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使生产巡回检查规范化,提高巡回检查的作用和效率,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巡回检查管理。 3、 职能分工
3.1 外操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 3.2 内操负责在DCS画面上对全装置运行状态进行巡回检
查。
3.3 班长负责对全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并对本班操作工巡
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生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生产巡回检查情况。 4、 巡回检查的分类:
4.1 定期巡回检查:在生产正常运行期间,按规定的时间
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2 不定期巡回检查:在装置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
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所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3 交接班检查:运行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
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4 特殊情况检查: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
运及其它特别需要(如大风、雷雨、闪电、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5、 巡回检查要求
5.1 各岗操作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所属责任范围
装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时间范围为正点±30分钟内,如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报告,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班长报告。 5.2 巡回检查必须如实认真做好记录,字迹必须整洁,禁
止弄虚作假。
5.3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汇报当
班管理人员,以便安排人员代替巡检。
5.4 针对岗位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建立巡回检查路线,
按照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科学的巡回检查,按顺序逐点翻(挂)牌。 5.5 上班期间必须按照本制度对有关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每2小时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抄下该读的现场仪表数据。班长每4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5.6 如有特殊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检时应重点进行检查,
并增加巡检次数,必要时另行安排人员重点巡检或派专人就地监视。
6、 巡回检查内容
6.1 检查控制计量仪表与调节器的工作情况;检查工作介
质的压力、温度、流量、液面和成分是否在工艺控制指标范围以内;检查冷却系统的情况。
6.2 查看各法兰接口有无渗漏;检查各密封点有无泄漏等;
检查设备、容器外壳有无局部变形、鼓包和裂纹。 6.3 检查设备、容器壁温有无超温现象。
6.4 检查设备、容器和管道内介质流速情况,判断是否畅
通无阻。
6.5 检查设备、容器和管道有无振动;检查设备有关部位
的压力、振动和杂音;检查轴承及有关部位的温度与润滑情况;检查泵类设备运行平稳情况。 6.6 检查螺丝、安全保护罩及栏杆是否良好。
6.7 检查安全阀、安全附件及事故报警装置是否良好。 6.8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靠。
6.9 检查所辖现场区域内是否整洁、有无其它异常情况发
生。
6.10 检查点、巡回检查路线由生产管理部门确定并发布。 7、 检查与考核
7.1 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
题,参照生产有关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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