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课程性质必修多媒体学分总学时351周学时理论学时是351双语教学上课周数实验学时否17/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法理学、学、行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同社会实践具有紧密联系,实用价值很大,因而是一门应用法学。当然,它也有自己的理论和理论价值。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综合性课程,需要具备民法学、商法学、行学等方面的知识。在财经类院校中,经济法课程涉及面非常宽,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凡是涉及经济问题的所有法律规范都为经济法的范畴,所以,财经类经济法的教材中既包括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又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等。《经济法学》课程的内容主要由九部分组成,分别是:经济法概论、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本课程重点讲解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各项制度,并结合司法考试与社会热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课堂上讲述相关案例,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本课程的讲授和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总体上要求学生应该达到以下目标:1.全面、系统地掌握各个部门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形成该课程完整的知识体系;2.理解、掌握各部门法法律制度中的重点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3.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4.能够至少就所学部门法的某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并形成一定成果。基本信息课程简介教学目标及总要求本课程教学重点与难点主要包括:(一)基础理论部分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本质特征;3.诉讼时效制度;(二)各部门法1.合伙企业法(1)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2)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3)入伙与退伙制度;(4)合伙事务的执行;(5)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制度;2.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2)公司的基本制度;(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等制度;(4)股份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等制度;(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7)公司的变更和终止。3.企业破产法(1)破产的界限;(2)破产管理人制度;(3)重整程序;(4)和解程序;(5)破产清算程序。4.合同法(1)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合同的履行与担保;(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制度;(4)违约责任。5.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2)著作权法基本制度;(3)商标法基本制度;(4)专利法基本制度。6.仲裁法(1)仲裁的特点;(2)仲裁与诉讼的关系;(3)仲裁的基本原则;(4)仲裁机构和仲裁员;(5)仲裁协议;(6)仲裁程序;(7)对仲裁的协助和监督;(8)涉外仲裁制度。7.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2)民事诉讼的管辖;(3)民事诉讼的参加人;(4)民事诉讼的证据;(5)民事诉讼的程序。韩灵丽主编:《经济法学》,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9月第2版。教学重点及难点教材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史际春主编:《经济法总论教学参考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江平:《民法学》,中国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赵旭东:《商法学教程》,中国大学出版社2004版。徐杰主编:《经济法概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张守文著:《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67—563页[日]金泽良雄:《当代经济法》,刘瑞复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日]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黄冯明译,中国大学出版社2003版;[日]厚谷襄儿丹宗昭信:《现代经济法入门》,李锡忠等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宇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本课程为考试课。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课程考核办法》,结合实际教学情况,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期中考试、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平时作业和到课率等组成,其中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的比重为30%。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办法,考核内容覆盖面广,涉及到课程的各个章节。试卷的各能力层次:了解、识记、掌握、领会和综合运用应有合理的比例,为10%:20%:30%:40%。试卷的难度层次:易、较易、较难和难有合理的比例,为20%:30%:30%:20%。考试题型可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形式。参考资料考核办法注:课程性质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日历周次课次计划教学内容课时备注第一章经济法概论第一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本质特征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二)经济法是一个的法律部门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二)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资格(二)公民(三)法人(四)其他社会组织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一)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二)财产所有权(三)债权(四)知识产权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一)物(二)行为(三)智力成果五、市场经济法律事实(一)行为(二)事件第三节诉讼时效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二)合伙企业的分类112233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三)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三、合伙企业财产(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四、合伙事务执行(一)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三)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一)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二)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六、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含义(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二)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与转让(四)有限合伙人债务的清偿(五)有限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六)合伙人类型的转变第四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业解散(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概念(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事由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