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书华先生召集,2011 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设立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扩建、新建北京、上海、武汉、青岛分支机构”的建设需要,公司拟设立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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