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用表) 桂建安监督AD-14建筑工程复工申请、批复书工程名称:安全编 号::(监督机构)本工程已按你单位发出的《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编号: 改完毕,安全隐患已消除,已具备复工条件,请复查并准予复工。 整改情况如下:)要求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发出日期: 批复意见: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接收人签名:签收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填写哪些设施/工作面可以恢复使用/施工,哪些未达标需要继续整改;或经复查合格可以全面复工) 监督人员签名: 监督机构公章: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签收后分别交建设、监理单位各一份)发出日期: 年 月 日签收日期: 年 月 日注:1、本单一式五份,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监督机构存档一份,接收人取三份,分别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申请批复书编号规则:整改通知书编号+“复”字。如整改通知书编号为450001 2005 0001,则对应申请批复书编号为:450001 2005 0001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