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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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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方案

本标段工程施工原则为“先深后浅,以挖补填”,即从路段两端开始挖土施工,可利用土方直接运至填方段用于回填。

施工准备阶段包括以下步骤:

A。根据监理工程师给出的控制网点,恢复路线中线,并测量纵横断面,计算工程数量,确定挖、填平衡量及土方调配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B。修筑、扩建进场便道和施工便道;修弃土场的施工便道,以便工程机械尽早进场。

C。低洼填筑段挖纵向、横向排水沟,必要时挖集水井汇水、抽水,以降低地下水。

D。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杂草、灌木由人工砍伐后堆放在路基之外,原地面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用推土机清除按监理工程师指定区域堆积在弃土场内。

E。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F。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施工测量阶段包括以下步骤:

A。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B。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时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C。路基开发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

恢复中线时,需要注意与结构物中心和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如果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要局部改线,应进行断链处理,并相应调整纵坡,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在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如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对于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应增设临时水准点,并且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如果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并与原水准点闭合。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在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如果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测。如果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

应进行复测。在机械施工中,应在过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不挖到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在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施工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堆土场、料场的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如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填料不足时,应自行勘查寻找。挖方、堆土场和料场用作填料的土应进行下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方法按《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A、路基施工应注意排水,保证路基内部排水畅通,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B、在填方施工中,应注意填方高度和坡度,保证填方的稳定性和排水条件。

C、在借方施工中,应注意挖方坡度和边坡稳定,保证挖方的排水条件和边坡的稳定性。

3)路基施工质量控制:

A、路基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

B、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测和调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环境保护:

A、路基施工应注意环境保护,减少污染和破坏。 B、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C、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环境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美观。

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时气候状况,做成排水横坡,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排走雨水。同时,在雨季施工或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及时修理平整并压实施工层表面。

当地下水位较高而设计未做出具体方案时,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路堑或边坡内发

生地下水渗流,应根据渗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走。在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排水沟的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排、截水沟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沟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

在路基施工中,路线两侧的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坑应有规则的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取土时不得使作业面积水。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殖土或其他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应废弃、处理。如果是耕地种植土,宜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的取土坑的贮土量不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集中取土坑,考虑土方运输经济合理和利用沿线荒山、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少占农田和改地造田。沿线两侧或单侧设置取土坑时,应全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当地面横坡陡于1:10时,路侧取土坑应设在路基上侧。取土坑的边坡,内侧宜为1:1.5,外侧不宜小于1:1.沿线取土坑的坑底纵坡不宜小于0.2%,坑底除特别规定外,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年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取土坑

坑底横坡可做成向路线外侧倾斜的单向坡,坡度为2%~3%,当取土坑坑底宽度大于6m时,可做成向中间倾斜的双向横坡,并在中部设置底宽0.4m的纵向排水沟。当坑底纵坡大于0.5%时,可以不设排水沟。

在土方机械化施工中,应制订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和油料供应制度,规定土方机械调运的措施,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1、路基施工 A、排水疏干

在桥梁附近施工前,需要沿公路用地两侧筑埂,挖掘纵、横向排水沟,并保持沟底不小于0.5%的坡度,并接通出水口。沟深应保证能及时排除地面水以疏干表土。

B、原地面处理

地表疏干后,地基土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应清除表层不良土层。经过碾压密实后,可以在上面填筑路堤。当地面不能疏干,含水量过大无法压实时,应挖去湿土,换填好土或砂砾然后压实。也可以在湿土中掺石灰以吸收多余水分以便碾

压密实。原地面为淤泥时,可抛填砂砾、碎石、片石等压、挤淤、经碾压稳定后再填路堤。

2、沟塘地区路基施工

沟塘地区路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沟塘地区路基施工,应事先查明水质情况和路基基底有无泥沼软土地层;

B、常水位以下路堤,宜用水稳性好、塑性指数不大于6且压缩性小、不易风化的透水性土填筑。如采用天然级配的砂砾、卵石、矿渣、石质坚硬而不易风化的片、块、碎石等,边坡不得陡于l:2,必要时可在一侧或两侧设置护道和边坡防护。

3、清淤

低洼填筑段先降低水位后清淤,清淤深度以达到设计意图为准。清淤可用挖掘机,将淤泥装车运至弃土场或指定区域,对路床进行一定时间的晾晒,以保证填前碾压的压实度。本工程施工顺序:先深后浅,以挖补填。

4、机械配备

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需要订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的制度。同时,也需要置临时机修厂房和机械修理场地,并按机械的数量和完好程度,恰当配备检修人员。

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的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按就地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就地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以配置。

