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工必须了解的安全要求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
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
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
设施.
(5) 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 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
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7)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
业。
(8) 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
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 挖、扩桩孔、挖槽(坑)、水中筑围堰作
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畅通、作业环境
(11)(12)(13)(14)(15)(16)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
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
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严禁擅自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
投掷物料、工具。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
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
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17) 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
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
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
(19) 大雨、大雪、大雾及6级以上(含6级)
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 挖土、回填土作业
(1) 普工在从事挖土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
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锹、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
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
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
停置机具。槽、坑、沟边1米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4)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
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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