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走向
1.《雅典宪章》
20世纪20年代末,新建筑运动走向高潮,1928年在瑞士成立了国际现代建筑师协会(CIAM)。1933年,CIAM在希腊雅典举行会议,中心议题是城市规划,并制定了一个《城市规划大纲》,这个大纲后来被称为《雅典宪章》(Charter of Athens),这个大纲集中反映了当时“现代建筑学派”的城市规划观点,特别是法国勒•柯布西埃的观点。大纲提出,把城市及其同围影响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功能活动的正常进行。宪章认为:居住问题主要有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与绿化,生活环境质量差,公共设施少且分布不合理等。建议住宅区在有绿带与交通道路隔离,住宅区按邻里单位规划。工作问题是由于工作地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远离居住区,从而造成过分拥挤而集中的人流交通。建议有计划的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缩小其距离,以减少上下班的人流。游憩问题主要有大城市缺乏空地,城市绿地面积少且位置大多偏于郊区。建议新建的居住区要多保留空地,增辟旧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并在市郊保留良好的风景地带。针对交通恶化问题,靠局部的放宽改进道路并不能解决问题,须从整个道路系统的规划入手,考虑适应机动交通发展的全新道路系统。街道要以车辆行使速度作为功能分类的依据,分为道路要道、住宅区街道、商业区街道、工业区街道等,并按照调查统计的交通资料来确定道路宽度。
“宪章”认为,城市的种种矛盾是由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及土地私有而引起,应按全市人民的意志规划。其步骤为:在区域规划基础上,按居住、工作、游憩、进行功能分区及平衡后,建立三者联系的交通网。并强调居住为城市主要因素。城市规划是一个三度空间科学,应考虑立体空间,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证规划的实践。
《雅典宪章》的核心观点也是最有争议的观点,是对城市进行功能分区,宪章所提出的城市发展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问题是,城市规划中过于死板的功能分区,功能区之间绿化带分隔的措施肢解了城市 的有机结构,使复杂、丰富的城市生活走向了简单化,与人类的心灵需要背道而驰。它忽略了城市地方性的特征与变化,导致了千篇一律、缺乏个性的“国际风格”的盛行。虽然雅典宪章暴露出了许多缺点,但是它适应生产、生活和科学技术给城市带来的变化,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大纲的一些基本论点,至今仍有重要的影响。
2.《马丘比丘宪章》
1977年底,一批建筑师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会议,合作发表了《马丘比丘宪章》(Charter of Machu Picchu)。这个宪章是继1933年《雅典宪章》之后对世界城市规划与设计有深远意义和影响的又一个历史性的重要文件,它着重指出了在城市急剧发展中,如何更有效地使用人力、土地和资源,如何协调城市与周围地区的关系。但由于经济发展计划与城市开发规划普遍脱节,在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决策中很少考虑城市建设和城市问题,致使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不能充分发挥其效果。
该宪章批评《雅典宪章》将城市归纳为四项社会功能并进行分区,以致“牺牲了城市结构的有机性”,认为“现今的规划、建筑与设计已不能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而应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对住房问题,宪章认为城市规划和住房设计必须反映“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础”,并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土地使用法规,公交优先才能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马丘比丘宪章》还对资源和环境保护提出了积极建议。
3.《华沙宣言》
1981年国际建筑师联合会第十四届世界会议通过了《华沙宣言》,确立了建筑、人、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的概念,并以此来使人们关注人、建筑和环境之间密切的相互关系,把建设和发展与社会整体统一起来进行考虑。
《华沙宣言》强调一切的发展和建设都应该考虑人的发展,并将生活质量作为评价规划最终标准,建立一个整体的综合原则,改变了《雅典宪章》以来的以要素质量进行评价的缺陷,并以此赋予了规划针对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实际状况运用不同方法的灵活性。
《华沙宣言》继承了《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中合理 的成分并加以综合,提出:规划工作必须结合不断发展中的城市化过程,反映出城市及其周围地区之间实质上的动态统一性,并确立邻里、市区和城市其他构成要素之间的功能联系。
4.《人居环境议程》
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会议于1996年6 月3日至14日在土耳其的历史名城伊斯坦布尔举行,这个会议被称为是第一次“城市高峰会议”(The City Summit)。通过联合国大会的努力,改善人类居住环境已经从学术界、工程技术专业的范围上升为各国首脑普遍关注、并为之奋斗的全球性的行动纲领。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城市化世界中的可持续人类居住发展”,会议的纲领性文件为《人居环境议程:目标和原则、承诺和全球行动计划》,议程认为:可持续人类住区的建设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充分尊重包括发展权在内的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
“人居环境”的概念及其思想是一个逐步明确和不断完善的过程。1965年成立了世界人类聚居学会;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了联合国第一次人类住区会议;1982年联合国成员国在内罗毕聚会纪
念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十周年;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布伦特兰报告的《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全球首脑会议;1996年在土尔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了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会议。依照这个时间表可以看出,“人居环境科学”已经逐步发展为一个综合性极强的学科群,它以区域、城镇、乡村等人类聚居环境为研究对象,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从政治、社会、文化、技术等方面进行广泛研究,它是研究人类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使人类按照其理想建设聚居环境,同时能保证人类行为、聚居环境处于地球生态圈的平衡状态中。
5.《柏林宣言》
2000年7月4日至6日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0个城市的市民、政府及民间社会团体的代表相聚柏林,参加了21世纪世界城市大会(Urban 21)讨论城市的未来。
(1)《柏林宣言》的时代背景:
全球将有大多数人住在城市里,世界城市人口将爆炸性增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贫困问题正日益加剧、许多城市问题没有单一的解决办法、城市过度扩张无法相应地增加就业机会和提供足够的住房以满足市民的基本要求。
一些具有高度民主活力的城市,已经达到了均衡的发展,减少了贫困、消除了文盲,人口出生率下降。而另一方面城市人口老龄化、城市衰落和资源无法持续利用,需要改造和变革。世界各地的城市存在各自的问题,没有一个城市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2)大会确认的原则:
大会确认了可持续发展原则、反对歧视和性别平等原则、对文化和宗教宽容的原则、良好管制原则、相互依存原则、辅助的原则、人类团结一致的原则。
大会认为,尽管存在不同的种族、宗教和性别,但全人类在不同程度和不同侧重点上,共同拥有着某些理想,城市应该为实现摆脱贫困、满意的工作、足够的收入、与生态自然协调一致的生活等方面而努力。
(3)建议尽快采取的行动:
●城市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城市政策和规划程序
●增加发展经济的机会、发挥社区作用等来满足市民的基本需要
●减少暴力和犯罪行为
●使城市拥有信息和通讯技术,所有市民有机会接受终生教育,变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型城市
●采用对环境有益的技术和材料
●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城市应与各级政府相结合,毫无偏见地帮助经济贫困者
●城市应考虑在适当的地方将非正规的居民点融入现有的城市结构和社会成果
●保护历史遗产并使它变成美丽的地方
●城市需要合理的土地规划和实施手段,以提高经济活力
●鼓励综合性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鼓励使用对环境危害小的交通工具
●城市应努力使自然和建设环境之间达到平衡
●城市应做好自身管理工作
●城市应建立网络系统,建立各种论坛,建立双向或多向活动
●国家政府在出台政策时,要优先考虑支持城市发展的政策
●国家和政府要确保城市拥有充分的权限和资源,以实现他们的功能和职责
大会一致认为,如果利用正确的教育力量、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全球化和信息技术、民主和良好的管理、妇女和民间团体的参政能力,就能真正建立起一座座优美的、生态良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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