⑴对于就地取土填筑,如果工程不大,取土和平整工序可由平地机完成;压实和土的润湿工作,可分别由压路机和洒水车完成。机械配备数量,宜视须完成的工程量、工期和设备的能力而定。

⑵对于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分层以推土机和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地机和压路机分别担任整平和压实工作。机械的配备数量,宜最大限度地满足机械产量的要求,充分的发挥机械效率。

⑶对于远距离取土填筑的土,一般来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以推土机完成挖土工序,装载机和挖掘机完成装土工序(当土质不坚时,亦可不用推土机,而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以

自卸汽车完成运土的工序。汽车数量应按装车设备能力和运距的长短而定,其余各工序可按(1)和(2)的规定办理。

⑷就地弃土或距离弃土可用推土机或铲运机完成。 C、填料与取土:建议设立集中取土场,并在施工材料选择上,常水位以下路堤应选用矿渣、块石、砾石等水稳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大于30cm。

D、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必须进行防护和加固。

1)路基施工排水

A、路基施工排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有效地排除施工期间由于降水或附近地带流入路基的地面水及施工用水。

⑵疏导、堵截、隔离对路基有害的地下水。

2)路基施工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或沟渠中。

在郊区道路施工中,应结合当地地形采取排、截、堵等措施,将水排至河沟或低洼地带。所有施工排水出路,应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排除地面水

A、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

B、应先修筑路基范围内的排水结构物,无条件时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利用其进行排水,并使其随施工进程逐步成型。

C、路基施工中,如果地面水排除困难而又无永久性管渠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可采取移动式或固定式管道、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等。当

排水流量较大时,应进行水力计算,选择合适的泄水断面和纵坡。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开挖应由下游挖向上游;要求沟底平顺,边坡修理整齐,夯拍坚实。

D、敷设各种地下管线时,严禁将管坑积水抽排至路基范围内。

E、施工期长或跨越雨季的路基工程,如排水设施位于透水性土层上或有裂缝的岩层上,以及流速较大,水量集中的地段,均应采取防止渗漏、冲刷的加固措施。

4)排除地下水

A、路基施工中,如果地下水严重影响路基稳定时,应立即要求设计部门提供地下排水设计。如果地下水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B、盲沟沟槽不宜采用大放坡,宜挖直立沟加支撑支承。支撑形式可根据土质、地下水情况、槽深、开挖方法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而定。

4、管槽开挖

1)采用放坡开槽施工,一般边坡1:0.67,两边留工作面宽不小于50cm。

2)挖方段施工前必须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纵横向临时排水沟。分层开挖控制好高程,当挖至路基设计标高上20cm时,采用人工施工以防超挖。

3)土石方施工采用大型土石方机械施工,运距在300m以内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并配合汽车运载。

5、路基开挖

清淤工程完成后,我们将转入路基土方工程。为确保挖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根据每天的工作量情况确定具体的机械需用量,一般保证土源处有两台挖掘机和16台自卸汽车。

在路堑开挖之前,我们需要做好现场伐树除根等清理工作和堑顶截水、地表排水工作。对于移挖作填段,我们将单独掘

弃表层土,或按不同的土层分层挖掘,以满足路基填筑的需要。路堑的开挖方法将根据路堑深度、纵向长短和现场施工条件具体确定。

较短的路堑采用横挖法。当挖深较浅时,我们将采用单层横向全宽挖掘法;当挖深较大时,我们将采用自上而下分层横向全宽挖掘法。土质路堑的开挖将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或机械作业。对于人工开挖,我们将在不同高度设立几个台阶,台阶高度为1.5~2.0m,并设立单独的运土通道及临时排水沟。对于机械开挖且弃土(或移挖作填)运距较远时,我们将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进行。机械开挖路堑边坡将配合挖掘机或人工分层修刮平整,以保证边坡的平整与稳定。

较长路堑将采用分层(或通道纵挖法)机械化施工。采用分层纵挖法的路堑长度较短(<100m)且地面坡度较陡时采用推土机作业;长度较长(>100m)时,我们将采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进行作业,并配备推土机配合作业。

在挖土过程中,我们必须按照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

放。对于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如果压实度达不到规定,我们可以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在开挖至路基顶面时,我们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对于挖方路段,我们将采用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至弃土场。在挖掘时,我们将注意不要超挖,留10cm人工检整再用压路机碾压至满足路基要求。

对于填方施工方法,本工程路基土石方填筑将采用分层填筑机械化循环流水作业。我们将根据构造物、机械的生产能力及具体的地形情况划分施工作业区,现场由主管技术人员、队长、领工员具体确定,长度一般为200~300m。每一作业区在路基横向上按50、60m划分若干个施工单元。每一施工单元内将按四区段施工法进行土石填筑、平整、碾压、检验等工序的作业。每一工序完成后,完成该工序的机械将转入下一单元进行同一施工,每一施工单元内不准进行交叉作业。

