼀线。  (⼆)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续。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字会、慈善组织、各基⾦会等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造册、统⼀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出和使⽤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统⼀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重点防控物资由使⽤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部分,可由使⽤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事⼀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事处负责辖区⼀线防控⼈员的'⼀般防控物资安排。⼀般防控物资原则上⾃⾏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次性⼝罩等⼀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由其⾃⾏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学⽣的⽇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由其⾃⾏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续后调出物资,资⾦由相关企业⾃⾏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致,负责物资统⼀造册、建⽴⼊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组,应建⽴出库台账,落实领⽤⼿续。对当⽇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作。对失去使⽤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负责进⾏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群聚集。  (三)严禁⼯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积极开展捐赠⼯作。

  本办法⾃公布之⽇起施⾏,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6

  校区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统⼀指挥下,实施了⼀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作组在学校和校区⾏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防控指挥部的⼤⼒⽀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物资管理:

  所有来⾃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统⼀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覆盖、突出重点、运转⾼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防护物资

  ⑴室内⼯作⼈员(主要指机关⼯作⼈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和室内空⽓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暂不提供75%医⽤酒精)  ⑵室外⼯作⼈员

  A、门卫⼯作⼈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眼罩、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和室内空⽓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仅限门卫⼈员)、喷壶;

  B、环卫消毒⼈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员:配发⼀次性⼝罩(个⼈按正确⽅法佩戴)、⼀次性塑料⼿套、⼀次性隔离⾐、眼罩、84消毒液(按⼀定⽐例配⽐后喷洒,⽤于物体表⾯消毒)、75%医⽤酒精(⼿消毒)、体温(仅限门卫⼈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所谓环境特指⾏政楼、医院、⾷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厅、内⾛廊、电梯等公⽤空间和地⾯。配发84消毒液、75%医⽤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次性⼝罩:原则上⼀⼈⼀天⼀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员且连续⼯作超四个⼩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员、财务⼈员等)每天⼀⼈两只;

  2、⼀次性⼿套:⼀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员每⼈配发⼀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可继续使⽤(仅配发医务⼈员和门卫⼯作⼈员);  4、体温: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后需经消毒之后⽅可继续使⽤;  5、⼀次性⼿套:⼀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门卫⼯作⼈员、财务⼈员);  6、⼀次性隔离⾐:⼀个班次⼀副(仅配发医务⼈员、门卫⼈员);  7、75%医⽤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积和公⽤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作⼈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作⼈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作需要返岗的⼈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作在⽤楼宇计算数量。

  ⼋、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阶段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7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于疫情防控⼯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消毒品)、⼈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根据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原则按照每⼈每天配备1只⼀次性医⽤⼝罩进⾏发放。⼝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并经⼈事处进⾏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罩领⽤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消毒⽤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领取和使⽤,主要⽤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于⼿、⽪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数进⾏统计,每⼈发放⼀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于桌椅、⿏标键盘、门把⼿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到资产处仓库进⾏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银体温计。学⼯处安排专⼈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宿舍⼀个体温计数量进⾏发放,同时提供⾜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和消毒⽅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罩专⽤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安排专⼈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线⼯作⼈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统⼀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医卫保障组进⾏⼯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发放、登记等管理⼯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单独收发台账,针对⼝罩等防控物资,使⽤⼈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作纳⼊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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