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酒驾行为的立法调查
学校:智荣北校 班级:初二四班 研究者:任伟琦 指导教师:郝森 研究时间:2012年7月
关于禁止酒驾行为的立法调查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想必此话大家都能耳熟能详,可是,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保有量的提高,以及人们社会交往的广泛,这酒后驾车就成了当今社会的“流行病”。近些年,酒驾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及恶劣的社会影响。随着禁止酒驾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情况终于有所好转。现在就让我们深入调查一下禁止酒驾的立法背景及法律实施后的治理效果。
酒驾危害
近年来,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人民的经济水平也越来越高,伴随的,开车人士多了,出门吃饭喝酒的次数多了,那么,酒驾事故也随之增多。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据统计,在“酒驾入罪”法律颁布以前,酒后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每年以17.4%的速度增长,导致的死亡人数每年以13.5%的速度增长。以2009年为例,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而总交通事故数量中,有1/4是出于酒驾,也就是说,每年有将近6万起交通事故是出于酒驾,每年因酒驾肇事死亡的人数将近1.5万,仅仅只要五年,死亡人数相当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死亡的人数,这无疑是触目惊心的。
酒后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2009年,先后发生了河南三门峡市的1.21宝马司机醉驾致6死7伤恶性事故、江苏南京张明宝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致5死4伤事故、四川成都孙伟铭12.14特大醉酒交通肇事4死1伤事故,在这些一起起血淋淋的惨剧背后,是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支离破碎,在痛心之余,无数的公众在呐喊:“酒驾”何时能刹住车?
专家认为,由于中国酒文化的盛行,简单的经济处罚或者拘留已经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几乎每次的严查,均能查到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司机。”某佛山交警这样说道。因此,这就告诉我们,只有通过立法将酒驾定性为犯罪行为,才能有效打击酒后开车。
立法步伐
早在1955年,我国就有相关的法律来禁止酒驾,新中国首部交通法规《城市交通规则》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车辆驾驶人员酒醉以后不准驾驶车辆”。但 当时没有任何酒精测试设备,也没有查酒驾的具体标准,那时判断一个驾驶员有没有饮酒,只能靠民警的嗅觉,用鼻子闻闻有没有酒味。处罚也轻描淡写,大多是扣证或罚50元。可见,当时的酒驾情况并不严重,没有引起重视。
“真正将酒驾当回事,还是在1980年以后。”这是某省交警总队法制室主任彭德涛所说的话。改革开放以后,汽车生产厂家增多,老百姓也有钱买车了,这就导致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连年上升,逼出了酒精检测设备,但苦于国家对于饮酒还是醉酒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所以,酒精检测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随后的时间里,酒驾事故越来越严重,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引起了立法部门的重视,随后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
在198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中,首次明确了对饮酒和醉驾行为进行罚款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
2003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两部法规,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做出了在当时前所未有的严格的限定和严厉处罚。可就在这项规定刚出炉的几天里,便发生了一起惨剧。2004年5月13日晚,著名笑星、影帝牛振华因醉酒驾驶而死亡,经检测发现,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5毫克,相当于喝了8两50度的白酒。如此惊人的数据以及这起惨剧的发生让我们意识到,目前国家法律的规定,似乎仍不足以触痛驾驶者的神经。
醉驾入罪
进入21世纪,私家车的数量逐年增加,伴随的因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直线提高。酒应该和驾驶绝缘,一旦在酒精的作用下握住了方向盘,那么,酿成
的大祸是用无数的金钱和忏悔都换不回来的。至2010年,我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但是却达到全世界15%的交通死亡事故,这就表明我们在交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缺陷。
随着酒后汽车事故高发、恶性事故频发的社会现状,通过立法治理酒驾已经迫在眉睫。在2010年3月,代表、济南市杂技团团长邓宝金提出,她将联名更多的代表一起呼吁完善酒后驾车立法规定。无独有偶,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赵志全代表将向大会提交建议:严惩酒驾行为,建议实行一年醉驾两次便终身禁驾制度。
2010年8月23日,全国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这个草案引起了广泛热议。随后有记者通过佛山车主QQ群、路边随机访谈等方式在佛山调查多位车主,有超过七成车主支持“酒驾入刑”,并认为这样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
2011年5月1日,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鲜出炉,而关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首次进行了规定,这就意味着,醉酒驾车违法行为有望从过去的主要由行政管理手段处罚转为由刑法规定为犯罪进行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则被定性为醉酒
驾车。醉酒开车的,不管是否交通肇事,都要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申领;醉驾构成犯罪,最高可处以6个月拘役。这就是“醉驾入刑”的规定,这与以往不同,只有发生事故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治理效果
新的法律实施后是否会引起司机朋友的重视呢?
2011年5月9日22时50分,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与前车追尾,造成四人轻伤,但是,却涉嫌酒驾被警方带走,经过抽取血液样本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
因此,被判处6个月的拘留,对此,高晓松深表歉意。这也是酒驾入刑以来,第一位入狱的明星。当然,这次“出名”可不怎么光彩,可也起到了宣传新法律的“明星效应”了。
自2011年5月1日后醉酒驾驶入刑以来,酒驾的情况大有好转,从5月1日至2012年4月20日,全国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北京、上海等地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在50%、70%以上。酒驾、醉驾“双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据统计,201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3%;2012年截至4月20日,上述指标的同比降幅为28%。
调查心得与感悟
通过调查,我发现,我国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数量庞大,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劣影响,民众对此反应强烈,甚至都已经成为影响人们出行的因素之一。许多人在喝酒后开车,大都抱着侥幸的心理:不会查„„、我还很清醒„„,但他们殊不知,酒后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这真是“喝进去几滴美酒,流出来无数血泪”。酒驾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与自己的安全。随着颁布和实施了相关的法律,尤其是“醉驾入刑”的规定,对酒驾行为有了明显的遏制,酒后驾驶、醉驾事故都呈现明显的下降的趋势。
立法虽有效,但不能根除,立法的目的是预防,不是惩罚,因为肇事者也是酒驾的受害者。让酒后驾驶成为历史,这更需要我们全社会行动起来,多渠道杜绝酒驾。例如,北京市开展了“小学生劝诫家长禁止酒后驾车”温馨提示活动;贵阳市与辖区内的60余名餐饮业老板碰头,倡议餐饮单位开展酒后驾驶劝诫活动;营口市交警大队 通过社区培养义务宣传员,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远离酒驾。这些行动和措施,切实提高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让我们在酒桌上,多提醒父母,开车了就不要喝酒,不要因为面子而多了一份危险;在同学聚会上,多提醒朋友不要劝酒,主动放下酒杯;多
支持和配合交警同志的管理,争取不要有“漏网之鱼”„„
谨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车莫饮酒,饮酒莫驾车!
【参考文献】
http://baike.baidu.com/view/3355825.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2074849.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25935.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22512.htm
http://blog.renren.com/share/223779583/446525806
http://www.xtrb.cn/epaper/ncwb/html/2011-05/13/content_259334.htm
http://www.eaeb.cn/2011/0427/377_2.html http://www.docin.com/p-4091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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