在施工中,我们将合理组织机械,使之形成循环流水作业,尽量使循环中全部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由于碾压工序是施工控制的关键,我们将合理配备压路机,并使工序的作业时间大致相等。在填料选择方面,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在进行土方开挖时,需要清除土料中的树根、淤泥和垃圾,同时筛选出有机质含量低于5%、液限小于50%、塑性指数小于26的土作为填料。填料的最大粒径一般不超过100mm,零填和路堑路床填料的粒径也不宜大于50mm。

在进行填料试验时,需要按照《土工试验规程》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质含量、承载比(CBR)试验和击实试验。每5000m3或土质发生变化时,都需要进行试验。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铺设长度为50m的试验段,并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以及每层土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需要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作为该种土料施工控制的依据。

在进行清表处理时,需要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杂草、树根、垃圾、淤泥、有机质土及原地面以下至少2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等清除干净,并进行整平处理和原基碾压。填土路堤的高度小于80cm时,需要先将表面翻松深30cm,然后整平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3%。

在进行填土路堤时,需要在验收合格的路基上全幅用石灰线布置一定尺寸的方格网,并根据每层填土厚度、宽度及预定的干密度计算每方格网所需土料数量,以此确定倒土数量。在路基中心和边缘处,需要设置高程指示桩,并用尼龙线连接,采用推土机沿尼龙线方向及高程平铺土料,并用平地机整平,修出路拱,局部土料不足处及时补平。

不同土质的填料应该进行分层填筑,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的总厚度不应小于50厘米。土方路堤的填筑应该压实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厚度不小于10厘米。

对于土料粒径大于5厘米的填料,需要进行破碎。采用802拖拉机配带五铧犁,将初步整平好的土层翻松,使用DH-50型旋耕破碎机进行粉碎,直到土料粒径达到要求为止。施工时,应该控制土料粒径在5厘米以内。土料粉碎后,需要进行含水量检测。如果含水量偏小,应该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闷料;如果含水量偏大,应该继续翻晒,直至达到最佳含水量±2%的范围以内。施工时,一般应该控制在0~+2%之间。

对于含水量和粒径合格的松铺土层,应该进行高程恢复。沿着松铺高程控制线,使用平地机由两侧向中心刮平,修出路

拱,在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刮平。整平后,应该使用振动式压路机稳压一遍,然后再使用平地机由两侧向中心、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刮平。最后,经试验段施工选定的压路机在直线段由两侧向中心、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速度由慢至快均匀碾压至密实度达到要求为止。

在路堤填筑时,如果分几个作业面施工,各工作面应尽量均衡施工。两作业面接头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米,以保证路堤承载的均匀性。如果两相邻作业不能同时施工,先填筑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路堤填筑应采用全幅分层均衡填筑。在堤分层填筑时,应按照路线纵坡即竖曲线要求,逐层调整填土厚度,使其形成路基设计要求的竖曲线。在路堤填筑碾压时,如果出现“弹簧”土,应及时挖除,并换填合格土料,重新整平、粉碎、碾压直至达到要求。

土方开挖应该按照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都严禁使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如果在开挖中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如果在指定的弃土场无法满足弃土要求,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施工方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D、在不能横向弃置废土的开挖路段,必须在指定的弃土场弃土。否则,承包人必须自费清除和移运到指定地点,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E、必须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一旦在开挖中发现上述结构物,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等待处理。

F、在居民区附近的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

G、土方地段的路床顶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并由试验确定。路床顶面的压实度应符合要求,应按照《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应进一步压实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H、当气候条件无法满足挖出材料的填筑和压实要求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2)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A、在要求在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B、在路基挖至完工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并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和压实到图纸规定或与其毗连路段相同规定的密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C、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挖方部分,应分别开挖和移运。适用材料供填方使用,且不应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应按照弃土要求处理。

D、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挖除的非适用材料,应按照弃土要求处理。

3)弃土的处理

A、在有弃土的路段开工前,应提出开挖、调运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方案包括挖土和弃土的数量、调运方案、弃土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B、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等有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前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弃土堆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他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8、质量控制 1)基本要求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需仔细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坑塘也需要进行处理。

填充路基时,不得使用不适用的土料。填料的强度(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路基附近积水,防止冲刷过坡。

土方路基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项次检查项目 上下路床 上路堤、下路堤

1 压实度(%) ≥93、≥90

2 弯沉值(0.01mm)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3 纵断面高程(mm) +10,-15 不小于设计值 4 中偏筹(mm) 50 ≤15 5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6 平整度(mm) 不陡于设计值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7 纵坡(%) ≥95 8 边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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